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1.《山東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魯科字〔2018〕72號);
2.《聊城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進一步擴內需補短板的實施意見》(聊政發〔2019〕1號)。
二、政策內容
(一)我市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市財政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省重點實驗室是全省科技創新平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聚集和培養優秀學術帶頭人、創新團隊,開展基礎科學研究的重要載體。省重點實驗室依託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及新型研發組織等單獨或聯合組建,分為學科重點實驗室、企業重點實驗室、省市共建重點實驗室三類。
1.學科重點實驗室。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面向學科前沿和重大科技問題,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團隊,為提升源頭創新能力、實現可持續創新發展提供先進技術理論、人才團隊等科技支撐。
2.企業重點實驗室。依託研發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躍度高、研發條件完善的科技型企業建設,聚焦行業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現代工程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技術創新人才和團隊,引領行業技術進步,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提供支撐。
3.省市共建重點實驗室。面向我省科研基地建設相對薄弱的地市,突出區域發展特色,通過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建設方式,培育創建重點實驗室,帶動區域源頭創新能力提升。
三、申報條件
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及新型研發組織等建設依託單位是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包括:組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領導機構,對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的重大問題進行論證和決策;協調本單位優勢資源,保障省重點實驗室高質量建設、高效率運轉;聘任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和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一)申請建設學科重點實驗室、企業重點實驗室應為已開放運行2年以上的部門或市級重點實驗室,並滿足下列條件:
1.研究方向符合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與科技發展戰略目標要求;
2.具有高水平科研隊伍,研究水平在本領域處於省內領先、國內先進,注重科技成果轉化,具有較強的引領和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3.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管理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學科優勢、彙集科技資源和對外開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4.依託單位、主管部門重視重點實驗室建設,提供自主創新研究、科研儀器設備更新維護和開放運行等必須的資源條件。
(二)省市共建重點實驗室的申報條件由省科技廳與相關市參照上述條件共同商定。
1.依託單位組織填寫《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並制定新建省重點實驗室3年建設計劃,經主管部門論證、審核、遴選後推薦至省科技廳;
2.省科技廳依據申報指南和省重點實驗室標準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擬新建省重點實驗室申請及3年建設計划進行綜合評審評估,進行現場考察論證,研究確定新建省重點實驗室的名單。
對於我省產業發展急需或通過省「一事一議」政策引進的頂尖人才牽頭申報省重點實驗室可適當簡化程序。擬新建的學科重點實驗室和企業重點實驗室實行籌建期制度,籌建期為3年,籌建期內加掛「山東省×××重點實驗室(籌)」牌子。籌建期滿3個月內,由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查政策,就用查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