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清政府在新疆設置官署,任命伊犁將軍等官員,對新疆進行了有效治理,同時,作為清朝的下屬行政區域,對應中樞國家祭祀,參照內地直省府州縣國家祭祀,建立各種壇廟。在新疆的國家祭祀體系建設,早在統一新疆過程中就已進行,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二年(1757)、二十四年(1759)三次以皇帝的名義頒文告祭天山高峰博克達山,(6)但建立完善的國家祭祀體系,是在伊犁將軍時期和新疆建省時期兩個階段。
(一)伊犁將軍時期官方壇廟設置
伊犁將軍統領新疆時期,新疆的官方壇廟建設開始起步並發展,這一階段清政府在新疆最重要的統治支點是伊犁將軍的駐地伊犁河谷,以及烏魯木齊、哈密、吐魯番等新疆東部地區,官方壇廟也主要位於這兩個區域。
清代《西陲總統事略》(7)《總統伊犁事宜》(8)《伊江集載》(9)等典籍記載了乾隆朝至咸豐朝伊犁將軍駐地惠遠城的官方壇廟祭祀,主要有南門外的社稷壇[嘉慶九年(1804)建]、龍王廟[乾隆四十年(1775)建],社稷壇北的先農壇(建成年份失載),
西門外的風神廟(乾隆四十年建),北門內的城隍廟(乾隆四十年建)、火神廟[乾隆五十七年(1792)建]、祠堂[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內祀班第、鄂容安、明瑞、舒赫德、伊勒圖、阿桂、保寧、奎林],東門內的文昌宮(建成年份失載),西門大街的關帝廟(乾隆五十七年建),鼓樓東的八蜡廟[乾隆三十二年(1767)建],鼓樓西的劉猛將軍廟(乾隆三十二年建),東北隅的節孝祠(建成年份失載)等,《西陲總統事略》《總統伊犁事宜》《伊江集載》等典籍對這些壇廟的祭祀狀況的記載非常少。上述官方壇廟是逐步建立的,以社稷壇為例,嘉慶九年(1804),伊犁將軍松筠上奏請求建社稷壇:
伊犁自乾隆二十九年建立城垣後,山河廟宇歷經載入祀典,春秋致祭,惟社稷壇尚未建有壇壝。伏思社以報功,稷以祈谷,現在伊犁八旗新開地畝,疏浚水渠,近已漸有成規。年來春雪過大,恐防(妨)農事,曾於城外東南隅潔凈處,築壇祈禱,幸得夏日暘和,八旗、綠營、回子屯畝咸登豐稔。本年二麥現已登場,秈稻亦已結實,可卜有秋。合無仰肯聖恩,准照各省地方建立社稷壇,載入伊犁祀典,庶可隆祈報而垂永久。
自從乾隆二十九年(1764)惠遠城建立城垣後,已經建立了各種壇廟,但是社稷壇尚未建立,嘉慶九年因擔心春雪太大影響農業收成,在城外東南隅潔凈處築壇祈禱,結果大獲豐收。伊犁將軍松筠上奏在此建立社稷壇,納入伊犁祀典。禮部根據《禮部則例》所載「凡直省府州縣各擇爽塏之地,建社稷壇,均北向,歲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祈報」等語,建議「應如該將軍所請建立,所有春秋致祭祭品儀注均如各省致祭社稷壇之例辦理,其致祭應用銀兩,照例咨報戶部核銷」,嘉慶皇帝允准了禮部的處理意見,最終在惠遠城外東南隅建社稷壇。(10)從伊犁將軍松筠上奏伊犁惠遠城建社稷壇的過程可知,設置納入官方祀典的壇廟,要獲得朝廷的批准,其建設及祭祀經費,都有一定的成規。
這一階段清政府在新疆的另一個統治重心新疆東部地區也建有大量的壇廟,清代和瑛撰《三州輯略》作為第一部詳細記載清朝乾嘉年間新疆東部地區烏魯木齊、哈密、吐魯番的志書,其中《建置門》介紹了各種壇廟,《禮儀門》介紹了祭祀禮儀,《藝文門》記載了各種祭文。《建置門》在介紹烏魯木齊、哈密、吐魯番的各座城池如烏魯木齊鞏寧城、迪化城,巴里坤會寧城、漢城,古城孚遠城,奇台縣靖寧城,昌吉縣寧邊城,呼圖壁景化城,綏來縣康吉城、綏寧城,阜康縣阜康城等城池時,附帶介紹了官方廟宇。
在介紹完各座城池後,又單獨介紹了位於烏魯木齊的鞏寧城廟宇和迪化城廟宇。不過,其羅列的二城廟宇包含了大量的民間道教和佛教廟宇,如玉皇廟、地藏廟、五聖宮、牛王廟、老君廟。排除這些民間廟宇,以鞏寧城為例,當時的官方壇廟設置主要有鼓樓北正中的關帝廟[乾隆三十七年(1772)建],北街偏西的城隍廟(乾隆三十七年建),北街偏東的文昌宮[嘉慶十年(1805)建]、昭忠祠(嘉慶十年建),東門外路北的文廟(建成年份失載),西門外西路隅的社稷壇(建成年份失載),東門外東南隅的先農壇(建成年份失載),靈應山上向西的龍王廟[乾隆五十二年(1787)建,嘉慶六年(1801)重修],智珠山上向南的八蜡廟(建成年份失載),這些官方廟宇均每年春秋致祭。(11)
伊犁將軍治理新疆時期,新疆的壇廟主要在新疆北部、東部,同治三年(1864)民變以及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入侵新疆,新疆淪陷,壇廟基本上都被破壞了。
(二)新疆巡撫時期官方壇廟設置
新疆建省的前一年即光緒九年(1883)的四月二十日,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劉錦棠向朝廷上《委員試署准設新疆南路道廳州縣各官並籌現辦情形折》,要求在南疆建設城垣、衙署的同時,建設壇廟、倉廒、監獄,「各處城垣多未完固,尚有應行改建增修之城,各官衙署能否各就善後辦公局屋改作或應別籌營造,壇廟、倉廒、監獄亦應擇要修建」(12)。同年十一月初四日,劉錦棠上《南疆新設郡縣工費懇撥實餉折》,繼續要求在南疆建設各類官方設施之時,要建設壇廟,只是規制比較簡略,「官司所治倉庫、廄獄暨同城佐雜衙門、科房傳舍,向與堂事相聯屬,例建壇廟亦應從簡,隨署兼營」(13)。
光緒十年(1884),新疆建省,下設鎮迪道、伊塔道、阿克蘇道、喀什噶爾道。光緒十三年(1887)六月十一日,首任新疆巡撫劉錦棠上《新省額設壇廟祠宇祀典請飭立案折》,(14)要求官方壇廟設置在全省鋪開。劉錦棠首先根據新疆布政使魏光燾的彙報,總結了當時新疆地區的壇廟情況,鎮迪道長期以來屬甘肅省管轄,官方祀典中只有文廟(孔廟)、武廟(關帝)、文昌廟祭祀照例舉行,其餘各壇廟尚大多缺而未備,鎮迪道下屬哈密只額設武廟、文昌廟,吐魯番廳僅僅祭祀武廟,庫爾喀喇烏蘇尚未舉行祀典(劉錦棠未點明鎮迪道壇廟祭祀蕭條是由於同治年間新疆陷落)。
新疆南路在承平時期[即咸豐三年(1853)回民起事之前]只額祭關帝神廟及本境山川祀典,新疆建省改為郡縣後,祀典均未概照例章舉行,「現在初建行省,祭祀典禮攸關,自應亟為釐定,除各屬舊有祀典不計外,其未備處所應即一律增設,以昭誠敬。」此外,新疆南路各屬雖然暫時沒有確定學額,但已經廣設義學,文廟舉行祝典時,表演樂舞的童生(佾生)也有了來源,所以新疆南路的文廟也應及時興建,因此,劉錦棠向朝廷建議:
請於新疆通省各廳州縣照例額設文廟、武廟、文昌廟、社稷壇、神祇壇、先農壇、龍神祠各一所,府治及各直隸州、直隸廳治並照例各設昭忠祠一所。此外山川方鎮如迪化阜康之博克達山,喀喇沙爾之博爾圖達坂、阿克蘇之索木爾嶺,悉從舊制。概自光緒十三年為始,一體照章春秋致祭,每歲共需祭祀銀二千三百八十八兩八錢二分四厘。詳請具奏立案,並另齎折請咨前來,臣複核無異,相應請旨飭部立案,以重明禋而垂久遠。
劉錦棠的建議,按照當時國家祭祀體系的慣例,確定了新疆官方祭祀的範圍,即官方壇廟祭祀和山川祭祀,官方壇廟祭祀即在全省各地依制建各類壇廟,府治及各直隸州、直隸廳治並照例各建昭忠祠一所。關於山川祭祀,劉錦棠列舉了數處,沒有列舉的尚有多處。劉錦棠還就新疆官方祭祀的經費作了預算。
清政府顯然聽取了劉錦棠的建議,在新疆廣建壇廟。宣統三年(1911)成書的《新疆圖志》「祀典一」的序言部分總結了當時的官方壇廟建設,為「有殊勛奇節,磊磊軒天地者」,如為義烈公班第、剛烈公鄂容安、忠襄公平瑞、文襄公左宗棠、襄勤公劉錦棠、勤肅公陶模建立祭祀祠堂;為「材官健兒遘難捐軀者」建忠義、昭忠、彰忠、顯忠等祠堂;「至如至聖先師、文武帝君、社稷神祇諸壇廟,所在多已設立,此在內地馨香俎豆,多歷年所者」,也就是內地國家祭祀體系中文廟、文昌廟、關帝廟、社稷壇、先農壇、神祇壇等已經在新疆廣泛建立。
以社稷壇為例,到宣統三年(1911),全疆四道下屬34個有獨立治所的府、廳、州、縣、分縣,建社稷壇17座,如迪化州知州潘效蘇於光緒十一年(1885)在鎮迪道屬迪化縣城西門外建社稷壇,知縣高敬昌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在伊塔道屬寧遠縣城北門外沙河子北岸建社稷壇,知縣陳秉烈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在阿克蘇道屬溫宿縣城西門外建社稷壇,知縣胡清源於光緒三十四年於喀什噶爾道屬洛浦縣城西門口建社稷壇,但到宣統三年全疆尚有一半的府、廳、州、縣、分縣治所尚未建社稷壇,如鎮迪道下屬昌吉縣、綏來縣、孚遠縣、奇台縣、鎮西直隸廳尚未建成社稷壇,(16)而社稷壇在官方壇廟中屬於普及度比較高的,由此可見,新疆巡撫時期官方壇廟設置已在全疆鋪開,且處於發展過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