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中國恆大發佈公告稱:以1.38億退出汕頭項目,同時豁免3.76億的債務。
中國恆大作為港股上市公司,對外公告用的都是繁體字和偏古漢語風格的粵語語法,加上要隱瞞一些見不得光的事,顯得十分晦澀,要從中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相當費勁。
認真解讀一下,你會發現該公告隱藏的信息量很大:恆大至少挪用了項目公司7億多的資金。
中國恆大在境內的核心地產業務平台是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恆大地產,恆大地產通過若干家子公司在全國各地開展業務。
2015年,恆大地產集團粵東有限公司在汕頭註冊成立,恆大地產持股90%,另一個股東為持股10%的廣州市鑫源投資有限公司。
其實,廣州市鑫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股東也是恆大地產。
也就是說,經過多節點穿透,恆大地產持有粵東有限公司100%的股權。
安排兩個股東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有限責任的要求。
2017年,恆大地產集團粵東有限公司買下了汕頭市恆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65%的股權,另一個股東為持股35%的澳大利亞紅葉貿易有限公司。
因此,這是一家中外合資性質的有限公司。
恆大為什麼要買這家恆明公司呢?
因為該公司名下有土地,如果直接買地,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換言之,恆大與澳大利亞紅葉貿易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公司恆明的股東,合作開發汕頭的一個房地產項目。
根據中國恆大1月25日公告透露出的信息,這個項目應該是位於汕頭市濠江區磊廣大道的恆大金碧江灣。
恆大金碧江灣佔地面積445.4畝,於2017年8月27日開盤,已售47.88萬平方米;後來爛尾了,涉及保交樓套數1145套。
如今,恆大地產粵東有限公司將項目公司全部65%的股權,以1.38億元轉讓給了汕頭市恆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公司叫「恆明」,新大股東叫「恆耀」,名稱都與「恆大」相似。但恆耀公司是由三位自然人股東出資成立的,看不出與恆大有什麼關係。
恆大這次交易的收入是1.38億的轉讓款和免除3.76億的債務,合計5.14億元。
根據中國恆大的公告,此次交易錄得收益約人民幣3.04億元,據此推測恆大在這個項目中的成本為2.1億元。
2.1億的成本就能獲得3.04億的收益,簡直就是暴利!
但恆大沒有任何現金收入,因為全部用來抵消恆大對項目公司恆明的債務。
這是怎麼回事呢?
按照行業內的慣例,項目公司的股東會按照出資比例把錢借給項目公司,用於房地產開發建設。
即恆大粵東公司和澳大利亞紅葉貿易按照出資比例,將建設資金借給汕頭市恆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恆大粵東公司具體借給項目公司多少錢,不得而知。
但這些錢到了項目公司恆明的賬戶後,被恆大粵東公司利用大股東的地位挪用了。
這次轉讓股權,歷史欠賬當然要一併清算,具體怎麼還呢?
1、1.38億的轉讓款用來抵債。
2、免除了3.76億。
3、恆大還欠2億元,將於2026年12月31日償還,在此之前不計收利息、無違約金。
因此,恆大實際挪用資金總額為1.38億的轉讓款+3.76億的債務免除額+2億未清償債務,共計7.14億元。
接盤俠肯定吃虧了,但恆大沒錢還,只能通過豁免部分債務的形式接下整個項目,以完成保交樓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