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我視頻通話讓我幫忙抓壞人。」「他們說用家長的手機才可以。」「一定要注意保密。」「不同意就告訴我的家長我在玩手機。」近期,10歲的小倩遇上了離譜事兒,有兩名「警察」通過遠程視頻讓她協助抓捕犯罪分子,最終卻被騙13萬元。
這是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詐騙案件,薊州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龍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案件還要從2024年10月說起,小倩奶奶帶着小倩向公安機關報警,稱自己的孫女遭遇詐騙,數額高達13萬元。
某天,小倩用手機觀看短視頻時,兩名「警察」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聯繫到小倩,聲稱抓捕犯罪分子需要小倩協助,並威脅小倩如果不配合將會告訴其家長她在玩手機,帶女孩去公安局關15天。
不明就裡的小倩因害怕不得不配合「警察」的要求,用奶奶的手機下載安裝支付軟件,同時綁定奶奶的身份證。隨後,在「警察」的誘導下,小倩陸續將奶奶賬戶中的錢款轉出。
為了不讓家長發現問題,「警察」還要求小倩刪除手機中的所有信息,毫無防備的小倩一一照做。
直到次日清晨,小倩奶奶發現銀行卡里的13萬元只剩下不到1000元,慌忙向警方報案。
接警後,薊州警方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並順藤摸瓜將參與本案「跑分」的犯罪嫌疑人龍某某、劉某抓捕歸案。
經審訊發現,2024年6月至10月期間,龍某某糾集同學劉某從事「跑分」犯罪活動,二人向上線人員提供淘寶賬戶、支付寶賬戶等,並按照上線人員的指示操作,將詐騙受害人所得錢款通過網絡賬戶轉移出去。其間龍某某獲利近16萬元,劉某收取好處費2萬元。
此後,案件已送至薊州區檢察院。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龍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於2024年5月至10月,在明知系轉移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按照上線要求,虛設多個淘寶店鋪上架商品,使用淘寶賬號自行購買店鋪商品生成虛假訂單,將代付款二維碼提供給上線用於接收犯罪所得,再將贓款轉移給上線。
經查證,小倩被騙錢款近5萬元被龍某某用上述方式轉移,其他被騙錢款正在追查當中。
公訴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被告人龍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龍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轉移,其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被告人龍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龍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龍某某自願退賠被詐騙人員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依照法律相關規定,法院依法判處龍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冒充警察詐騙中小學生案件多發,不僅給家庭造成經濟損失,也對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了極大傷害。在此提醒小朋友們,警察叔叔不會直接找小朋友來幫忙「抓壞人」,遇到此類情況要及時告知老師、家長或撥打110報警;面對陌生人要求掃碼、刷臉、輸密碼或者提供身份信息時,一定要堅決拒絕,謹防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