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再次提及楊光明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介紹,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楊光明涉嫌徇私枉法案,清除了司法隊伍中的「害蟲」。

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據高檢網
今年70歲的楊光明,在西藏政法系統工作長達36年,曾任西藏公安廳副廳長9年。2022年5月,已經退休4年的楊光明被查。
據了解,去年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的楊光明涉嫌徇私枉法案,是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以來,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的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第一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日前在網絡訪談時透露了該案最新進展:楊光明2023年11月被西藏阿里中院一審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中。
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第一案」
據公開履歷,楊光明,漢族,1954年10月出生,四川仁壽人,大學本科學歷。
楊光明早年當兵服役3年多,1976年3月退伍入職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自此進入西藏政法隊伍,先後擔任過米林縣公安局局長、波密縣副縣長、林芝地區公安處副處長、處長,昌都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地區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等職。
2003年8月,楊光明出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3年後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07年9月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擔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9年之後,2013年1月調任西藏自治區政協社會法制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
2018年2月,楊光明退休。退休4年後,楊光明被查。
2022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楊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5月,最高檢發佈消息,楊光明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同時,由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的楊光明涉嫌受賄案、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偵查的楊光明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也移送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一併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楊光明涉嫌三宗罪,案件分別由三個機構查辦,涉嫌受賄案由西藏自治區監委調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由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偵查,而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最高檢提級偵查,這是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以來,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的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第一案」。
最高檢調16名偵查業務骨幹赴西藏等地查辦楊光明案
2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在接受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時,透露了楊光明案最新進展。
據介紹,楊光明在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務影響力,接受他人請託、收受他人財物,通過將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違規釋放、將刑事案件降格為治安案件等方式,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責任追究。
收到該線索後,最高檢高度重視,直接組織專班進行分析研判,並從遼寧、河南、山東、安徽、四川、西藏等地調用16名偵查業務骨幹成立專案組赴西藏、四川等地開展調查核實和偵查取證工作。辦案期間,專案組克服高原反應、惡劣天氣等不利因素,多次召開案件研討會,多次與紀委監委溝通協調,做到研判更深一步,謀劃提前一步,嚴把案件質量,確保辦案安全,為全國檢察偵查工作做好示範。
侯亞輝介紹,2023年11月23日,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楊光明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與受賄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中。
據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