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山東9月23日電(記者 趙鴿)山東省委依法治省辦作為省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接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9月23日下午,記者從山東省委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在履行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推動法治建設職責方面,省委依法治省辦重點抓了以下三項工作。
一是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山東省司法廳副廳長田秀娟介紹,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障。通過開展述法工作,將法治建設成績和問題擺一擺、曬一曬,能夠有力提升各級領導幹部抓法治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委依法治省辦推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省級層面工作責任清單、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方案,召開全省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座談會、現場會,就深入推進述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0年在5市3縣(區)開展了試點,2021年在全省全面推開,全省7.3萬餘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及班子成員參加述法,推動形成了法治建設責任層層落實的良好局面。
二是開展法治山東建設評估工作。開展這項工作來源於兩個方面的現實需要。第一個,法治建設作為社會領域的實踐工作很難被量化,司法廳就考慮能不能做一把尺子,讓各地的法治建設在同一把標尺下,可測量、可評估、可比較。第二個,中央印發的「一規劃兩綱要」(法治中國建設規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及山東省實施方案、具體舉措是法治建設的頂層設計,這些頂層設計落實得怎麼樣,實踐中也需要進行跟蹤和監測。在開展試點、調研論證、試評估的基礎上,省司法廳組織起草了《法治山東建設指標體系》,並着手開展季度監測評估和年度全面評估工作。指標體系由10項綜合指標、45項動態監測指標和6項群眾評價指標構成,目前,司法廳已經發佈季度監測評估報告6期,年度全面評估報告1期,是全國第一家在省級層面開展法治建設綜合評估的省份。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指標體系較客觀地反映了山東省法治建設的進展與成效,有助於及時發現法治建設的短板不足,能夠為提升山東省法治建設水平提供及時有效的數據支撐。
三是開展法治督察工作。法治督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進法治建設任務落實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舉措。山東省連續四年將法治督察列入省委、省政府督查計劃,並同時注重督察結果運用,以整改促提升,推動解決了行政處罰適用法律不準確、聽證程序不規範、環評監測數據造假等一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最後,田秀娟表示,下一步,依法治省辦將健全常態化督察工作機制。重點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群眾關心關注的法治問題等,建立「小快靈」的日常督察機制,將督察工作落細、落小、落具體,提升督察工作的靈活性、適應性和覆蓋面。
編輯:李岩
審核: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