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處在過年的熱鬧中,想必大家都非常開心快樂,親朋好友一起聚會,小朋友們一起打打鬧鬧,這是一年當中最快樂的時候了。
可是誰能想到,就在這普天同慶的喜慶節日里,居然有人因為打打鬧鬧被皇帝下旨處死,這是怎麼回事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有詩為證:
正月里來是新年,兒童相戲斗竹竿;
本是尋常百姓事,上下昏庸兩命休。
那是後唐明宗時期,當時因為天下動亂,這皇帝的職業也不好乾啊,整天提心弔膽,總是擔心自己被人取而代之。這不嘛,有人就建議皇帝銷毀天下兵器,禁止民間私藏刀具,皇帝覺得可行,於是下詔,嚴格執行朝廷的禁令。
這一年,是公元928年的正月新春,天下人民都在歡歡喜喜過大年,好不熱鬧。可是在這熱鬧之中,偏偏隱藏着天大的危險。
按說這普天同慶的日子,大家都應該在家享受喜悅,可是誰能想到,這皇帝的耳目卻並沒有閑着,還在加班加點地搜集資料。
這不嘛,有兩個小孩子拿着竹竿,在打打鬧鬧戲耍玩笑,被一個加班的耳目看見了,由此生出一場天大的冤案。
這耳目為了自己的業績,謊報軍情,「稱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之事」。
把兩個小娃娃的戲耍打鬧,說成是「習戰鬥之事」,這就相當於是說有人在操練兵事。操練兵事,意味着什麼呢?大家都很清楚,那是一個動蕩不安的年代,誰要是搞兵家之事,那就很有可能是要造反,是要搶地盤,是要奪天下。
這還了得。
於是,這份誇大事實的奏報就上報給了皇帝。
大過年的,皇帝正在享受人間的大歡喜,卻收到這樣一份不合時宜的奏報,心裏能不惱火嘛?所以立馬派心腹大臣,兼是自己的女婿石敬瑭,去徹查此事。
大過年的,碰到這種事情,石敬瑭也不開心。這石敬瑭乃是堂堂的朝廷命官,更是皇帝的女婿,接了皇帝的旨意,要去辦這樣一件小事情,覺得實在沒啥意思。所以,就草草了事,也不去調查,直接把原始奏報抄了一下,直接再報上去,就這樣,兩條鮮活的生命,兩個前途無量的小娃娃,就這樣被皇帝處死了。看來這石敬瑭,也不是啥好人。
好在,這一件令人髮指的故事裏,還有讓人感到欣慰的後續。
有一個叫做安重誨的大臣,看到了這份奏報裏面的漏洞,覺得裏面大有冤情,就去簡單的調查了一下,事情自然是不言自明的。哪有什麼「以竹竿習戰鬥之事」啊,明明就是小朋友們一起打鬧戲耍而已啊,居然被壞人揪住,以國法殘害了平民,這是何等讓人痛心疾首啊。
皇帝看到安重誨的調查,心裏也有些過意不去,於是嚴厲處置了這個叫做「渾公兒」的耳目。「渾公兒決脊杖二十,仍削其在身職銜,配流登州」。
至於石敬瑭嘛,「是朕懿親,合施規諫,既茲錯誤,宜示省循,可罰一月俸」。畢竟是自己的親屬,自己的家人嘛,犯了這種錯誤,罰點錢算了。
皇帝覺得自己也有錯,於是也勉勉強強處罰了一下自己,「減常膳十日」,每天少吃點吧。
死者這邊呢,皇帝也還不錯,做了些慰問家屬的事情,「其小兒骨肉,各賜絹五十匹,粟麥各百石,便令如法埋葬」。給一點布匹,送一點糧食,厚葬死者,也算盡了一點心意吧。
從處理政務的角度來講,處罰了負責人,安置了受害者,事情還不算完,因為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以此為戒,警鐘長鳴。「此後在朝及諸道州府,凡有極刑,並須子細裁遣,不得因循」。告示天下臣子,以此事為戒,做好自身工作,不要誇大事實,謊報軍情。
◇ 誤決小兒獄御札(天成三年春正月)
朕聞堯舜有恤刑之典,貴務好生;禹湯申罪已之言,庶明知過。今月七日據巡簡軍使渾公兒口奏,稱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之事。昨朕初聞奏報,實所不容,率爾傳宣,令付石敬瑭處置。今旦安重誨敷奏,方知悉是幼童為戲。載聆讜議,方覺失刑,循揣再三,愧惕非一。亦以渾公兒誑誣頗甚,石敬瑭詳覆稍乖,致人當枉法而殂,處朕於有過之地。今減常膳十日,以謝幽冤。其石敬瑭是朕懿親,合施規諫,既茲錯誤,宜示省循,可罰一月俸。渾公兒決脊杖二十,仍削其在身職銜,配流登州,常知所在。其小兒骨肉,各賜絹五十匹,粟麥各百石,便令如法埋葬。兼此後在朝及諸道州府,凡有極刑,並須子細裁遣,不得因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