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了一份通報,整治了一批網絡金融信息類賬號和網站。其中和我們web3行業最相關的,是一批宣傳虛擬貨幣交易的賬號被「依法依約關閉」。
這次通報中被點名的,包括微博賬號「火哥聊加密」「財經-徐彥文」「阿恩-論幣」,知乎賬號「00後富一代」等,官方認定他們通過曬收益截圖、群聊信息等方式,引導用戶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同時也提到了 pkex、weex、htx 等境外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這些平台本身就不具備在中國內地面向公眾展業的合法資格,但仍有一些中文網站、內容號在為它們提供app下載跳轉或推廣服務,因此一併被列入本次整頓。
以往大家可能更關注交易所和項目方有沒有直接面向內地用戶來宣傳或展業,這次處理的是賬號內容、社群運營這條鏈路,對web3 行業的內容創作者來說,確實敲響了一記警鐘。
從紅林律師接觸到的情況來看,在web3行業干類似這些事情的,其實遠不止通報中列出的那些賬號。
名為知識分享,實為用戶拉新
很多做內容的朋友,可能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觸碰到了中國內地關於加密貨幣監管的政策紅線。
最典型的操作套路,就是我們在中文社交平台上經常能看到的:
先發一張賬戶收益截圖,寫明某某幣在最近一波行情中漲了幾倍;中間補幾句「策略復盤」或「鏈上資金分析」,再貼一張聊天記錄截圖,暗示群里有人早就跟進、已經吃到了紅利;最後落點是熟悉的話術:「掃碼進群」「添加助理vx」「群里有資料/內參」。
從表面看是知識分享、行情交流,但結構就是一套用戶轉化漏斗。
你一旦進了群,就會發現群主每天定點發佈一些平台資訊、項目分析和「帶單實盤截圖」。有些人還用「機構級數據」「vip策略群」「社區投研組」等標籤包裝自己,說是為用戶提供專業信息服務,但群內大多圍繞某個平台做轉化。再進一步,會有人貼出邀請碼、註冊鏈接,或者跳轉下載app。
這類群看上去是社區,實則是流量變現渠道——而群主,就是平台返佣體系里的操盤人。用戶交易得越多,他拿得越多。
曼昆律師此前接觸過幾個用戶投訴案例,流程都很類似:用戶刷到一篇寫得還不錯的內容文章,從公眾號點進了社群,群里聊項目、講策略、看模擬盤操作。
前幾次跟單賺了一點,用戶自然放鬆警惕,結果後來大額投入後頻頻虧損。再想找人問清楚,平台沒法溝通,群主直接失聯,最終能找到的,只有最初那篇文章。
這種「內容創業」賬號,很多其實就是平台返佣體系的外包人員。用內容吸引流量,用社群完成轉化,用鏈接收口,鏈條雖短,但高效直接。
還有一些賬號會顯得更「專業」一些,說自己專註數據分析、趨勢判斷,語氣也確實克制,沒有赤裸裸喊單。但你點開他們的內容就會發現,清一色在講特定項目、特定平台的新幣種上線。內容最後往往會提一句:「這個項目目前在 xx 平台可交易」,而這個平台,多半是他們返佣合作方。
講得看似含蓄,幫忙帶貨和引流的實質並沒改變。
從監管的角度看,這已經不是內容表達自由的問題,而是「為境外非法金融活動提供便利」的具體行為。只要用戶通過你的路徑完成了註冊、充值、交易,鏈條閉環,就已經能定性為「參與」。
你說你沒收錢、不是平台員工、不經營用戶資產,但在整個轉化路徑里你承擔的角色,是清楚不過的。
此前曼昆律師接觸過不少案件,都是從用戶舉報、維權開始,公安順着平台、內容、社群一路查下來,最後反查到內容賬號本身。鏈路一旦建立,法律責任也就落下了。
當然紅林律師不是說web3行業不能做內容。我也經常看到過一些內容賬號確實在認真講產業趨勢、技術突破、監管政策,這些內容不但不違法,反而對行業生態是有幫助的。
但我們也確實看到太多的業內kol,把「講知識」「高培訓」當成引流的外殼,實則就是在做一門「掛鏈接帶交易」,甚至幫項目方私下賣項目額度的生意。
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大家明白,監管關注的不再是你有沒有說「漲」「買」「穩賺不賠」這種關鍵詞,而是開始看你的賬號有沒有構建出完整的導流行為鏈。
曼昆律師建議
所以,如果你還在做內容,搞培訓,紅林律師建議你仔細向自己發問如下事項:
1.你發的內容,是不是實質上在推薦某個幣種、某個平台的幣種或活動,即使沒有明說「買入」;
2.你的文章或社群里,有沒有嵌入境外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鏈接、邀請碼或落地頁跳轉;
3.你和平台之間,有沒有返佣、轉化結算、推廣合作的實際合作關係,是否直接或間接促成了用戶註冊、充值、交易;
這些問題都是司法實踐中定性參與者角色的重要依據,希望大家多加註意。什麼能講,怎麼講,哪些鏈接該藏,哪些話術該停,大家也要心裏有數。
這個行業需要表達自由,但作為內容創作者,我們或許更需要明白法律的邊界和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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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歡迎更多web3從業者投稿、爆料。如需轉載及法律諮詢,請添加客服:mankunlaw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