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部時隔20年之久,重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引人關注的焦點可不少,本文我就來介紹幾個。
第一個,寵物咬人致傷,主人可被拘留。
此前,寵物咬傷人的事件,主人只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往往只需賠付給受害者一點錢,比如醫療費用等等,就算草草了事。故此,在這方面違法成本較低,導致很多飼養寵物的人不以為意,即便養了烈性犬,也不牽繩、不給它佩戴嘴套。
而重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凡是動物傷害到他人的,主人不止需要賠付經濟損失、醫療費用,情節較重的,還可能處以十日以下拘留。之所以相較以前,明顯加重了處罰力度,就是為了增加寵物飼養者的違法成本,更好的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對此表示支持。
第二個,明確了公民在遭到不法侵害行為時,有權採取防衛性措施。
此前,多起相關案件引髮網絡熱議。因為被人毆打後,只要你敢還手,公安機關就有可能認定雙方屬於互毆行為。雖然此前法律也規定,公民有權進行必要的自我防衛,但公檢法部門具體執行起來,卻時常因為難以界定,乾脆把雙方都認定為違法。
這就導致很多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時,不敢出手反抗。而旁邊的人,即便想見義勇為,制止暴力行為,也不敢出手幫忙,嚴重挫傷了社會正義感。
如今,重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公民一旦人身、財產安全遭到不法侵害,有權採取必要的防衛性措施,這種行為屬於合法的正當防衛。只要在合理限度內,沒有造成過度損害,就不必承擔責任。自此,「被打還手即互毆」,已成為歷史。
尤其是,新法律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在看到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時挺身而出,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對其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三個,14~16周歲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可拘留。
最近幾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成為關注熱點。孩子受到不良網絡影響,變得越來越早熟,不僅校園霸凌,毆打、恐嚇他人的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還發生了殺人埋屍的這種惡性案件。所以,必須防微杜漸,對未成年人加強管教和治理力度。
重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了對未成年人進行行政拘留的執行條件。明確規定,14到16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內容,也可以對其進行拘留。即便未達這個年齡,也要對其採取相應的矯治教育等措施。
以上這幾點,我認為修改的非常好,非常有必要。您還發現這部法律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修改內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