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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聲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54講)
歹徒姦殺2年後幡然醒悟停止作案:1999年殘殺19個賣淫女特大案件
這起案件非常誇張,一個歹徒在2年內姦殺了19個女人,其中幾個人還被碎屍丟棄。這個案件之所以被偵破,竟然是依靠受害者家屬自己四處打聽獲得的線索。而歹徒殺死最後一個女人後,被女人對孩子無私的愛打動,發誓以後再也不殺人。聽薩沙說一說吧。
1997年東北正是下崗潮時期,社會很亂,各種惡性案件不斷發生。
10月某一天清晨,距離市區不遠的大公園裡,發生了驚天大案。
一個來釣魚的張大爺,剛在湖邊坐下就發現了異常。老大爺發現一個長發女人,漂浮在湖邊的雜草中,顯然已經死了。
湖上有波浪,這個女人長發隨着湖水不斷飄動,乍一看就像鬼魂一樣,非常嚇人。
張大爺被嚇得半死,立即跑出公園打電話報警。刑警們迅速趕到現場,法醫仔細檢查了一下,認為這不是自殺案件。
原因很簡單,女死者脖子上有清晰可見的掐痕。雖然死因要通過屍檢確定,但肯定不會是自殺或者失足落水而死。
經過仔細的屍檢,女死者大概25歲,身體健康,還沒有生育過。她果然是被人掐住脖子,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然後拋屍湖中。根據拖痕判斷,殺人現場就在距離這裡一百米外的一個小亭子里。
這個女人死亡時間,大概是前一天深夜11點多。
另外,女人的衣着比較暴露,上身穿着很緊的上衣,勒的胸部高高挺起,下身穿着相當短的裙子,還不到膝蓋。女人生前發生過性行為,但並沒有搏鬥跡象,身上的錢包、首飾全部丟失,沒有找到一分錢。
以上的這些情況,讓法醫很疑惑。
首先,案發現場是一個非常大的公園,面積有幾十平方公里,中間是一個很大的湖泊。
就算是大白天,公園很多地方也看不到一個人,夜晚更是連個鬼影子都看不到。
當地幾年內各種刑事案件頻發,強姦案、持械搶劫案每月都發生很多起。
別說年輕女人,就算大老爺們也沒膽量,在晚上11點獨自跑到這裡來亂轉。
其次,90年代東北民風比較保守,尤其10月天氣已經變冷,普通女孩衣着不可能如此暴露。這個女孩就算性格豪爽,衣着前衛,夜晚來這個公園辦事也應該知道有危險,也不應該穿成這樣。
這些都是不符合邏輯的事情。
刑警認為受害女人可能是兩種情況,第一是被熟人所害。可能是追求者同女人在夜間約會後發生了衝突,比如男人求愛失敗或者霸王硬上弓被拒絕,乾脆下毒手先奸後殺;
第二是被陌生人所害。女孩可能是因為某種原因,獨自在夜晚來到公園,結果意外遭遇陌生歹徒,被姦殺、搶劫。
現場提取到少量精液,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可惜這需要先搞清楚女人的身份,然後再尋找到嫌疑人進行精液比對。
警方開始排查失蹤人口,但全市和鄰市都沒有符合的失蹤女性。
萬般無奈下,警方發佈了幾千份認屍通知,張貼在大街小巷,也沒有任何收穫。
折騰了幾個月,警方始終搞不清遇害女人的身份,案件也就無法偵破。
此案就不了了之,成為檔案裏面的一個懸案。
死者的姓名也是冷冰冰的三個字:無名氏。
至於發現屍體的張大爺受驚不小,回家就把魚竿折斷了,發誓再也不釣魚了。
就在這個案件剛被封存的時候,另一起同類案件發生了。
第一起案子發生約半年後,1998年4月在同一個公園,另一個釣魚的王大爺中了更大的標。
王大爺釣了一個上午的魚,並沒有什麼收穫。正準備回家吃飯。就在拉杆的時候,王大爺突然發現釣到什麼大魚,杆子根本就拉不動。王大爺費盡全力將這條「大魚」拉上來,卻傻了眼,竟然釣到了一個編織袋,裏面沉甸甸的不知道裝着什麼。
人都是好奇的,王大爺忍不住解開袋子看了看,差點沒嚇得昏死過去。這裏面赫然是一具女人的軀幹,沒有四肢和腦袋。
刑警再次趕到現場,這次不用法醫出馬,也知道是凶殺案了。
對這個面積高達9平方公里的湖泊進行打撈,花費了很大力氣才找到了另一個編織袋,裝着被害女人的四肢和腦袋。
這次屍體上一絲不掛,推測死亡時間在一周前。
根據法醫屍檢,女死者大約22歲,也是被人活活掐死,然後用菜刀進行分屍。歹徒對人體結構完全不了解,分屍的技術很差,完全是亂砍亂劈。不過歹徒的力量很大,將堅硬的骨頭都砍碎了。
另外,法醫認為歹徒可能同這個受害女人有什麼仇恨,因為他下手非常重。
歹徒跪在瘦小的女孩身上,將她活活掐死。
歹徒用的力量太大,女孩有多根肋骨被壓斷,死前應該非常痛苦。
殺人和分屍現場肯定不在公園裡,這裡只是一個拋屍場所。歹徒估計是在深夜來湖邊拋屍,沒有任何目擊者,也沒有留下什麼證據。
這次警方仍然無法確定,女死者是誰。
同上一個受害者一樣,這個女人的身份不明。
奇怪的是,這個女孩雖然沒穿衣服,並不是沒有特徵。她的臉頰上有一顆明顯的黑痣,照常理來說親戚朋友是很容易認出她的。
又是折騰了幾個月,警方根本不知道女死者是誰。
這次女死者沒有遭遇強姦,警方不能斷定兩起案件是不是同一人所為。
此案不能偵破,只能暫時掛起,並沒有列為系列案件。
這次發現屍體的王大爺,同之前的張大爺一樣,回家就把所有漁具送人,從此不再釣魚了。
讓警方萬萬沒想到的是,隨後的1年多內,在本市竟然連續發生了高達17起類似的案件,一共有19名女人遇害。
第二起案件短短2個月後,一個年輕女孩被人掐死在這個公園。
這次在女孩身上提取到了精液,作案手段同第一起基本一致,看來是同一個歹徒作案。
就在警方追蹤的時候,1個月後,在公園一角又有女人被掐死,死前也發生過性關係。
由於連續出事,當時本市尚且不能進行精液的DNA鑒定,只能送到北京的實驗室。
檢驗證明,這3名女性死者身上提取到的精液,都屬於同一個人。
隨後,幾乎每個月都有女孩,或者在這個公園內、公園附近遇害,或者被殺死後碎屍丟入這個公園。
這些女人生前全部發生過性關係,奇怪的是基本沒有搏鬥或者抵抗。
除了碎屍的案件以外,被掐死後屍體完整的女人,身上所有財物都不見了,甚至比較值錢的外套和鞋子也被拿走。
這個公園非常大,從北門到南門就有7公里的距離,森林覆蓋率達到96%以上。警方安排人員巡邏,卻根本不能阻止案件發生。
連續殺了10人都沒事,歹徒開始肆無忌憚起來,對刑警的破案能力也非常輕視。
在1998年8月的一天內,公園的森林內竟然發現了兩具女屍。
根據法醫屍檢,這兩人全部是在前一天被殺。
一個女孩在深夜10點被掐死,另一個死於深夜12點,兩人屍體相距不到1公里。
這是讓人瞠目結舌的事情:歹徒竟然敢於在同一個晚上連續殺死兩個人,還幾乎在同一個地方殺人。可見他根本沒把警察放在眼裡,也不怕被人發現。
更奇怪的事,連續死了10個女孩,警方卻始終無法搞清楚他們的身份。
這些女孩就像從地裏面冒出來的一樣,明明認屍告示貼滿大街,卻根本無人來認領屍體。
不能鎖定死者身份,當時的刑偵手段又非常落後,基本就是單一的排查、走訪,根本就不能找到兇手。
萬幸的是,這一切在1998年10月終止了。
10月,在距離這個公園2公里外的一個小樹林,有個女人被歹徒掐死。
女人生前也發生過性關係,死後財物被洗劫一空。經過精液比對,還是同一個兇手作案。
好在這次和以往不同,認屍告示剛剛貼出,就有人來刑警隊提供線索。
根據這個男人的介紹,女人叫做孫彩霞,今年28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她不是本地人,而是鄰省某縣鄉下農民,同丈夫一起進城打工賺錢。
這個男人的介紹,終於打消了刑警們長期的疑問。為什麼之前10個受害者的身份都不明,這麼久都沒有家人來認領屍體呢?
她們同孫彩霞一樣,都是賣淫女。
更誇張的是,這個男人就是孫彩霞的丈夫。
這對小夫妻很早就結了婚,帶着兩個孩子一起進城找工作。
開始幾年東北經濟發展不錯,他們一家四口也還可以。丈夫在工地出苦力做小工,孫彩霞則端盤子做服務員。幾年後下崗潮來了,夫妻兩人雙雙失業,1年多找不到工作,連兒女的學費都交不起了。
萬般無奈下,略有幾分姿色的孫彩霞,厚着臉皮做起了皮肉生意。
根據丈夫介紹,孫彩霞在距離小樹林不遠的一個廣場拉客,然後回到兩人的出租屋交易。此時丈夫就帶着兩個孩子,去一個老鄉家裡迴避。直到凌晨12點,等老婆做完肉體生意,三人才回家。
7天前,丈夫帶着孩子回家以後,發現家裡沒人。最初他沒有驚奇,有時候嫖客會要求去某個地方交易,甚至去他們的家裡,可能距離這裡很遠。
沒想到一直等到天亮,孫彩霞也不見人影。
丈夫急的四處尋找,但一無所獲。
2天後,他聽說有個女人被殺死在附近一個小樹林,就急忙趕去查看。結果他來遲了一步,屍體已經被運走,什麼也沒看到。
丈夫很猶豫,畢竟妻子做這行不光彩,萬一被老家的人知道就不得了。隨後好幾天,他並沒有去刑警隊詢問。直到大兒子的班主任看到了認屍告示,跑來詢問怎麼照片這麼像學生媽媽孫彩霞?丈夫知道這事瞞不住,選擇主動去刑警隊認屍,死者確實是孫彩霞。
從停屍房出來後的丈夫,泣不成聲,悲痛萬分。他一個勁責罵自己沒用,讓老婆做這種骯髒的生意,最終連命都送掉了。賣身這幾年,下崗潮導致妓女增加好幾倍,連四十多歲婦女也出來賣。孫彩霞賣身沒賺到幾個錢,也就勉強維持生活。現在孫彩霞被殺,孩子的學費和生活費又成為大問題,他恐怕也只能去搶了。
刑警們反覆向丈夫詢問,掌握了一些案件的細節。
孫彩霞通常只會帶着幾塊錢零錢,主要怕遇到強盜被搶劫。除此以外,孫彩霞還帶着一副耳環和一枚戒指,都是黃金的,但純度不高,並不值錢。歹徒不但拿走了這些首飾,連身上的零錢也全部帶走。
而歹徒之前拿走了其他死者的衣服甚至鞋子,可見他的經濟情況可能不太好。
另外,警方認為之前被殺的10個女孩,恐怕都是賣淫女。眾所周知,賣淫女一般不會在老家做生意,都是在外地賣身,也不會告訴家人自己的位置。
她們平時不用真名,沒有人知道他們真實身份。她們通常是獨自居住或者同其他賣淫女合租,像孫彩霞這樣同丈夫住在一起的,基本就不存在。
賣淫女失蹤後,家人根本就不知道。合租的賣淫女即便知道這件事,一般也不可能去報警,畢竟她們做的不是合法生意。
賣淫女同嫖客素不相識,傳統的社會關係排查是無用的,想要抓住歹徒並不容易。
警方現在知道了孫彩霞的身份,也不知道她最後的客人是誰,一樣無法破案。
這邊,歹徒越來越肆無忌憚,每月都要殺死一人。如此頻繁的作案,也給案件偵破提供了很多線索。
1998年10月,賣淫女李藝蘭在自己的出租屋內被殺,作案手段同之前案件一致。李藝蘭同歹徒發生性關係後,被對方掐暈,又被用圍巾勒死。
同以往不一樣,這次有了目擊者。
賣淫女小汪、小金同李藝蘭關係不錯,三人平時都是一起在市中心某廣場站街,出租屋也都在同一條街上。
當天她們先後同嫖客回屋交易後,按照習慣互相招呼,然後一起回到廣場繼續拉客。
小汪和小金來到李藝蘭的出租屋門外,這是一個有院子的平房,外面有鐵門,裏面有屋門,相對比較安全。
她們推開鐵門進去,敲了半天屋門卻沒有動靜。兩人覺得很奇怪,李藝蘭的鞋子放在屋門口,人肯定還在屋裡,怎麼不理人呢?
兩人揣測可能是這個嫖客的時間特別長,兩人還在交易。於是,她們到院子鐵門外,抽起香煙等着李藝蘭。
大概5分鐘後,突然有個男人推開院門走出去,還特別回頭打量了兩個女人一眼。
小汪和小金也沒有多想,認為這男人就是那個嫖客,交易完畢後離開。兩人抽完煙後才回到院子內,發現大門虛掩。她們推開門一看,李藝蘭已經被人活活勒死在床上,屋內被翻得一片狼藉。
小汪和小金嚇得半死,急忙報警。
刑警們認為,那個走出來的男人,就是殺人歹徒。
根據兩個女人描述,此人個子不高,卻相當壯實。臉上鬍子拉碴,頭髮也很長,是個不修邊幅的人。他的衣着比較寒酸,雖不是民工,恐怕也是社會底層。
警方畫出了模擬畫像,但小汪和小金都說不是很像。
另外,兩人還提供了一個線索。
李藝蘭有一個新買的BP機,平時從不離身,現在卻不知去向,肯定被歹徒偷走了。
警方立即在全市搜索這件賊贓,倒也很快有了收穫。
市中心一個通訊維修店內,找到了這個BP機。老闆說是一個男人來出售的,賣了400元。看了模擬畫像,老闆確定賣BP機的就是這個男人。
可惜,老闆仍然不知道此人是誰,只是聽出他是遼寧口音,不是本地人。
讓警方震驚的是,就在他們全市搜索這個歹徒時,僅僅1周後又有人遇害。
賣淫女任潔被歹徒掐死,家裡被洗劫一空。
誇張的是,歹徒拿走了所有財物,甚至還拿走了任潔的幾件比較好的衣服。
根據法醫分析,歹徒同任潔交易以後將其掐死。此時是深夜,歹徒竟然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睡了一覺,到第二天才從容離開。
任潔一個賣淫女朋友說,當晚她的家裡沒東西吃,就來向任潔借一包挂面。她明明聽到屋內有動靜,敲門長達15分鐘也沒人開門,只能走了。
誇張的是,在賣淫女朋友敲門之後,歹徒竟然一點不慌。他將七竅流血的屍體踢到床下,自己一覺睡到天亮,然後拎着財物從容離開。
類似的案件不斷發生,雖然儘力封鎖消息,老百姓還是知道出現了殺害賣淫女的惡魔。
本來滿街都是站街女的城市,出現了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不用警察來掃黃,站街女就少了一大半。即便還在做生意的賣淫女,也拒絕同嫖客去偏僻的地方,只能去她們的出租屋交易。交易期間,賣淫女都是高度緊張,有人甚至攜帶匕首之類用來防身。
即便這樣也不保險,賣淫女紛紛出錢找靠山,也就是從可憐的賣身錢中拿出一部分,交給當地的地痞流氓組織來換取保護。
這些流氓派一些小弟,在賣淫女拉客或者交易的街上站着,變相看場子。
如果有了麻煩,她們就去找這些小弟來幫忙,多少會安全一些。
即便如此,每個月還是有賣淫女遇害,人數已經有10多人。
1999年8月,賣淫女楊靜遇害,這次歹徒差一點就被抓住,不過並不是被警察抓住。
最近同行姐妹不斷出事,楊靜同一起賣淫的老鄉小謝都很警惕。兩人決定不在晚上做生意,避免出事。兩人還約定,一個人在出租屋交易時,另一個人就偷偷在門口等着。如果到了約定時間還不出來,就趕快開門進來看看,避免有什麼事情發生。
這套看起來很安全的措施,卻也沒有保住楊靜的性命。
當天下午,一個中年男人向楊靜搭訕,兩人談好價格後走向出租屋。經過小謝身邊時,楊靜偷偷打了個手勢。小謝照舊跟着他們回去,在出租屋門口坐下來等待。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嫖客的時間通常很短,一般幾分鐘就完事,長也不會超過15到20分鐘。
所謂動輒30分鐘以上,就嫖妓來說都是吹牛。
根據約定,小謝等了25分鐘,屋內仍然沒動靜。她覺得奇怪,按照約定用鑰匙開門查看,發現門竟然被反鎖了。這是從沒有過的事情!
小謝認為楊靜肯定有麻煩了,急忙上街找到2個收保護費的小混混。要說小混混也很敬業,立即同小謝趕到出租屋門口。
小混混豎起耳朵聽,發現裏面似乎有些動靜,喊楊靜的名字卻沒回答。
小混混撿起一塊磚頭,砸碎了窗子玻璃,兩人先後翻入屋內。就在他們跳入屋內的時候,小謝聽到屋子後門哐當一響。
3人先後進入屋內,頓時驚呆了。楊靜被人掐死在床上,面目扭曲,死狀恐怖。屋子的後門被打開,看來殺人犯已經從這裡逃走。2個小混混追了出去,但他們並不認識這個嫖客,就算追上也是沒用的。
連續殺了十多個女人後,歹徒已經敢於在大白天作案,地點還是在鬧市區,甚至不怕有流氓保護這些賣淫女。
警方憂心忡忡,卻沒什麼好的辦法。
1個月後,1999年9月,本地居民宋家報案,說自己的女兒宋冬妹失蹤。宋冬妹21歲,初中畢業以後就遊手好閒,沒有正式工作。她對性的態度比較開放,男朋友眾多,同時交往的就有好幾個人。她曾因為涉嫌賣淫被警方拘留過,但沒有證據說宋冬妹是賣淫女。
即便如此,警方判斷她應該在賣淫期間遇害了,只是暫時找不到屍體。
系列案件死人太多,此案並沒有被併案偵查,只是暫時作為失蹤案處理。
至此,這個歹徒已經連續殺死18人之多,前後還不到2年。
1999年10月,賣淫女李佳萍被人殺死在家中,這是第19個遇害者。
奇怪的是,現場發現了一些燒毀的紙錢痕迹。這讓刑警們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是歹徒良心發現,殺人後燒紙錢懺悔?
不可能啊。他已經殺了19人,怎麼這時候來懺悔?
隨後1個多月,原本每月都要殺一到二人的歹徒,確實一反常態的沒有殺人。
這邊,在1999年10月,警方在城郊結合部的一片荒地里,找到了1個多月前失蹤的宋冬妹屍體。
由此,該案不再是失蹤案,上升為殺人案。
警方認為宋冬妹是賣淫女,社會關係複雜,排查了七八個男人(都同宋冬妹有過性關係!)並沒有任何收穫。
看來歹徒同宋冬妹素不相識,僅僅是陌生人的嫖宿關係,想要藉此抓住歹徒是不可能的。
就在警方放棄調查時,宋冬妹的母親卻提供了一個極為重要的線索,等於是捉住了歹徒。
女兒被害後,宋冬妹母親每次詢問案情進展,得到的都是四個字「還在偵查」。這個老太太社會經驗豐富,明白靠人不如靠自己。
母親認為,女兒雖然作風開放,同不少男人有肉體關係,但不是賣淫女。宋家經濟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宋冬妹至少衣食無憂,不屑公開去賣。
警方認為宋冬妹是賣淫時候遇害,這是不對的。
歹徒能將宋冬妹騙走殺害,很可能是熟人作案,並不是陌生嫖客。
當天宋冬妹告訴母親,自己去市中心服裝批發市場去逛逛,由此失蹤。
也就是說,宋冬妹很有可能是在批發市場的時候,被什麼熟人騙走殺害。
那麼,只要有人看到當時的情況,恐怕就能認出歹徒是誰,女兒就不會白死了。
雖然批發市場有幾百家店,這卻不是大海撈針!宋冬妹的大舅和二舅都在這個批發市場做過生意,她有好幾年在這裡混,很多人都認識她。
確定了這個信念以後,宋冬妹母親開始發動親友,在服裝批發市場打聽當天的情況。
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苦苦打聽,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有了重大收穫。
宋冬妹二舅的一個朋友,服裝批發市場小老闆回憶:當天我騎三輪車運貨的時候,無意中看到宋冬妹和一個中年男人,並肩站在市場門口的街邊,似乎是在打車。
小老闆覺得男人有些臉熟,似乎是在哪裡見過,一時卻想不起來。
宋冬妹母親立即帶着這個小老闆去了刑警隊,大家都認為線索非常關鍵。
最關鍵的是,小老闆能否想起在哪裡看過這個人。
警方拿出模擬畫像,交給小老闆仔細辨認。
小老闆想了一夜,終於想起來了。
他在服裝批發市場看過這個人,還不只看過一次。
此人就是在這裡做服裝生意,生意肯定做的不大,可能只是一個小門面。
刑警們拿着模擬畫像,去批發市場管理處詢問,是否有這個長相的老闆。
管理處認為,有個叫做顧廣帆的小老闆,同模擬畫像很接近。
這2年,顧廣帆的生意做得越來越差,連市場管理費都拖欠着,恐怕到了年底就要倒閉。
刑警們不敢耽誤時間,直接沖入這家只有幾平方米的小店,將顧廣帆當場擒獲。
根據幾個目擊者辨認,顧廣帆就是多次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歹徒。
在對服裝店的搜查中,刑警們驚訝地發現,店裡就掛着受害者的一些衣服,堂而皇之地出售。
經過精液DNA對比,證明顧廣帆就是殺害這19人的兇手。
被捕後的顧廣帆,對連殺19人並不在乎,坦然承認都是自己乾的。
顧廣帆是一個極為惡劣的傢伙,劣跡斑斑,做了很多壞事。
他出生於1955年,此時43歲,已經結婚多年,還有個上小學的兒子。
顧廣帆作案似乎並不稀奇,他本來就是公安機關的常客。
此人出生在遼寧一個偏遠的縣城,成年後才來到本市工作。
在22歲時,顧廣帆強姦了一個鄰居女孩。被捕後,顧廣帆說兩人在談戀愛,發生關係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沒想到女友在最後關頭拒絕,他經受不住亢奮的性慾,才一時衝動才霸王硬上弓。女孩並不認可,說他們只是普通朋友,自己另有正式男友,卻被顧廣帆用暴力糟蹋了。期間女孩拚死反抗,還被顧廣帆打傷。
當時是1977年,顧廣帆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這傢伙死性不改,在監獄裏面稱王稱霸,以牢頭獄霸身份專門欺負人。
1985年釋放以後還不到1個月,他就因為盜竊罪被判刑2年。1987年釋放以後也是才1個月,又是盜竊罪判刑2年。
一般認為,顧廣帆之所以剛出獄就犯罪,主要是他坐牢太久,不適應外面的生活,寧可進去繼續做獄霸。
1989年釋放的時候,坐牢十二年的顧廣帆已經33歲,在牢裏面也不好混了,打架打不過年輕小夥子。
他認為不能繼續在牢裏面混了,還是出來好好過日子。
顧廣帆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拿出畢生積蓄,給兒子在服裝批發市場開了個小店,又花錢娶了個鄉下媳婦。
有了事業和家庭,隨後幾年顧廣帆倒也沒有再犯罪。
只是小店生意越來越差,他的心態逐步失衡。
服裝批發生意是很辛苦的,尤其是小店就更辛苦。顧廣帆的小店只有他和表妹兩個人,表妹是營業員,自己則負責進貨、送貨和看店。
開始幾年生意還可以,至少維持生活沒有問題,還能開得起表妹的工資。
隨着下崗潮到來,很多職工連飯都吃不飽,哪裡還有錢去買衣服。顧廣帆的生意越來越差,入不敷出,連表妹工資都要拿不出,更別說非常辛苦了。
面對凄涼的生活,顧廣帆開始抱怨社會,抱怨別人。
他認為,就是那個鄰居女孩害了她,讓他蹲了大牢,才找不到像樣的工作。
顧廣帆認為鄰居女孩就是騷貨,平時搔首弄姿的勾引他,讓他請吃飯,讓他買禮物,結果來真格的就裝高貴,還讓自己蹲了大牢。
他仇恨這些騷女人,恨不得殺光她們。
不過,那個女孩多年前就嫁到南方去了,顧廣帆根本就找不到。
他沒法報復這個女孩,就遷怒於別人。
從1997年開始,顧廣帆雖然家裡有老婆,卻平時經常找站街女嫖妓,藉此發泄心中的鬱悶。
1997年10月,顧廣帆在廣場上找到一個賣淫女。兩人談好了30元的價格,如果顧廣帆覺得服務好就給50元。
賣淫女要求去她的出租屋,顧廣帆唯恐是仙人跳,要求去公園交易。賣淫女稍微猶豫就同意了,兩人在深夜來到公園,在小亭子里完成交易。
事後,顧廣帆給了賣淫女30元。賣淫女很不高興,責怪顧廣帆的動作粗暴,要求給50元。
顧廣帆則認為賣淫女態度不好,給30元就不錯了。
當時顧廣帆的生意很差,想要賺到30元也不容易,當時本市職工月薪不過300元。
賣淫女大怒,一面數錢一面大聲埋怨,說了很多難聽話。
顧廣帆聽得怒火中燒,反唇相譏起來。賣淫女口齒伶俐,三言兩句就佔了上風。顧廣帆見吵不過對方,惱怒之下一把掐住她的脖子,不讓她再說。見到賣淫女痛苦掙扎的樣子,顧廣帆心裏突然湧出對女人的極度仇恨。他用盡全力掐住對方的脖子,掐了好幾分鐘時間,將她活活掐死。
見賣淫女七竅流血,顧廣帆這才害怕起來。好在四周無人,他將賣淫女身上20元鈔票和一塊女表拿走,將屍體拖到湖邊丟了下去,隨後急忙逃離現場。
這次殺人後,顧廣帆連續一周沒睡好覺。他一閉眼就夢到警察破門而入,自己想要掙扎卻動不了。
沒想到,隨後長達半年時間根本就沒事,顧廣帆慢慢放鬆下來,認為警察抓不住他。
這小子坐牢十二年,也知道一些作案經驗。他認為同賣淫女素不相識,只要不留下活口,警察那套偵察手段就是無效的。
第一次殺人6個月後,1998年4月早上6點多,顧廣帆剛剛打開服裝小店的門,就走進來一個衣着暴露的女人。
這個臉上有顆黑痣的女人,隨手挑選了幾件衣服。顧廣帆認為今天生意不錯,相當高興,沒想到對方結賬時候卻說沒錢。
顧廣帆氣不打一處來,說你沒錢讓我包什麼衣服,耍我玩呢?
女人哈哈一笑,用手指了指自己的下體:用這個付賬就是了!我就是做這個生意的。老闆,你不吃虧,保證讓你舒服。怎麼樣?
顧廣帆頓時怒火中燒,認為這又是一個恬不知恥的騷貨。
看着賣淫女肆無忌憚地淫蕩表情,顧廣帆再次湧起了殺意。
他趁着賣淫女不注意,突然掐住對方的脖子,將她壓倒在地。身材瘦小的賣淫女,面對這個壯漢根本無法抵抗。
顧廣帆很兇殘的跪在賣淫女身上猛掐,將她的肋骨都壓斷了,幾分鐘內就掐死了她。
殺了人以後,顧廣帆知道表妹7點就要來上班,卻並不慌亂。他將屍體裝入一個編織袋,拉到小店堆放衣服的房間,塞入大堆衣服下。
晚上表妹下班離開後,顧廣帆將屍體拖出,用菜刀劈碎裝在袋子里,丟到公園的湖裡。
連殺2個人都沒事,顧廣帆開始肆無忌憚地殺人,十多個賣淫女都死在他的手上。
他的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敢於大白天作案,被人看到了也不在意。
他把賣淫女的值錢衣服,直接掛在店裡出售,根本不怕被人看到。
2年殺了17個人,意猶未盡的顧廣帆,開始不滿足於殺普通的賣淫女。
1999年8月,他在服裝批發市場內遇到了性感美艷的宋冬妹。顧廣帆也算認識宋冬妹,後者曾幾次來他的小店裏面看衣服,還買過一件。顧廣帆也知道,相貌不錯的宋冬妹,是市場裏面某個老闆的親戚。有個同行告訴他,宋冬妹很風騷,有好幾個男朋友。
在街上遇到後,曾對女孩垂涎三尺的顧廣帆,進行了激烈的思想鬥爭。他非常想將宋冬妹作為獵物,先奸後殺,但這就打破了以往作案模式。宋冬妹不是賣淫女,同他也算認識。顧廣帆又和宋冬妹的親戚在一個市場做生意,存在社會關係的交集。警方只要能力強一點,就可能順藤摸瓜抓住他。
強烈的變態心理和巨大的性慾,讓顧廣帆控制不住自己。他主動搭訕宋冬妹,謊稱正要去一個香港朋友那裡去拿一批衣服。這些衣服的款式很新潮,價格還便宜,如果宋冬妹有興趣可以去挑幾件,按照原價給她。
宋冬妹很喜歡新潮的衣服,大家也算認識,又是大白天的,就跟着顧廣帆打車走了。
等車期間,他們被那個小老闆看到。
宋冬妹被騙到一塊荒地,顧廣帆凶相畢露的讓她脫衣服。宋冬妹感到了危險,並沒有抵抗,任由顧廣帆發泄了獸慾。事後,顧廣帆仍然殘忍地將她掐死滅口。
就是這個違背原則的案子,讓顧廣帆落入法網。
奇怪的是,為什麼1999年10月顧廣帆殺死最後一個受害者,也就是賣淫女李佳萍後,卻長達1個多月沒有作案?
本來他已經發展到1個月殺2個人的地步,怎麼突然停手了!
根據顧廣帆介紹,他將李佳萍掐死後,四處尋找財物。
將李佳萍的家裡翻得底朝天,他僅僅找到20元人民幣,半袋米和半罐東北大醬。
顧廣帆還找出一個病歷和幾張匯款單,發現李佳萍年僅4歲的兒子是先天性心臟病,隨時有生命危險,醫生建議立即手術。而幾張匯款單的數字都不大,但每半個月就寄錢一次,已經持續了半年。
看來,李佳萍出來賣身,就是為了籌錢給孩子看病。她將幾乎每一分賣身錢都寄回家給兒子,自己平時甚至不吃菜,只吃米飯和大醬,就是為了盡量省錢。
就算顧廣帆是個禽獸不如的殺人犯,終究也是個父親,還有幾分人性。他認為殺了李佳萍,等於也殺了他的兒子。而這對母子如此可憐,殺了他們太過於缺德,連禽獸也不會這麼做的。
顧廣帆說,他看到這些東西後,感到心裏很不好受,覺得李佳萍同那些騷女人不同,真不應該殺了她。他就出門用這20元買了幾捆冥幣,全部燒化在李佳萍的屍體前。
同時他發誓不再殺人,不過1個多月後的11月份,就被警察抓住了。
2000年,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認為,此人剝奪他人生命的手段極其殘忍,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寫到最後,還要說一個細節。顧廣帆殺死19人,僅僅搞到2050元的財物,平均每條命才值100元。想到了《活着》裏面,賭場老闆的一句台詞:窮人的命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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