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濱州市沾化區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監督和支持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共十七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對區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總體要求。區人民檢察院要始終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接受區委、上級檢察院的領導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着力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全力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竭力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為推動沾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二是明確了區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重點。分別就區人民檢察院做優刑事檢察監督、做精民事檢察監督、做實行政檢察監督和做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作了規定,明晰了「四大檢察」主要內容和監督方式。三是強調了對區人民檢察院監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積極配合區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工作。區司法局、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區人民法院、區監察委員會、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加強與檢察院的工作銜接,積極支持配合區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工作。四是明確了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和支持區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區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區檢察院工作報告、專項工作報告以及開展執法檢查、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監督和支持區檢察院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同時,要監督有關單位自覺接受和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法律監督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決定》通過後,區檢察院認真組織開展學習,並研究貫徹落實措施。下一步,區檢察院將以深入貫徹《關於進一步監督和支持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為契機,堅持聚焦高質量發展,能動履職求極致,狠抓作風強落實,穩中求進爭一流,扛牢使命,爭先向前,在政治建設融入履職辦案、服務高質量發展、增強法律監督質效、辦好檢察為民實事、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加強檢察管理等方面創新提升,推動法律監督工作走在前、開新局,為服務保障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濱州市沾化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