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
自2021年1月1日起,去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
而在發證後,夫妻雙方需要在屆滿離婚冷靜期後三十天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除此之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
此條款明確後,引發了不少網友的不滿。
大部分網友認為,離婚冷靜期的種種設定,是在用另一種方式,呼籲大家不要結婚。
它的出現,與其說是勸退離婚,不如說是勸退結婚。
當然,事物都有兩面性,有反對的聲音,自然也有贊同聲音。
贊同此條款的網友,則認為離婚這件事,確實需要多點時間考量。
畢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要因為「意氣用事」,毀了一段本可以「重修舊好」的姻緣。
但在我看來,比起爭論離婚該不該冷靜,男女之間,更需要的是在結婚之前,給自己一段冷靜期。
01.
結婚和談戀愛不一樣。
談戀愛輸得起,結婚輸不起。
當你選擇和一個人結婚時,你首先要考慮的是,自己是否已經為這段婚姻,做好承擔責任的準備。
要知道,婚姻的源頭是愛情,但婚姻卻不等於愛情,更多的是責任。
還記得幾年前,有一個女讀者給我留言,說終於在三十歲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了。
女讀者28歲,名叫晶晶,和丈夫認識於一場相親。
當時的她,是丈夫的第五任相親對象,相比之下,丈夫比她更渴望一場婚姻。
兩人認識半年後,在多方考量之下,晶晶覺得丈夫是一個靠譜,值得託付終身的人,於是兩人順理成章的領證,結婚了。
然而,丈夫是通過了晶晶的考量,晶晶卻忘了對自己的考量。
剛剛結婚那會,兩人過得還算風平浪靜,生活平凡,也偶有驚喜。
但是,時間一久,晶晶的各種問題就暴露出來了,也是在這一刻,她才發現,自己對於結婚,其實還沒有準備好。
結婚前,晶晶曾經和丈夫說過,自己喜歡孩子,結婚後也想快點要孩子。然而結婚以後,她卻反悔了,此時的她,不想用孩子來捆綁住自己。
但是丈夫和丈夫的媽媽,卻希望晶晶可以快點懷上孩子,畢竟丈夫已經32歲,不年輕了,他們家太需要一個孩子了。
即便如此,晶晶依舊不願妥協。
除了不想生孩子以外,晶晶還「愛玩」。
晶晶在結婚前,平常就喜歡和朋友們去酒吧放鬆自己,玩個通宵也是常有的事。
而在結婚以後,她也如往常一樣,時不時和朋友待在一起,朋友中還不乏異性。
這些,丈夫都清楚的知道,所以每當晶晶和朋友出門時,不到晚上十點,他就開始給晶晶打電話,催她回家。
對此,晶晶很不耐煩,她從小到大,就是一個崇尚自由的人,沒想到結了婚以後,卻失去了她最愛的自由。
她後悔了,結婚這件事,終究還是草率了。
在這時候,她才深刻的體會到,為什麼總有人說婚姻是圍城。
確實,她被這一座圍城困住了。
她想掙脫,然而婚姻告訴她,不準做逃兵。
人們常說,婚姻不是兒戲。
這並不是一句玩笑話,婚姻本身就開不得玩笑。
結婚需要慎重,如果你沒有想要走到最後的決心,那不要選擇開始。
這才是對自己,和對婚姻的最大尊重。
02.
王小波曾在給李銀河的情書里寫道:
「你好哇,李銀河,靜下來想你,覺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議,以前我不知道愛情這麼美好,愛到深處這麼美好,真不想讓任何人來管我們,誰也管不着,和誰都無關。告訴你,一想到你,我這張醜臉就泛起微笑。」
我想,每一個熱戀中的人,都能夠體會到王小波的心情。
愛一個人,是可以輕易擁有這個世界上最美好的情緒。
愛上一個人,對方就是神,她可以賜予你任何美好的東西。
而她的存在,本身也是美好。
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就是這麼一個道理。
然而婚姻不一樣,婚姻是一個打破濾鏡的過程,它最善於挖掘出,藏在美好之下的不美好。
一旦你接受了,你將面對的是,更加真實,卻也更加長久的婚姻。而一旦你無法接受,那你將面對的,便是幻想破滅的婚姻。
著名作家李敖和「台灣第一美女」胡因夢,曾有過一段非常短暫的婚姻。
一位是才華橫溢的才子,一位是瓊瑤劇女主角,兩人的結合,可以稱得上才子配佳人的最佳典範。
然而,好景不長,一見鍾情,再見婚姻的感情,並沒有持續多久。
僅僅115天後,兩人就分道揚鑣了。
而理由,頗具喜劇色彩。
當有記者問李敖:「胡因夢那麼美,對你又那麼痴心,你怎麼捨得離開她?」
李敖回到:「我是個完美主義者,某一天,我無意推開沒有反鎖的衛生間的門,見蹲在馬桶上的胡因夢,因為便秘滿臉憋得通紅,實在太不堪了。」
在此之前,胡因夢是李敖的「女神」,在他看來,「女神」是不食人間煙火,「女神」也該「一塵不染」。
然而,事實是,胡因夢是「女神」,但她也是普通人。
當時,聽到李敖的回答,胡因夢也回應到:「同一屋檐下,是沒有真正的美人的。」
可惜的是,胡因夢懂,李敖不懂。
還記得文珍曾在《我定有缺點》里寫道:
「我定有缺點,定時古怪,定不能為多數人所知,定不能全獲相識者的諒解,一切毋庸置疑。」
但就是這樣一個真實的我,還可以得到你的理解,還可以吸引你靠近,還可以讓你對我依舊保持喜歡,那我們,一定是最佳伴侶。
這,也毋庸置疑。
03.
奧克塔維斯說過這麼一句話:
「愛是試圖穿透他人的一次旅程,但是,只有雙方都舉旗投降,愛才會贏得勝利。」
婚姻便是如此。
兩個人,必須都心甘情願地敗給對方,才能夠獲得長久的婚姻。
這裡的敗,並不是指放棄做自己,放棄自己的個性,而是雙方都願意去將就對方,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問題。
婚姻有時候就是這樣。
不是你不好,也不是我不好,而是我們不合適。
心慧和世明剛在一起的時候,一直被周圍的人唱衰,認為他們不合適。
但合不合適不是靠看,也不是靠說,而是靠相處。
兩人在一起的時候,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吵架,但沒有一次吵架,會離間他們之間的感情。
因為每次爭吵過後,世明總是會主動去和心慧說話,而心慧也會換位思考。
這樣的兩個人,爭吵對於她們而言,才是感情的「融合劑」。
除此之外,世明因為工作的原因,經常加班應酬到很晚才回家,心慧並沒有因為世明沒有時間陪自己生氣,也不會因為他應酬多鬧變扭。
她只會在世明加班回到家時,給他熱上一碗湯,在他努力工作時,提醒他要多休息注意身體。
那麼世明呢?
兩人在一起很久以後,世明還是會在每個周五,給心慧送上她最愛的鬱金香,每個有意義的紀念日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世俗看來,他們並不合適,但彼此的心都告訴對方,他們非常合適。
半年以後他們結婚了,婚後跟婚前一樣,一樣的幸福。
婚姻就是這樣。
勢均力敵,相互融合,才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
如若只有一方「投降」,那婚姻最後的結局,就是被「侵略」。
04.
很久以前看過這麼一句話:
「每當兩個人相遇時,實際上有六個人存在。那就是各自眼中的自己,各自在對方眼中的自己,和各自真實的自我。」
只有當這「六個人」,都完全認可對方時,才能夠得到婚姻的「通行證」。
而結婚前的冷靜期,便是這「六個人」相互理解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