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娘成被告》

2023年01月02日21:23:13 故事 1661


周五離婚後,帶着女兒獨自生活,因為去一次去婚介所,使他破財又曾添了無盡的煩惱,這是怎麼回事呢。


《紅娘成被告》 - 天天要聞

周五離婚後,帶着女兒一直單過,他是修理家電的。一天,他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一個某某婚介所,他抱着試試的心理,走了進去。

接待他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女人,自稱姓鄭,周五就把自己的情況跟鄭姐說了,想找一個老實本分,為人善良,四十歲以下的女性。

鄭姐拍着胸脯說,婚介所是自家開的,收費很低,然後又跟周五介紹她給人介紹的成功案例。

周五登記好後,交了六千塊錢,就回去了,很快,鄭姐給周五介紹了一個叫黃娟的女性。

接觸一段時間之後,兩個人很談得來,因為雙雙都在熱戀中,周五就到婚介所撤銷了登記。

一天,周五在跟黃娟約會時說,我們都快四十歲的人了,不如你先搬過來住,這樣都很方便。

黃娟一聽就覺得不對勁,剛接觸三個月,就住在一起了,傳出去也不好聽呀,於是,她拒絕了周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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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周五仍然不死心,天天想着法子讓黃娟過來住,還提出結婚的事,說結了婚,還要個孩子。

黃娟越聽越生氣,從此,兩個人一見面就吵架。

周五還說,我們都談幾個月了,我在你身上花了好幾千塊錢了,你一點都不珍惜我倆的感情,你根本就沒打算和我結婚。

這話徹底激怒了黃娟,考慮再三,黃娟提出分手,於是兩個人就這樣分手了。

周五越想越氣,他又想到了婚介所收他的六千塊錢的事,心想,婚姻沒成,這六千塊錢不能白白地打水漂吧。

於是,周五又來到婚介所,準備討個說法,當他來到婚介所時,看到門上貼着一張紙條,上面寫着:此房轉讓。

周五就給鄭姐打電話,說他和黃娟吹了。鄭姐說,自己的婚介所已經關門了,要不然,我在給你介紹一家婚介所,絕對靠譜,保證讓你能找到合適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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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哪裡還相信鄭姐的話,當場就說,你的服務期可是一年的時間,黃娟說分手就分手,根本就不是談戀愛,分明是你倆設計騙我,黃娟就是你找的托。

如果你不把這件事處理好,我要到法院告你,面對鄭姐的解釋,周五根本聽不進去。

於是,他向法院起訴鄭姐,要求退回當初的六千元。

周五向法官陳述,當初如何去登記的,鄭姐如何承諾的,六千元是怎麼交的,和黃娟又是怎麼分手的等等,說了一遍。

他還向法官說,這分明就是鄭姐和黃娟合夥騙他。鄭姐面對周五的胡言亂語,氣得七竅生煙,她說,當初撤銷服務是周五親手寫的,有記錄在案,至於合夥騙他,純屬子虛烏有。

那麼,鄭姐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呢,這就涉及到一個法律知識點: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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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法庭調查,鄭姐完全按照周五的要求登記、交費,在婚介所履行服務期間,周五主動提出終止後續服務,並撤銷了所有手續,根本沒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或者違約行為,對於周五提出的起訴,不予支持。

正當周五還沒有從敗訴和從失戀中走出來的時候,黃娟卻找到了他。

原來,黃娟得知周五把自己說成婚托,她氣得當面把周五臭罵一頓,當著街臨街房的面,把周五乾的齷齪事,和盤托出,羞得周五無地自容。

從此,周五再想找到老婆,看樣子是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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