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上游新聞)
12月20日,2025年第三屆「數字經濟發展與知識產權民主湖論壇」——「智能技術革命背景下知識產權前沿理論與實踐創新」研討會在重慶舉行。來自業界的專家學者齊聚山城,圍繞智能時代知識產權理論構建、制度完善與產業發展等展開探討。
生成式人工智能時代下的知識產權制度面臨哪些挑戰與機遇?
在主旨發言環節,著名知識產權專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瀾資深教授吳漢東深刻剖析了AI技術對現有知識產權制度的衝擊。他指出兩大核心挑戰:一是AI構成要素(數據、算法、算力)的權屬與保護難題,主張構建數據權利分享機制,來平衡製作者、來源者與使用者三者的利益;二是「AI生成物」的權利歸屬,明確反對賦予AI法律主體資格,強調「以人類為中心」,根據人類智力貢獻程度進行分層確權。

吳漢東以「人工智能時代的知識產權法:挑戰與應對」為主題演講。 上游新聞記者 宋劍 攝
吳漢東提出,面對人工智能浪潮,法律人既要充分認知其釋放的創造力與社會影響力,更要堅守制度理性,以法治思維回應技術變革;既要為技術創新預留髮展空間,更要重視規制的價值與力量,讓智慧之光與理性的制度之光交相輝映。
針對大模型數據的訓練使用,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黃匯創新提出「非作者價值理論」。
他認為,大模型數據訓練行為旨在挖掘作品集合的聚合價值,並不會對單個作者造成「市場利益損害」,所以應摒棄「有價值就值得保護」的理論,「知識產權領域裏保留一定程度的『搭便車』行為,實際上有利於開放創新、未來創新、競爭創新,這是未來中國創新需要的創新生態。」
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重慶市協同創新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齊愛民提出,可以跳出著作權的思維定式,直面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的技術本質——數據。從法律屬性上看,AIGC應被界定為「數據財產」。因此,應確立「數據財產權」確權模式,即依託數據法律制度的發展,為AIGC創設一種新型的財產權。
論壇主辦方之一、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靳文輝表示,誕生於2023年的「數字經濟發展與知識產權民主湖論壇」通過持續推動學術界與司法、產業、政策界的多向深度對話,致力於探索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知識產權理論體系與話語體系,為提升我國知識產權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持續貢獻思想動力與智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新書《講好新時代中國知識產權故事》在現場正式發佈。籌劃者,也是該書的主要作者之一、重慶大學法學院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曉秋指出,該書以「制度築基、創新突圍、保護賦能、合作共贏」為脈絡,通過系列典型案例,揭示了知識產權如何成為中國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產業和產品創新的護盾與發展引擎。
上游新聞記者 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