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保姆哪裡是保姆啊?明明就是女主人!天天讓你爸給她看孫子呢。」鄰居來小芳的店裡買東西時,跟小芳說。
五年前,小芳請來保姆照顧父母,如今卻鬧成這樣。小芳要辭退保姆,保姆卻不肯搬走,還說自己被騙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女兒的無助
女兒小芳說:「我現在都要被左鄰右舍的吐沫淹死了,臉上太不好看了。」
鄰里鄰居都說我家的保姆才是女主人,每天指使着我爸爸幹活,帶孫子,我爸爸還樂此不疲。
平時她的兒子媳婦經常過來,兩個孫子就住在這裡,大的上中學了,小的兩歲。前兩年她兒媳婦生孩子,都是在我家坐月子。
我爸爸經常領着她孫子在外面玩兒,鄰里說,我爸爸成了看孩子的保姆了,這個家成了她的家了。
我反而成了外人。平時,家裡的什麼事我都說不上話,有時候,我說點什麼,保姆竟然說我:你算老幾?你算老幾!
我算老幾?我才是房主哎,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
我們一家平時住在我們的小店裡。我要照顧兩個孩子,買菜做飯,還要照看商店。孩子爸爸進貨出貨,接送小孩,我們兩個人的時間緊緊張張,實在沒空兒照顧爸爸和生病的媽媽,所以才請了這個保姆,給爸爸媽媽做做飯,洗洗衣服。
媽媽生病有二十年了,生活不能自理,醫生說是抑鬱症。
挨着廁所的這個小房間,本來是雜物間,保姆來了之後,就讓我媽媽住到了這裡。
爸爸對媽媽不怎麼照顧。十幾年前,爸爸就出走過一次,走了幾年。那時我才十幾歲,要上學,還要照顧媽媽,生活很難的。
後來爸爸回來了,我很高興,這個家算是團圓了。爸爸退休後,不能在單位食堂吃飯了,一日三餐就成了問題,我就通過熟人介紹找了這個保姆。
我想,只要把家裡的生活安排好,爸爸就會留下來。
剛開始都挺好的,爸爸生活有人照顧,媽媽也能吃飽穿乾淨了,我就放心了,當時,我正好懷孕了,就回來得比較少。
後來,到我商店買東西的人在閑談中,對我們家的事說得很難聽,說保姆是我家的女主人,把兒媳婦孫子一家子都帶過來了,我爸爸成了看孩子的保姆。
我就趕緊回來了。感覺這個家成了保姆的家了,她的兩個孫子都住在我家,爸爸陪着保姆的小孫子玩耍,爸爸從來都不幫我帶孩子的。
小芳說著,眼圈就紅了。
而當事人老彭,卻躲到鄉下老家,跟沒事人一樣,在池塘邊釣魚。
父親的無奈
老彭說:「是女兒小芳與保姆合不來,她們願意吵就吵吧,我也管不了。」
「小芳要辭掉保姆,就辭掉好了,我能做的就是多給保姆一點錢,安撫安撫她。可她不願走,我也沒辦法。」
老彭的態度有兩個意思,一是他不想辭掉保姆,二是女兒要辭掉保姆,他只能同意。
老彭說起這個家,也是一肚子苦水。
老彭與妻子曾經在同一個單位上班,老彭是領導,妻子是普通職員。妻子在40歲的時候得了病,生活不能自理。他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家,生活很艱難。當時,岳父曾勸他離婚,重新找一個。但他為了這個家,選擇留下了。
前些年,老彭也碰到一個合得來的女伴,出去過了幾年,最終還是又回到了這個家。
老彭用自己的積蓄買了這個房子,記在了姑娘小芳的名下,這是他留給女兒的財產,也是父親對女兒的一片愛心。
這個保姆是女兒小芳找的,當時他們協商的是,保姆給父親老彭做個伴,而且照顧的時間超過五年,將來可以長期住在這裡,每月800元工資。
老彭與保姆就這樣生活在一起了。保姆曾經做過廚子,飯菜做得很好。原來很瘦的小芳媽媽,在保姆的照顧下,吃胖了許多,臉都圓了。
老彭對保姆很滿意,也願意就這樣長期生活下去。但是女兒要趕走保姆,他也沒辦法,只能在金錢上給保姆一些補償,暗中將每月工資提高到1600元,還另外多給了她10000元。
老彭還說,他不想趕保姆肖愛英走,但女兒小芳在氣頭上,他也不好說什麼。他願意出錢給保姆到其他地方租房住,等女兒小芳的氣消了,再把保姆接回來。
可是保姆怕走了之後,將來回不來了,所以一直不肯走,女兒小芳又堅決要趕她走,那她們兩人的矛盾協調不好,只能是她們自己去處理吧。
當事人老彭的態度,是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老彭不想讓保姆走,所以保姆才能一直佔著家裡。但老彭在女兒面前,又要聽女兒的,造成了保姆和女兒的吵鬧局面。
但是問題總要解決。在調解員的勸說下,老彭回到家,與保姆肖愛英、女兒小芳和當時的中間人——肖愛英的舅舅,一起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解決的辦法。
舅舅細說事情的原委
將保姆肖愛英帶到小芳家的人是保姆的舅舅,舅舅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保姆是我的外甥女,她丈夫病逝後,她一直在外打工,做過廚子,當過保姆。
小芳當時是要給他爸爸找個伴兒,也是找保姆。外甥女就是因為看上了老彭,才願意來這個家當保姆的。要不,當時的她在別處一個月掙1600塊錢,在這個家裡,她還要照顧一個病人,怎麼可能每個月只拿800塊呢?
肖愛英從一開始就是奔着與老彭就伴,照顧老彭一輩子來的,她也確實把這個家當成了自己的家,把家裡打理得乾淨整潔,和老彭的日子過得和和美美。
但她也是個母親,有自己的家庭。城裡的學校好,孫子在城裡念書,來奶奶家住幾天,也能理解。如果你不願意讓他們來,你說清楚,他們以後少來也行。這就要攆她走,她怎麼能一下子接受呢?她畢竟與老彭有了感情。
小芳你現在覺得鄰居的閑話不好聽,當時你說的就是讓肖愛英給你父親作伴,你同意老彭與肖愛英搭夥過日子。你怕肖愛英不願意照顧你媽媽,又是承諾將來讓她長期住在這裡,又是讓她將這裡當成自己的家,現在,你怎麼又反悔了呢?
她給你們要五萬塊錢,那是她不捨得走才要的。當然,你們給的錢也確實少,現在哪有800塊錢一個月的保姆?
「老彭你說說,是不是這個理?」舅舅想讓老彭說句公道話。
老彭坐在一邊,拿着一張報紙看着,也不說話,好像大家談論的事情與他無關。
老彭看躲不過去了,這才放下了手中的報紙。
都有苦衷,相互理解
老彭紅着眼圈說,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是他不願意看到的。在小芳媽媽病了的這20多年裡,他的日子過得很苦,主要是心裏很苦。他也想要一個能說說話的老伴,想要一個正常的家。
這一點,他要感謝女兒小芳為他請來了肖愛英。肖愛英的到來,使他過上了正常的生活,感受到了久違的家的感覺,他不捨得肖愛英離開。
但是,他只有小芳一個女兒,他不能因為保姆,與唯一的女兒鬧翻。將來老了,他還是需要女兒照顧的,所以,只能按小芳的要求,讓肖愛英離開。
保姆肖愛英不願離開的理由:當時請她來時,約定的就是讓她來當老彭的後半輩子伴侶,所以她才同意來當保姆,並且每月只拿800元的工資,事無巨細地照顧老彭兩口子,把這裡當成了自己的家。現在忽然要趕她走,她接受不了。她不走,是為了要一個說法,要五萬元錢也是為了要一個說法。
小芳也有難言的苦衷,爸爸曾經離家幾年,現在年齡大了,她想給爸爸找一個不結婚的同居老伴,這樣可以讓爸爸留在家裡,又能照顧媽媽。但肖愛英要成為家裡的女主人,她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她寧願出錢,也要讓肖愛英離開,只是五萬元太多了,她不答應。
他們都說到了情,但偏偏沒有說到法,如果涉事的三個人知法懂法,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行事,就不會出現這樣尷尬的局面。
老彭現在是事實上的同居,觸犯的是重婚罪,當然引起了周圍鄰居的非議。
老彭如果在法律的範圍內處理與保姆的關係,就會避免出現這樣的局面。一是保留與妻子的婚姻,可以請保姆一起照顧妻子,保姆只做保姆應該做的家務。二是如果找伴侶,可以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離婚不離家,與肖愛英正式結婚,兩人一起照顧妻子,這樣還會引起公眾的讚揚。
如果肖愛英懂法,就不會將自己置於這樣的尷尬地步,想找伴侶就按找伴侶的方法來談,而不是與小芳只做口頭協議,既當保姆又做伴侶,沒有法律保障,隨時都會被僱主趕走。
而小芳想把父親留在家裡,為父親找一個同居伴侶,本身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違法的;給肖愛英口頭承諾,但沒有劃清界限。在自己不願看到的情形出現後,將弱者肖愛英趕出家門,既違背對肖愛英的承諾,又傷害了父親的情感。
最後的話
事情最後得到了解決,保姆肖愛英拿着三萬元補償款離開了彭家。
小芳拿到了家裡的掌控權,她表示會儘快搬回來照顧爸爸媽媽。
老彭落寞地坐在藤椅上抽着煙,眼睛空洞地望着窗外。他心裏裝滿了不痛快,計划著去侄子家養老。
人生不易,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人都有難唱的曲。
這件事給我們的啟發是:不管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合法合理,不違背公序良俗。這樣就不會出現惹人非議的尷尬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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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漫步雨林
審稿:山高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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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花開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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