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烏衝突的本質是一場低級消耗性區域衝突,至目前為止,沒有科幻的C4ISR,沒有高精尖的制導武器協同地面部隊出擊,控制戰場局勢發展。由於俄烏雙方的技術裝備水準很低,使得不少武器在這場衝突中大放異彩。以伊朗製造的「見證者-136」為例,用一台民用摩托車發動機驅動雙葉螺旋槳緩速飛行,戰鬥部裝葯40千克,飛行速度為185千米/小時。飛行時會發出類似摩托車那般的轟鳴聲,控制系統由簡陋的航路規制,抗干擾能力非常差。如果中國開放管控和限制的話,都不需要正規工廠,網上的手工黨能依靠更廉價的材料做出性能更好的原產品。
除了伊朗的「見證者136」自殺無人機外,俄烏戰場上還活躍着其它各種型號的微小型無人機,它們普遍的特徵就是價格低廉,隱蔽性好,但抗干擾能力差,沒有正規的雙向數據鏈,無法察打監視和通訊功能。但這類無人機往往能夠收穫到戰果,一度有人認為這樣的微小型無人機對中美兩軍來說也是巨大威脅。對於這類荒誕且幼稚的觀點,不少軍事專家也做出了批評,因為中美不是俄羅斯,不可能會給這類微小無人機提供可乘之機。分析人士指出,對於微小型無人機的應用,中美兩軍的造詣一直都在其它國家之上,反制的方式也非常多。
在中國,微小型無人機的管制一直都頗為棘手。因為中國佔據着世界上一大半的無人機生產份額,廠商為了規避敏感限制,在研發和生產無人機時,會對無人機的性能做出限制,這就促成了許多「黑飛」的誕生。這些「黑飛」的年齡覆蓋範圍非常廣泛,既有四五十歲的飛行愛好者,也有幾歲的孩童。他們本身沒有「空域管制」概念,也沒有安全報備意識。為了確保低空安全,管控力度大的一線城市,轄區派出所依靠相關設備能夠精確干擾無人機的飛行並定位飛手位置所在地。一些小城市的轄區派出所則沒有這個條件,需要更高級別的部門攜帶設備介入,才能做到對「黑飛」的定位。網上有過諸多報道,都是轄區派出所與高級別部門與民間飛手「鬥智斗勇」。
轄區派出所尚且能夠做到對飛手的定位,更別提戰場上中美兩軍了。實際上,像俄烏戰場上那樣的低端無人機,解放軍不但能定位數百乃至上千千米外的飛手位置,而且可以降停無人機,或者反向操縱無人機去襲擊飛手的位置。而且,中美兩軍列裝的軍用規格無人機不但性價比上充滿優勢,抗干擾能力也很強。許多人在談及俄烏戰場的無人機時,都認為這是掌握制空權後的「虐菜」工具,實際上也是理解錯誤。制空權的含義是指「不但對方航空兵無法作戰,連地面防空系統也無法正常開機作戰」。試問,俄烏誰在戰場上真正拿到了制空權?菜雞互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