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公子逸
張愛玲寫:
笑,全世界便與你同聲笑;哭,你便獨自哭。
我是那種有了委屈,只想獨自舔傷的人。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十分了解那獨自哭里的悲哀與堅強。
我這半生有很多隱痛,從未與人說起。我好像從小就明白一件很深刻的事情:有些事情是需要爛在心裏,永不示人的。
我媽雖然重男輕女,但借20萬塊錢這樣的事情,她是絕對不會找我的。她再偏袒兒子,也不會枉顧女兒的利益。她甚至對我弟說過這樣的話:「你過得好是你的本事,你過得不好,你也別去拖累你姐姐。誰有誰的日子,萬貫家財你要了,你姐姐過得好是你姐姐的本事。」
可能也正是因為父母的這份拎得清,我和我弟的關係,始終趨於正常:我們更看重自我的拼搏,不會想着要依賴着對方活着。我們從未想過要沾誰的光,只想着要先把自己過好了。
可這個世界,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這麼拎得清。

對於有些父母而言,女兒不能給娘家帶來利益,就是白養了。
因為寫家史的原因,總能收到一些讀者的投稿。那些她們跟原生家庭的愛恨情仇,總是能讓我一次次地明白一個現實,我的父母,真的算是好的父母了。
他們雖然重男輕女,但也給予了我愛,只是不夠偏愛而已。而有些人的父母,從來不是重男輕女的問題,是他們就真的沒把女兒當成過自己親生的孩子。
我在這些留言里深刻地體會到了蘇明玉那句「我竟然是你們親生的」里的不可置信。
沒有理由。
沒有理由,親生父母要這樣對待自己親生的孩子,可他們就是這樣對待了。
一個讀者結婚的時候,父母不僅一分錢的嫁妝沒有出,還扣下了男方給她的3萬彩禮。
女人的母親說:「他們家就給這麼點彩禮,夠幹什麼?人家閨女結婚,都知道給弟弟要了十萬二十萬的,給父母省勁,你倒好,才要了3萬。你怎麼這麼不懂事,一點都不替家裡人想想。人家嫁人都找有錢的,就你越嫁越窮,讓父母兄弟跟着你丟人。」
她就這麼嫁了,婆家覺得娘家落下了三萬的彩禮不應該。娘家覺得她要的少,白養了她這麼多年,連本都沒要回來。

對於有些父母而言,女兒是私有的,女兒所有東西,理所應當由他們支配。
她結婚後,娘家覺得她窮,很少跟她來往。
只有需要她幫忙了,才找她,覺得她就該管。沒有事情需要找她幫忙,那麼十天半個月也不會給她打一個電話。
大概不被父母偏愛的孩子都特別獨立自強,無所依仗,於是只能拚命靠自己。
她結婚後跟自己的丈夫沒敢要孩子,先努力地拼事業。兩個人結婚七年,沒出去旅過游,沒出去享受過美食,他們只有一個心思就是攢錢。
用她的話說:「在一線城市,租住那種一個月600塊錢的毛坯房。夏天沒空調,冬天沒暖氣,兩個人蝸居在不到10平方的小空間里,連吃飯都要在床上吃。」
她的父母從沒管過她過得好不好,她們只在意,她過年過節能給家裡多少錢,她們只是抱怨白養了女兒,這麼便宜,一點都指不上。
她的父母好吃好喝,她的弟弟更是好吃好吃,還到處去旅遊。只有她奮力拚搏,卻得不到娘家的一絲認可,而只是鄙視。
她結婚七八年終於攢了一些錢,想要買房子。可這個時候,她母親張口給她借20萬。
因為她的母親也要給她的弟弟買房子。她直接說自己也想買房子,然後她的母親開始罵,開始哭:
你就不能多為家裡想一點。你都結婚了,連孩子都沒有,買什麼房子。你弟現在沒房子不能結婚,你就不能先讓你弟買。我們給你打欠條,你爹媽給你下跪,給你借這20萬,行不行?
她偷偷地借了,瞞着自己的丈夫。
她說:「那時候我都做好了被離婚的準備,要是瞞不住,男人要是不要我了,就不要我了。」

對於有些父母而言,女兒幫扶娘家應該,不幫扶或者是幫扶不到位,就都是仇人。
那三年,她開始更努力地工作,在婆家面前也更沒有了底氣。那20萬塊錢,壓彎了她的腰。
她找各種理由,推遲買房。一直到最後,房價飛漲,她和丈夫再也買不起房子。
她弟弟買了房,她沒敢對着自己的丈夫說。這幾年,她既沒帶男人回過娘家,而她自己回了娘家,便會催着娘家一定要儘快還錢。
她父母沒有體諒她的難處,跟她到了仇人的地步。她的弟弟亦是說:「就借了你20萬塊錢,你跟做賊一樣,還不敢讓婆家知道。人家都是光明正大地要,我給你借,你還這樣。真不知道,有你這個姐姐有什麼用。」
她也撕破了臉,跟自己的弟弟吵:「你趁着房價低買了房子,你現在有房有車,你姐姐我要什麼沒什麼,你姐夫一直要買房,他要是知道我把錢給了你,拖着不買房,我還怎麼過。我離了婚,你養我嗎?」
她父母因為她的這些話,徹底恨上了她,並揚言,把錢還清了她,這輩子都不來往了。
她就這樣瞞了丈夫三年,最後她弟弟和她父母借錢還了她這20萬。
她弟弟還了她這20萬,就直接把她拉黑了。她父母也是如此。
她的心終於踏實了,但是房價飆升,她和她的丈夫手裡的錢,再也買不起房子了。
她說我說:「跟娘家斷了關係也好,至少男人不會知道她借娘家20萬這回事。」

我曾經問她:既然能做到斷舍離,為什麼還要借?
她回答說:「我也想幫父母,也想讓我弟弟有錢買房子。我後來一直催他們花錢,是怕他們不還了。時間越長,越怕他們不還,漸漸也不怕他們跟我斷絕關係了,就怕他們不還錢了。我就徹底沒法過了。」
她一直沒把這件事告訴自己的丈夫。她說,這些事情,就不能告訴他,因為告訴他了,兩個人這輩子都會是個疙瘩。
她跟娘家的關係,一直騙丈夫說:「我爸媽看不上咱們,咱們也沒必要回去看臉色。等他們老了,我就回去儘儘孝,現在咱們就多顧顧自己。」
她父母一直對她和她丈夫都不好,她丈夫也沒怎麼懷疑。她現在就當自己是沒有娘家的姑娘。
有時候,她自己想想自己放棄了自己買房,讓弟弟買了房,最後還被父母弟弟當成了仇人,也挺委屈的。
可是,她的這些委屈,卻是不能跟任何人說的。看到我寫我父母的重男輕女,她說:「其實你父母挺好的,他們至少顧及你。我有用,我父母就認我。我沒用,我父母就不認我了。」

成年人的委屈,不能分享。
我看這個留言的時候,反覆看了很多遍。我一直想不通一個點,就是她在做這件事的時候,為什麼始終都把自己的丈夫當成了一個外人。
前一陣子我寫我跟我媽的和解,我突然理解了我小時候我媽為什麼逢人就說我爸壞話,我也突然明白了我小時候,為什麼那麼不能接受我母親去說那些。
因為我不想讓別人看到我的隱痛,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有一個不好的原生家庭。
我想到了我跟我老公雖然相愛,但是我依舊不會把自己原生家庭的一些隱痛告訴他。除非我對那件事釋然了。
我也是近段時間才慢慢地理解這個讀者。她為什麼自始至終把丈夫當成了一個外人。
因為,有些委屈,是不能分享的。她和父母的關係是她的隱痛,她不想讓丈夫知道,她幫了對她這麼不好的父母。她不僅僅怕丈夫的拋棄,更怕讓丈夫看到她多麼不好的一個原生家庭。
她不後悔幫過父母,因為她把她們當成了親人。她也不後悔父母跟她斷絕了關係,因為她付出了,無愧於父母。她只是覺得對不起自己的丈夫,只是不想讓對方知道她對於原生家庭的這種付出。
因為這種付出是傷痛的。

原生家庭缺愛太甚的孩子,很難愛自己。
娘家是這樣的娘家,婆家也並不是多好的婆家。
她這種女人,大概就是那種娘家不疼,婆家不愛的女人。更可怕的是,她在這種原生家庭中長大,似乎忘記了另一件事,那就是好好愛她自己。
有一句話:
你罵孩子,孩子可能不會停止愛你,但是她會停止愛自己。
這個女人的字裡行間,都是在考慮別人,考慮娘家,儘管娘家不愛她,可她依舊願意幫。她也考慮婆家,考慮男人,於是,不斷地去要錢,最後跟娘家反目。
她沒想過,直接不幫娘家,只為自己考慮,讓自己有能力去買房。她也沒想過,把原生家庭的這種傷痛告訴丈夫,讓丈夫跟她一起承擔。她獨自承擔了所有。
這種姑娘,習慣於把好的都給別人,把痛苦和傷害都留給自己。很可憐,但我寫這篇文章,卻恰恰想寫這種女人的可恨。
有些事情,我們可以永不示人,但有些傷害,我們一開始就需要杜絕。
當我們面對的是不好的父母,我們最該做的不是「獨自去報恩」,而是六親不認。
我們可以永遠不告訴別人,原生家庭里的那些隱痛,但是我們永遠要記住,當我們不懂拒絕隱痛,那麼那些隱痛就會成為一輩子的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