許多中國人學過社會主義發展歷史,應該知道《烏托邦》的作者,也就是對資本主義發出「羊吃人」控訴的那個托馬斯·莫爾。按說,托馬斯·莫爾似乎應該是個激進的革命者,但在16世紀初的英國,他是個一個保守主義者,甚至因此而死。莫爾這人挺好,有思想,有文采,有作為,結果因為亨利娶老婆引起的一系列反應,不幸殞身。
莫爾於1487年出生於倫敦,父親是個律師。莫爾十三四歲時,經人介紹,到當時的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府上當侍童,當時來說,這是年輕人難得的晉身機會。大主教看到莫爾聰明伶俐,覺得這孩子有前途,就推薦他去讀牛津大學,攻讀古典文化。就讀牛津兩年之後,莫爾的父親讓兒子回到倫敦學習法律,幾年後考了執照,成為律師。
莫爾打小就是個有理想的人,學習法律的同時,他一直在想着自己是否應該出家,當一名教士。但莫爾又是一個實際的人,認為這種事情不應該貿然決定,所以他就就搬到一家修道院的旁邊去住,按照僧侶的生活方式度日,看看有什麼樣的體會。經過一段時間的實驗之後,莫爾覺得自己還是更適合世俗生活,那樣對社會貢獻更大些。雖然莫爾沒有去當和尚,但是他對理想的追求後來伴他終生。
放棄了出家的想法,莫爾很快就成了親,妻子珍妮·柯爾特是個農場主的女兒。根據莫爾後來的一個女婿的說法,莫爾相中自己終身伴侶的過程也挺奇怪。別人給他介紹了那個人家,他就登門拜訪。那家有幾個女兒,給他介紹的是家裡的大小姐。莫爾看到大小姐長相一般,而二小姐相當漂亮,他就比較心儀。但他轉念一想,如果他就這樣選中了二小姐,那大小姐心裏該是多麼的凄惶,於是覺得自己不該中途變卦,於是就接受了大小姐,與她成了親。這事說起來好像有違男人的本性,但是我們也應該考慮到,就在一年之前,莫爾還曾考慮出家當僧侶,所以他的價值觀恐怕也與常人有所不同。
莫爾成了親,看到妻子教育程度不高,就耐心教她學文化。現在有人說,女人沒文化,我可以教她;女人丑,那我可真是沒有辦法。莫爾娶了不好看的女人當老婆,然後教她學文化,他這境界就高了那麼一大截子。他的境界可能超過了諸葛亮,因為聽說諸葛亮的老婆也挺丑,但沒聽說諸葛亮教他老婆學文化。
莫爾與珍妮一起生活了六年,妻子為他生了四個孩子,然後就病故了。妻子去世不到一個月,莫爾就再婚了,這在當時是不合禮儀的的做法,所以莫爾還向教會申請了一個特許,才得以儘早成親。那時莫爾身邊有四個年幼的孩子,最大的五歲,所以莫爾急於把事情安定下來。莫爾的再婚妻子是個寡婦,比莫爾還大四歲。她帶來一個女兒,與莫爾沒有再生孩子,後來家裡又收養了兩個女兒。
對於家裡的孩子,包括幾個女兒,莫爾都認真教育,這在當時是很進步的做法。所以,從許多方面來說,莫爾並不是那麼保守,而是一個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者。正是因為如此,他與人文主義思想家伊拉斯謨成為很好的私人朋友。莫爾的保守,表現在後來他與英國國王在宗教問題上的分歧。
莫爾當律師比較成功,然後就進入了政治領域。他當選了國會議員,又成為倫敦的市政官員。莫爾初出茅廬,善辯敢言,曾經在國會抨擊亨利七世也就是亨利八世的父親亂收稅賦。壓力之下,國王不得不削減了徵收,但他對莫爾也沒客氣,找了個理由,把他爸爸老莫爾抓了起來,直到家人交上了一筆罰款才把人放出來。
也算是不打不相識,莫爾在法律和政務方面的不凡能力逐漸得到各方面的承認,亨利八世就位之後就把莫爾延攬為自己身邊的人才,非常信任地加以使用。莫爾曾作為外交官出使佛蘭德斯,他對當地早期資本主義經濟的觀察激發了他的樸素社會主義的思想,催生了他的著作《烏托邦》。在出版於1516年的這本書里,莫爾遇到一位閱歷廣泛的佛蘭德斯航海人,那人向他講述了海外某個島上特殊的社會生活。在那裡,所有的人都有差不多的財產,每個公民都勞動,一天六個小時,彼此沒有窮富之分。島上沒有貨幣,產品隨便擺放在市場上,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拿取。勞作之外,所有的人都接受教育,創造和欣賞藝術。島民相信上帝的存在,反對無神主義,但他們理解人們對於宗教有不同的認識,允許信仰的自由。
莫爾在《烏托邦》中描述一種共產主義的生活方式,表現出他對當時歐洲社會境況的反思,而他在宗教理念方面的考慮,相較於他晚年的自身經歷,也非常值得注意。
國王亨利對於莫爾的勤懇和才幹非常欣賞,對他屢次提拔,並賜以爵士身份。到了1529年,莫爾出任了英格蘭大法官,這是國王的首要大臣,負責全國的法律事務並且主持國會的上議院。不幸的是,在這一時期,亨利急於擺脫沒有生下王子的凱瑟琳王后,以便迎娶他的新歡安妮·博林,而羅馬教廷拒絕批准亨利的離婚請求,造成亨利採取措施,讓英國教會脫離羅馬教皇的領導。如我們上面所說,在許多方面,莫爾是個新派人物,但是,他認為亨利不應該因為自己的私事而綁架國民的宗教生活,這對於莫爾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莫爾與亨利之間的分歧日益嚴重。到了1530年,懾於亨利權威的英國教會職員和英國貴族聯名向羅馬教皇上書,要求教廷批准亨利廢除自己的婚姻,莫爾就拒絕在這個上訴書上簽字。看着羅馬教廷拒不批准自己的請求,亨利就宣布英格蘭教會獨立,而自己就是英格蘭基督教的教首。莫爾覺得他與國王的分歧已經不可調和,就於1932年辭去了國王首席大臣的職務。
莫爾辭職後,亨利倒也沒有馬上對其懲處。一年之後,亨利廢除了他與凱瑟琳的婚姻,與安妮·博林完婚,又為新的王后舉辦隆重的加冕儀式,而莫爾拒絕出席慶祝大典,這讓亨利震怒,開始對其採取懲治行動。莫爾被指控貪污,被指控勾結反對王權人士,最後被指控叛國,因為他一直拒絕簽署誓言,承認國王對於英國教會的統治權。1534年4月,莫爾被捕,關進了倫敦塔。
莫爾遭了難,還不斷有人來遊說,勸他後退一步,向王權低頭。諾福克公爵,新晉王后的舅舅,曾經警告莫爾,「王之憤怒,足以致命。」莫爾回答說,「如此,今日吾死,明日汝亡。」
1535年7月,一個特別委員會開庭審判莫爾,審判委員中有三位安妮·博林的親戚,包括她的父親、舅舅和弟弟。面對叛國指控,莫爾為自己辯護說,雖然他不曾簽署、也不會簽署有關誓言,但他從來不曾發表反對相關事項的言論。他這是援引當時通行的一個法律概念,即「沉默之人,貌似同意」,據此,他本人並沒有違反法律的行為。但是,在當時情況下,沉默不是金,而是罪。特別法庭的陪審團只合議了十五分鐘,就判定莫爾有罪。
因為莫爾的罪名是叛國,所以法庭判決對他的行刑方式是絞殺、拖曳或者裂身。這些都是針對平民的刑法,通常不施及於貴族。國王亨利,出於愛心,將莫爾的死法改為斬首。
1535年7月6日是莫爾生命中的最後一天,刑場是在倫敦塔外面的小坡地上。莫爾走上行刑台的時候,那個臨時搭起的架子吱嘎作響。莫爾就對身邊的獄警說:「謝謝你照看我上去,下來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他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我曾為國王勤懇服務,但我首先是上帝的僕人。」
莫爾死後不及一年,亨利與王后安妮·博林的關係破裂,安妮被斬首,與她一起赴死的還有他的那個弟弟,其曾作為法官參與判處莫爾死刑。「今日吾死,明日汝亡,」豈不信哉。
活下來的,是《烏托邦》中所表現出的那種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