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阿姨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非紀實。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
我收拾自己衣服的時候,搭夥老伴老陳坐在客廳的沙發上。他臉上的表情,疑惑不解。見我不是開玩笑,而是真的收拾好衣服,準備離開的時候。老陳嘆了一口氣,問我:「我不是給你3萬了嗎?還不夠嗎?」
我冷笑了一聲,說:「你兒子結婚,我給了3萬,今年我女兒結婚,你給我3萬,是理所應當,不要像是我佔了便宜一樣。」說完,我轉身就走。關門的瞬間,我聽到老陳氣急敗壞,指責我和別人女人一樣,都是貪財的人。
我和我老公,是自由戀愛,感情很好。不過我們走到一起,很不容易,因為我爸媽覺得我老公是一個外鄉人,還是孤兒。但我堅持,不惜和娘家鬧翻,還是結婚了。我老公也沒讓我失望,結婚後對我依然很好。
雖然結婚的時候,沒有婚禮,沒有房子,也沒有車子。但是結婚之後,在我們的努力之下,還是有了房子和車子。如果女兒10歲的時候,老公沒有生了重病,而且最終離開我和女兒,我相信,我的生活,會一直這麼幸福下去。
可是沒有如果,老公去世之後,我很悲痛,一度想要跟着一起離開。當時的我,整宿睡不着,白天又不吃飯,整個人很快就垮了。要不是為了女兒,要不是娘家人一直陪着我,我真的走不出來。
我的年紀還算年輕,又只是帶了一個女兒,所以在娘家人的撮合下,還是有不少合適的再婚對象的。但我都沒有想要一起生活的想法,我放不下我老公。就這樣,我守着我女兒,一直沒有再婚。
和老陳走到一起,是在我女兒念大學的時候。女兒考上了外地的大學,她也長大懂事了,說我一個人在家裡,她實在不放心。女兒說爸爸肯定也希望有人在身邊照顧你,陪着你。在女兒的勸說之下,我動了心思。
老陳是機緣巧合認識的,他老婆去世多年,為了兒子,也是一直沒有再娶。如今兒子也長大成人了,他也想找個伴。就這樣,我們相處了一段時間,感覺很合拍,就決定一起生活。老陳開了一家店,生意不錯,所以他的經濟條件肯定比我要好。
當時老陳說要領結婚證,我沒同意。我覺得以後我倆去世了,肯定要和前頭的人在一起,那麼領了這個結婚證,就有點奇怪了。老陳也覺得有道理,所以就沒領證,搭夥過日子。我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去了老陳家裡。
每個月的生活費,老陳給我3000,差不多夠了,不夠我再用我自己的。一起生活的日子,我還是覺得很幸福的,老陳對我很好,對我女兒也不錯。家裡還給我女兒準備了一個房間,即使我女兒不好意思,不想影響我的生活。
一般暑假也就回來住十幾天,但老陳每次都精心準備。飯桌上,每次都有我女兒喜歡的菜。老陳不止一次和我說,這輩子也算是兒女雙全了。我很感動,為了回報老陳的付出,我對老陳的兒子也很好。
去年,老陳的兒子的結婚。照理來說,我這個搭夥老伴,不需要給錢。但我覺得老陳不錯,也說了把我的女兒當成自己的女兒。所以我給了3萬,老陳當時還很意外。結果到了今年,我女兒要結婚了,我拜託他一件事情,他卻不同意,還說話難聽。
我女婿家境普通,當初我老公生病,已經賣掉了房子。這些年,我拉扯女兒長大,真的沒存下多少錢。村裡頭的房子,又不值錢。可以說,我和親家都沒能力給我女兒和女婿準備婚房。但我又不想女兒租房結婚,後續付房租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這麼一來,兩個人存錢買房,又要多拖上幾年。我前面說過,老陳的經濟條件很不錯,他名下有3套商品房和一套門面房。門面房,眼下老陳自己開店。商品房,我倆住了一套,兒子結婚,老陳過戶了一套。還剩下一套,空着。
老陳不缺錢,也怕麻煩,所以沒出租。我想到了這套房子,想借住幾年。真的只是借住,沒想過要這套房子。我只是希望女兒和女婿可以少一筆支出,早日存夠首付買房。於是我就和老陳說了我的想法,再三強調只是借住。
結果老陳立馬就不高興了,說:「年輕人就應該吃點苦,這樣才有抗壓性,我名下的房子,都是我兒子的,你別惦記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這話一出,我震驚了。我做夢都沒想到老陳會拒絕,更沒想到他還能說出這麼難聽的話來
以至於我一時半會兒,都不知道怎麼接話了。但我的沉默,在老陳眼裡,就像是被他說中了心思。於是又開始絮叨,讓我擺正自己的身份,知道什麼話能說,什麼心思不能有。我好不容易緩過神來,氣笑了。
說好的兒女雙全,把我女兒當親生骨肉疼愛呢?之前的好,原來都是偽裝,或者說,都是表面功夫。我忽然就覺得很累,感覺自己被耍了。我說我也不想解釋了,你想想這8年我怎麼對你,怎麼對這個家,怎麼對你兒子的。
老陳沉默了一會兒,說:「不就是我兒子結婚,你給了3萬,我還你不就好了。」我又被刺痛了,意思是如果沒有這次吵架,老陳說不定連這3萬都不願意給?我嘆了一口氣,覺得我倆走不下去了。
一段感情,如果出現了猜疑和偽裝,那真的就沒有走下去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分手,並且開始收拾東西。老陳不理解,但我無所謂了,搭夥8年,今年女兒結婚,我才看清他的真面目,幸好沒領結婚證,不然估計還要扯皮。
你們說,我離開的決定對嗎?以及,我和老陳提出這樣的要求,過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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