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應該是孩子溫暖的港灣。近年來,有關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成為「依法帶娃」的保障。
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讓我們以案說法,聊聊怎樣才能「合法又合格」地做家長。
父母未能「依法帶娃」
咋懲戒?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法定義務。父母不稱職,將面臨被剝奪監護權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佈了一起典型案例。嚴某(女)分別與謝某(男)、黃某軍(男)生育了晶晶、亮亮。但是,嚴某、黃某軍因販毒被刑事處罰,謝某也是一名「癮君子」。面對這樣的父母,孩子怎麼辦?
法院認為,晶晶、亮亮的父母均存在吸毒惡習,且因販賣毒品或吸食毒品被立案處理,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依法應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經溝通指導,黃某軍的同胞姐姐黃某琴、黃某梅分別申請自願擔任晶晶、亮亮的監護人,最終人民法院判決支持黃某琴、黃某梅的訴訟請求。
撤銷監護人資格,是民法典針對失職父母的一項重要規定。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2024年,人民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3.7萬份,依法撤銷598名「生而不養」父母的監護人資格。
在另一起案例中,劉某某離婚後,多次以到外地出差、與前妻發生矛盾等為借口,將由其撫養的孩子劉小某棄置在幼兒園、學校、地鐵站等場所,每次遺棄持續時間從1日至10日不等,孩子被民警接至派出所生活多日。劉某某因涉嫌遺棄罪被刑事拘留。
法院認為,劉某某多次將年僅六七歲的幼子棄置於公共場所拒不照顧,次數多、持續時間長,特別是在多次訓誡、規勸以及被處以治安拘留處罰後,仍繼續實施遺棄行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孩子財產被侵佔
咋保障?
父母因撫養費推諉扯皮導致孩子生活無着落,屬於孩子的財產被監護人侵佔……未成年人作為弱勢群體,其財產權益怎麼保障?
四川成都檢察機關承辦的一起案件中,魏華(化名)與鄒萍(化名)離婚後,約定6歲的女兒由父親撫養並承擔撫養費。但後來魏華失業經濟窘迫,多次和鄒萍協商變更撫養費承擔方式未果,女兒日常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女兒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索撫養費,經法院多次調解,鄒萍仍拒絕承擔撫養費。
「夫妻離婚後一方收入因故明顯減少,被撫養人起訴另一方變更撫養費支付,具有正當理由的,檢察機關可採取支持起訴方式保障兒童權益。」承辦檢察官說。
在辦案機關的持續努力下,鄒萍最終簽署積極履行監護職責承諾書,並與魏華就撫養費事項達成調解協議。
在最高法公布的另一起侵佔孩子財產的典型案例中,丁某擅自動用離婚協議中約定留給孩子丁小某的財產買房,並將案涉房產登記至自己與再婚妻子名下。
法院審理認為,丁某作為直接撫養丁小某的監護人,在購置房產時,未按離婚協議約定登記丁小某名字及所佔有的份額,侵犯了丁小某的合法財產權益,最終裁定丁某向丁小某返還資金及利息。
困境兒童缺失親情
咋救助?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一些家長對孩子的生活和情感需求長期漠不關心,最終導致孩子走上歧路。
因為一念之差,16歲的小華(化名)盜竊了他人8500元。小華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退賠全部犯罪所得,檢察機關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6個月。
如何幫助誤入迷途的孩子回到人生正軌?
檢察官調查發現,小華是一名留守兒童,家庭關係疏離、家庭教育缺失。為避免其再犯,檢察機關向小華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並進行了3個月的「1對1」家庭教育課程。
經過半年的監督教育,小華與父母之間的對立情緒逐漸消散,信任感和親密度明顯增強,小華的生活回到了正軌。
「督促監護令作為辦案的延伸,可以有效促進監護人履行義務,防止未成年人受到傷害或者誤入歧途。」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副主任張洋說。
自2021年6月全面推行以來,督促監護令對監護人嚴重監護失職、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問題起到了有效制約。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制發督促監護令3.2萬份。
破解困境兒童問題,還要從根源上優化成長環境。
在浙江寧波鄞州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家暴案件中,未成年人鵬鵬(化名)在父母離婚後跟隨其母孫某生活,卻經常遭到孫某暴力對待。
對此,檢察機關在支持孩子父親起訴孫某、為鵬鵬獲取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同時,建議公安機關對孫某進行家暴訓誡,並協調多部門對孫某開展持續性的心理輔導,提升其監護能力。
「我們與公安機關、婦聯、教育等部門成立了聯合工作小組,持續跟進、定期評估,終於讓孫某逐漸轉變態度,擔負起母親的職責。」鄞州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主任舒雯說,當地檢察機關在此案基礎上,聯合多部門出台了未成年人家庭監護能力評估標準,進一步防控家庭監護風險,讓司法辦案更有力度、有溫度。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事關家庭幸福安寧,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依法帶娃」能否落實,需要司法機關依法綜合履職,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讓我們一起努力,把家庭打造成孩子的溫暖港灣。
來源:新華視點、廣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