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故事與異域傳說》 王立 著
斷頭幻術,與斬首不死奇聞,都屬於對人身傷害,而當事人不受傷害、超越疼痛和死亡的一種奇幻敘事,這兩類故事有主動、被動之分,其間是否有着內在有機的聯繫,是否從佛經以降一以貫之?這裡試圖重新加以整理審視。
一、佛經故事中的斷頭剖腹幻術
斷肢、斷首復生的雜技表演,其實與古代的開腸破肚重生術等載錄,有着密切的關係,其淵源不論時間空間都可謂甚為遙遠,並且有着深廣的外域佛教文化背景。如一些前賢指出過的,斷首剖腹術早在魏晉南北朝已多有載錄。
干寶《搜神記》稱三國吳時的徐光,曾經在街市上表演幻術。但經過大將軍孫琳門時,因做出一些不敬的動作,披露了「流血覆道,臭腥不可耐」的感知,被孫大將軍發怒誅:「斬其首,無血。」
可是後來有人見到徐光在松樹上,拊手看大將軍的笑話,不久孫大將軍果然被滅門。」
王琰《冥祥記》寫大司馬桓溫晚年頗奉佛法,供養一位來自遠方的比丘尼,這比丘尼每當洗浴必定很長時間。
桓溫偷窺:「見尼裸身揮刀,破腹出臟,斷截身首,支分臠切。」而等到尼出浴室,又「身形如常」。
類似的故事異文見於《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五引《幽明錄》、《搜神後記》等等,在當時流傳很廣。
梁代慧皎《高僧傳》還載,劉宋時中天竺人求那跋陀羅為譙王講經,因他自感「未善宋言」(漢語發音不好),就祈求觀世音相助,於是夢見有人白服持劍,擎一人首,即以劍易首,更安新頭。還忘不了問候一句是否疼痛。
次日,這位外域高僧竟然全都掌握了當地語言,能正常講經。
當時,受佛教幻術思維的啟發,類似的夢中被換頭換腳之類傳聞很多,皆是。此類「志怪」早被論者多所注意。
更加明確地宣示了斷頭剖腹幻術來自古印度的,還有馬鳴《大莊嚴論》(後秦鳩摩羅什譯)。
說有位幻師以屍陀羅木作一女人,「端正奇特」,甚至能夠當眾與其接吻,旁觀的諸位比丘見到,禁不住呵責。弄得幻師不得不臨時改變了節目安排:「聞諸比丘譏呵嫌責,即便以刀斫刺是女,分解支節,挑目截鼻,種種苦毒而殺此女。」但這又引起了諸比丘新的不滿。
為了解除誤解,幻師就不得不以屍陀羅木出示,說明並非是活生生的真人。
故事寫因該僧人與施主接吻,違反戒律,所以遭致眾譴。
如果我們嫌漢譯佛經中的例證還不夠充分,不妨看看佛本生故事中的相關載錄。
古印度東部地區的巴利文佛本生故事中的《達霜那劍本生》寫,國王祭司的兒子與王后偷情私奔,國王為此得了相思病。於是,政法大臣(菩薩轉生)和另外兩個聰明的大臣讓雜技藝人前來表演「吞劍術」。
這三位智者讓國王觀看,「其中有個人吞下一把三十三指長道德鋒利寶劍」,國王心想還有比這更難的事情嗎,就問:
達霜那劍最鋒利,暢飲鮮血無顧忌;
此人當眾吞下肚,有否比這更難事。
智者之一當場如是回答:
此人利欲熏心,吞下吸血寶劍。
答應給人東西,要比這事更難。
儘管這是旨在以此事例為譬喻,說明某種哲理,但是至少反映出當時的確有這種雜技表演。而與其說是雜技表演,毋寧說是一種幻術的操作。
這類幻術表演,以其「斷首」毀傷了父母留下的身體,受到了一些非議,從而成為中原正統之士抨擊外來佛教文化的一個口實,顯示了中外文化的撞擊。
《佛經故事》
孫綽《喻道論》(僧祐《弘明集》卷三,17頁下):「體之父母,不敢夷毀,是以樂正傷足,終身含愧也。而沙門之道,委離所生,棄親即疏,刓剃鬚發,殘其天貌,……」
而劉勰《滅惑論》(《弘明集》卷八,51頁上):「昔泰伯虞仲,斷髮文身,夫子兩稱。……故棄跡求心,准以兩賢,無缺於孝。」
儘管受到上述非議,卻仍舊如草蛇灰線余脈不斷,並不像論者說的「被淡忘和拋棄了」。
20世紀九十年代初,徐州師大陳洪教授就注意到了魏晉六朝「解體還形」志怪與佛經的聯繫,具有一定的開創性(《解體還形小說與佛經故事》,《徐州師範學院學報》1990、3期)。
不過直到17年後,論者專著仍舊認為「解體還形」小說,是指故事主人公肢體某些部分斷裂又可復接,但生命力並不喪失的志怪描述。
對那些成佛苦行:「則是中國人感到驚奇,不堪忍受的。士大夫……追求的是精神的超脫、肉體的長生,而一般民眾的心理是善良溫厚、富於人情味的。儒家常講的『溫柔敦厚』,不僅僅是指文學,也是對民族倫理的典型概括。
所以,解體還形志怪在漢民族的深層心理、潛意識之中,找不到合適的位置,因此也就得不到發揚光大和青睞惠顧,只能敝衣襤褸地徘徊在流離失所的行列中。
……解體還形小說對於中國文學來說,可以稱之為『異質項』、『最不協調的行為』,在被整合過程中,『通過最不可能的變化』,它使自己與中國文學的某些特徵越來越一致了(如『李信』故事)。
由於這類小說可供整合的因素太少,所以最終免不了被淡忘和拋棄。」這種結論,則有待商榷。
陝西師大劉慧卿博士論文提到佛經支解復形故事描寫,一般模式是某人軀體被支解分裂為幾部分,爾後又恢復原狀,但於生命卻無影響。此為六朝文人吸收形成小說支解復形母題。
他認為佛經支解復形故事可分為四類:
一為宣揚佛教布施得報思想而虛構的故事。
這類故事或為以軀體布施雙親,或為布施他人,最後都因發願求無上正真之道使支解的軀體恢復原形。
二為為所尊的菩薩不惜犧牲自己的軀體。
三為宣說佛教神通的故事。
四為為宣揚大乘「空」觀服務。
認為支解復形小說的出現與在佛學大盛的時期有關,是六朝文人向佛經文學借鑒的結果。
其主要觀點承襲了前揭陳洪的而加以分類重組,將六朝此母題小說用表格形式展示得更為直觀,所用理論主要來自《管錐編》第四冊和魯迅《古小說鉤沉》。
可以說,論前段中國敘事文學而置後段母題繁衍事實於不顧的,所在不少。通題研究不應忽視階段性變異,而更當慎重地說「無」。
即使在明清現實生活中,為了所謂「孝」而剖肝割肉的,諸多殘忍缺乏同情心表現的比比皆是。哪能用那些空洞的結論來硬套。
如唐初張鷟《朝野僉載》卷三寫咸亨時祖珍儉的妖術,於密閉空房置一瓮水,人良久入看,見儉支解成五段,水瓮皆血。而人去後他卻平復如初。
凌空觀葉道士咒刀,橫桃柳於病人腹上儘力斬,「桃柳斷而內不傷」;又以雙刀斫一女子兩斷,血流遍地,他卻能接續上:「噴水而咒,須臾平復如故。」
此類載錄還有的結合了商胡和祅教酹神祭祀,多為人們所引用,如說河南府立德坊及南市西坊的胡神廟,祈福時募一胡為祅主,看者施錢:「其祅主取一橫刀,利同霜雪,吹毛不過,以刀刺腹,刃出於背,仍亂擾腸肚流血。食頃,噴水咒之,平復如故。此蓋西域之幻法也。」
至於後世,此類相關敘事,仍繩繩不絕。
《高僧傳》
二、主動式的「換頭」增才變美等斷首移植敘事
受佛經母題啟發,《聊齋志異·陸判》寫性情豪放的朱爾旦為友所激,到十王殿背來了左廊判官偶像。半醉歸家卻真的招待了來訪的陸判官,結為酒友,一次醉夢中覺臟腹微痛,原來是陸判官在「破腔出腸胃,條條整理」。
原來是陸知他「作文不快」為他更換精選的智慧之心,他自此「文思大進,過眼不忘」。
而在朱的要求下,陸判又為朱妻換上一個美貌的「頭面」,這是一個「頸血猶濕」的新鮮供體,這一外科手術過程是全知敘事描述的:
引至卧室,見夫人側身眠。陸以頭授朱抱之,自於靴中出白刃如匕首,按夫人項,着力如切腐狀,迎刃而解,首落枕畔。急於朱懷取美人首合項上,詳審端正,而後按捺。
已而移枕塞肩際,命朱瘞首靜所,乃去。朱妻醒覺頸間微麻,面頰甲錯,搓之,得血片。甚駭,呼婢汲盥。婢見面血狼藉,驚絕;濯之,盆水盡赤。舉首則面目全非,又駭極。
夫人引鏡自照,錯愕不能自解,朱入告之。因反覆細視,則長眉掩鬢,笑靨承顴,畫中人也。解領驗之,有紅線一周,上下肉色,判然而異。
首先,是外科手術的技術性問題。特別是人的頭顱(頭面)的「供體」與其「受體」是否能對準所接部位,小說《封神演義》第三十七回就有申公豹與姜子牙鬥法被仙翁點破,頭遭遇仙鶴銜走,往回安時倉促臉朝着背,後來才端正耳朵擺正。
直到《封神演義》第七十二回寫申公豹仍舊記仇,對姜子牙曰:「你不記得在崑崙,你倚南極仙翁之勢,全無好眼相看;先叫你,你只是不睬,後又同南極仙翁辱我,又叫白鶴童子銜我的頭去,指望害我;這是殺人冤讎,還說沒有?……」
《西洋記》第七十五回也有金碧峰使飛鈸禪師所殺諸人均得以復活,但卻也有差錯:「一個人錯安了頭,安得面在背上。」
其次,描寫了手術派生的一個「醫學倫理」問題,即供體來源的合法性問題。
說吳侍御之女甚美,拒奸被殺,身在而失其首。聞朱家換頭之異事,證實郡守不能裁決。
陸判為給朋友開脫,讓吳女同時給父母託夢,告發真兇楊大年,道出原委:「(朱孝廉)不艷於其妻,陸判官取兒首與之易之,是兒身死而頭生也。願勿相仇。」於是吳朱二人成為翁婿。作者自評:
「斷鶴續鳧,矯作者妄。移花接木,創始者奇。而況加鑿削於心肝,施刀錐於頸項者哉?陸公者,可謂媸皮裹妍骨矣。
明季至今,為歲不遠,陵陽陸公猶存乎?尚有靈焉否也?為之執鞭,所忻慕焉。」
而何守奇評:「伐胃湔腸,則慧能破鈍;改頭換面,則媸可使妍。彼終紛擊齒引去者,皆有所畏而不肯為者也。其亦異史史氏之寓言也歟?」
其三,手術之後移植器官的功能問題。
小說描寫的當事人夫婦,都未留下什麼後遺症,朱爾旦連場奏捷,此後活了30年,死後還能教育五歲的兒子二十年,培育其中舉為進士;而經歷換頭手術的朱孝廉則享有高壽。
小說寫接受移植的夫婦生下兒子最後官至司馬,生五孫,其中一孫入仕為總憲,旨在暗示手術的成功延續到了他們的後代。
《封神演義》
夢中換頭,現實中的確有此傳聞。清代王晫《今世說》卷四《賞譽》寫宜興人周啟雋的德行才學名滿天下,但他年輕時卻其貌不揚,面有槁色,為鄉人竊笑是「黃冠相」, 年三十二猶困童子試。
應試前他與老父同宿,夢一雉冠絳衣人,操刀為他換頭,那頭「須髯如戟」,大驚,持父足疾呼,手摩頭如故。但不久就「顴漸高,兩頤骨漸,豐須鬑鬑然日益長」。
年余,又夢一白須老者說為他更換臟腑:「出滌其臟腑而復納之,既納,以方竹笠覆腹上,復取釘椎釘四角。」周感覺並不痛。此後他「文學日進」,歷試兩闈,皆獲成功,官至侍講學士。
小說史家評曰:「此事果信,則《聊齋志異》中《陸判》一則,或非寓言也。」
錢鍾書先生認為《嘉興繩技》出《原化記》。指出這是《聊齋·偷桃》的濫觴。
他注意到《聊齋》馮評提到了錢希言《獪園》也敘此事,「尚未的當」。因《獪園》謂緣木棍升天,《聊齋》則言拋繩虛空,「蓋捉二事置一處」。稱引德國故事:
「亦謂術士擲繩高空(Warf erein Seil in die HÖhe),繩引小駒,術士攀馬蹄,妻牽夫足,婢牽婦衣,魚貫入雲而逝。
愛爾蘭故事(0』Donnell』s Kern)言有精繩技者拋絲線掛浮雲上(He tosses up a silken thread so that it catches on a cloud),使一兔、一犬、一童緣而登天,繼遣一少女去善視兔,良久不下,繩師心疑,遂收其線,則女方與童狎而兔已為犬噉(Sure enough,the boy is between the girl』s legs and the dog is picking the hare』s bones),怒斬童首,觀者責其忍,乃復安頭頸上,以面背向,童即活;尤為詼詭。
《西洋記》第七五回金碧峰使飛鈸禪師所殺諸人復活,亦有『一個人錯安了頭,安得面在背上。』」
實際上,這都有着對於如此高難度的外科手術成功的期許,而且,中西方敘事文學中的對此類手術後果的擔心,都有着共同之處。
明代就有了多處類似於《聊齋志異·偷桃》幻術故事的載錄,其核心就是斷頭以及其他肢體的重續,如王同軌筆下的幻術表演。
說是嘉靖戊子(1528)年,鄂城有從河洛來的夫婦,表演上天取仙桃的「幻術」,其夫拋繩而上,與天門接,夫緣繩而上,擲下鮮桃,觀眾們食之甘美。
後來卻都聽到天上的喧詬聲:「忽擲其夫首、足、肢體片斷而下,鮮血淋漓。」
婦泣曰是招來天怒,夫被天狗所食,以此徵求錢以治棺殮,於是「婦合肢體成人形」用葦席盛着說:「可起矣!」
其夫忽起,仍舊負其繩而去。此為孫順霖據北京圖書館萬曆丁酉本,參照台灣偉文圖書出版有限公司《秘集叢編》五卷本校注,按,此又見王同軌《耳談類增》卷四十五「河洛人幻術」條。
對此,萬曆(1573-1620)年間宋懋澄也描寫,廣中藩伯項雙溪,在一次冬月時節舉行生日宴會,看門人報告有術士攜童子來獻蟠桃,稱頃使小兒偷桃,下天門被天狗所逐,小兒「脛下血淋淋,云為天狗所吠」。並沒有斷首重續的描寫。
而年代相彷彿的錢希言《獪園》卷三《偷桃小兒》的異文也寫弘正年間杭州項雙溪公為廣東布政史慶生日宴上:
忽有幻人謁門,挈一數歲小兒,口稱「來獻蟠桃」。時冬月凝寒,索一大青瓷盤,捧出仙桃二顆為壽,鮮艷異於人間。
項公曰:「桃何來?」曰:「此西王母桃也。適命小兒詣瑤池取之。」
公曰:「我今日會客最盛,幾十有二席,能為我更取十枚,各嘗之可乎?」
對曰:「上清北斗門下有惡犬,猙獰可畏,往往欲殺此兒,甚不易得也。」公強之再三,乞重賞,乃許之。命小兒抱小棍長二尺許者十數根,一根之上,信手遞接,兒緣木直上,登絕頂,冉冉動搖,觀者怖恐。
幻者吹氣一口,須臾木頂生雲,小兒竦身乘之而上,已而漸入雲中,倏忽不見。
頃之,擲下簪子、鞋、扇等物。幻人高叫:「速取仙桃來!為相公上壽。」又頃之,見蟠桃墜地,正得十顆在地,連枝帶葉,顏色鮮美。
公得而分遺,遍席僚宗,無不驚嗟。幻人仰望雲端良久,小兒不下,忽聞犬吠雲中,狺狺之聲若沸。幻人頓足大慟曰:「吾兒飽天狗之腹矣!」
言未畢,果見小兒手足零星自空而下,斷肢殘體,殷血淋漓,最後落小兒首於地上。其人復大慟。
慟畢,強舉肢體飣餖,提其首安之,初無痕迹。復乞重賞,諸僚且愕且憐,厚出金帛以酬之,各酬已逾百金。
幻人得金,便取兒屍,急收拾入布囊中,負於背而去。明日,有人於市更見此偷桃小兒還在,知其術所為矣。
可見,明代這種幻術雜技的傳聞在民間已不太新奇,如此傳聞,很難理解為真實記錄,而是誇示性、搜奇獵艷式的以訛傳訛。
《獪圓》
前引《耳談》也載有優伶「戲術」。說秦王設宴,伶童扮貂蟬,扮關雲長的故意誤斬童子(貂蟬),「身首異處,流血滿地」。
當眾官員驚愕地罷酒辭出,秦王留下優伶們款待,笑令童子出答曰:「府中幻術,其時去首,我昏不知,徐加頭頸上,以手抹之無痕,而我始蘇耳。」
按,此又見王同軌《耳談類增》卷四十五「秦府伶戲術」條。而徐珂《清稗類鈔·戲劇類》將《聊齋·偷桃》收入,下又列「斬人之幻術」條:
「幻術之奇者,能以人斬為數塊,合而復生。有一人攜一幼童,立於中央,手持一刀,令童伸二臂,皆斬之,既復斬其二足二腿及頭,流血如注。一一置之壇中,封其口。須臾破壇,則童已復活,手足仍完備,從容而出。」
因此,蒲松齡《偷桃》言「童時赴郡試」途中所見,恐怕是結撰故事的一種託辭。《聊齋志異》這類舊有故事重述,妙處是其文筆極佳,超出了先在的所有文本。
這給後來的閱讀者留下了更加深刻的印象。此外,就是《偷桃》的深層全面解讀,還要與緊接的《種梨》連讀通觀。
後者的「種植速長」與《偷桃》都屬於當眾表演的幻術,也都以真相敘述揭破了前面是幻術表演,而兩者還均有着不可否認的佛經文學淵源。(劉衛英《<偷桃>故事來源新考》(《蒲松齡研究》2003年第1期)
需要補充的,就是《聊齋志異·陸判》的主動式換頭,恐怕在《喻世明言》第十八卷《楊八老越國奇逢》里也有了模板。
說清水閘順濟廟,其神馮名俊,本錢塘人,年十六歲夢玉帝遣天神割腹換去五臟六腑,醒猶覺腹痛:
「從幼失學,未曾知書,自此忽然開悟,無書不曉,下筆成文;又能預知將來禍福之事。……」
而更早的則見於唐人《雲溪友議》的胡生本為洗鏡鉸釘之業,因經常禱祭列禦寇,忽夢人以刀劃腹開,「以一卷書置之於心腑,及覺,而吟詠之句,皆綺美之詞」;
再就是宋人《龍城錄》載尹知章少時:「夢一赤衣人持巨鑿破其腹,若內草茹於心中,痛甚,驚寤。自後聰敏為流輩所尊。」
由此看來,蒲松齡不過是把夫婦變慧、變美結合到了一處而已。
《雲溪友議》
三、明清斷首重續故事的民間傳說背景
著名中外交通史家張星烺先生,也曾對蒲松齡的偷桃斷首幻術故事產生興趣,指出:「上方所述之幻術,雖產於中土,而世界各種文字中記載最先者,則為拔都他也。……蒲松齡之書成書於康熙巳未(十八年)即1679年也。蒲松齡雖為中國人,而記述此事,在世界上乃為第三次也。」
前輩專家這種說法,其實可以理解為是一種文學化的形容,可商榷補充。
除了上引多則例證,馮夢龍也曾在《古今譚概》中認可這種「戲術」,稱之為「(東)方朔偷桃法」,賦予了其仙道的色彩。
說的是一小兒持小梯,節節累承,騰之深入雲表,摘桃擲下後,也是在術者哭告「吾兒為天狗所殺」的聲音中,「頭足零星而墜」,在場觀眾當然要慨然厚給,可是次日那小兒又在街市上表演摘桃了。
敘事中「小兒」的身份,與「術者」關係已,均同《聊齋志異·偷桃》主體關目無二。
考慮到此《古今譚概》不過是一部如同自封的什麼什麼「正宗」之類,不過是雜七雜八抄撮編纂的書,那文本生成得肯定更早,蒲松齡的記述,怎麼能算「在世界上乃為第三次」呢?
如果把視域伸展到更遠些,元明人乃至更早著錄中已載殊方異域的怪異傳聞,汪大淵《島夷志略·賓童龍》說在占城(越南東部海濱城市)附近王舍城一帶:
「其屍頭蠻女子害人甚於占城,故民多廟事而血祭之。蠻亦父母胎生,與女子不異,特眼中無瞳人(仁),遇夜則飛頭食人糞尖。頭飛去,若人以紙或布掩其頸,則頭歸不接而死。
凡人居其地大便後,必用水凈浣,否則蠻食其糞,即逐臭與人同睡。倘有所犯,則腸肚皆為所食,精神盡為所奪而死矣。」
對此,明代人也毫不示弱,同樣關注了南亞毗鄰占城的真臘國:
「其俗獷悍,勇於戰鬥。尚釋教。……有屍頭蠻者,本是婦人,但無瞳神為異。其婦與家人同寢,夜深飛頭而去食人穢物,飛回複合,其體即活如舊。若知而封固其項,或移體別處,則死矣。……」
「又元詩人陳孚出使安南,有紀事之詩曰:『鼻飲如瓴甋,頭飛似轆轤。』蓋言土人有能以鼻飲酒者,有頭能夜飛于海食魚,曉復歸身者。
然《贏蟲集》中亦載老撾國人鼻飲水漿,頭飛食魚。今占城有頭飛者,乃特婦人也。占城、安南、老撾,其地相接,宜有是種。
若《七修類稿》載近時中國有一人名汪海雲者,亦能鼻飲頭飛,此則怪事矣。因附此以誌異焉。」
這些言之鑿鑿的載錄,構成了一個互文性系統。
按,這一外域奇聞的載錄,並非元明人才發現,而於史可考。
《博物志》書影
早見於西晉張華《博物志》卷三:
「南方有落頭蟲,其頭能飛。其種人常有所祭祀,號曰『蟲落』,故因取之焉。以其飛因服(晚)便去,以耳為翼,將曉還,復著體,吳時往往得此人也。」
而段成式也有類化的採集,被認為是南方區域性異俗:
嶺南溪洞中,往往有飛頭者,故有「飛頭獠子」之號。
頭將飛一日前,頸有痕,匝項如紅縷,妻子遂看守之。其人及夜狀如病,頭忽生翼,脫身而去,乃於岸泥尋蟹蚓之類食,將曉飛還,如夢覺,其腹實矣。
梵僧菩薩勝又言:「闍婆國中有飛頭者,其人目無瞳子,聚落時有一人據。」
於氏《志怪》:「南方落民,其頭能飛。其俗所祠,名曰『蟲落』,因號『落民』。」晉朱桓有一婢,其頭夜飛。
《王子年拾遺記》言:「漢武時,因墀國使言,南方有解形之民,能先使頭飛南海,左手飛東海,右手飛西澤。至暮,頭還肩上。兩手遇疾風,飄于海水外。」
在這一駭人聽聞的「屍頭蠻女」以接觸巫術食人的傳說中,夜間其頭飛去做一些不願意別人知道的事情,是一個關鍵之點;而這斷頭飛去,也要冒着不能重新接到頸上的風險。
應當說,這與上述雜技表演中的斷頭重返術相通,而且《太平廣記》卷七十四《仙傳拾遺》也曾寫到張定蒙道士教其變化之術:「……又能自以刀劍剪割手足,刳剔五臟,分掛四壁。良久,自復其身,晏然無苦。」
世德堂本《西遊記》也早描述虎力大仙與悟空鬥法,其中一項賭的就是斷頭重續,孫行者頭被砍掉,滾有三四十步遠,肚裏叫聲:「頭來!」被鹿力大仙念咒語教土地神暗中按住,行者只好「颼的」腔子內長出一個頭來。
而虎力大仙頭砍下後,卻被行者毫毛變的黃犬銜到御水河邊,那道士連叫三聲人頭不到,鮮血噴出現出無頭的黃毛虎原形。
清人寫雲貴妖符邪術,也有黔省某惡棍被撫軍怒斬之,身首異處,三日後卻又「身首交合,頸邊隱隱然紅絲一條,作惡如初」,後虐待其母,母告發逆子有「藏魂壇」,於是求官府先毀其壇,取風輪扇,扇散其魂再加刑,才將惡人斃命。
清末毛祥麟《墨餘錄》載觀看西洋雜技也有斷頭戲法表演:
「……旋又有二人,登場共語,忽作相爭狀,甲怒,拔劍截乙首,首墮而無血痕。甲復取首置盆中,遍示觀者,共駭其逼真。
旋以首按乙頸,則仍渾合而無恙焉。此在江左恆有是戲,所謂『易眼法』者近之。」
這實際上,是用中國式的幻術經驗,來解悟歐洲的雜技。
《墨余錄》
四、被動式的明清 「斬首不死」敘事
《聊齋志異·遼陽軍》寫沂水某人,明季軍充遼陽,城陷被亂兵殺:「頭雖斷,猶不甚死。至夜,一人執簿來,按點諸鬼。至某,謂其不宜死,使左右續其頭而送之。遂共取頭安項上。」
回故里後,沂令疑其竊逃,審其頸無斷痕,某辯稱等陷城消息來再定,遼陽消息傳到如所言,遂釋之。只要未到生死簿註明的日期,斷頭可由冥吏重續。
《野狗》則寫鄉民李化龍在亂軍中僵卧在死人叢中,忽見缺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
「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
蒲松齡以斷頭之屍能憂慮能說話,控訴了官兵鎮壓於七起義的殘暴。而究竟如死後還能否說話,蒲松齡的看法從明末章丘盜被斬首的實錄,透露出來。
說有一兵佩刀甚利,一日押赴市曹問斬的一盜認識兵,就求告說:「聞君刀最快,斬首無二割。求殺我!」
兵允諾,屆時「出刀揮之,豁然頭落。數步之外猶圓轉,而大讚曰:『好快刀!』」
顯然是認為在頭顱落下後還能發出聲音。朱梅叔《埋憂集》續集卷一體會到,這是一種「腹語」,「極形刀之快耳」。
他用《明史·楊維斗傳》所載傳主臨刑不屈,首已墜,而聲從項出,佐證《聊齋》之說非誣。進一步引述了更為神秘的斷首之後,能否存活而「神不散」,可能還要有某些先決條件:
又漢賈雍為豫章太守,與敵人戰,喪元,猶帶弓擐甲,挾馬歸營,問眾將曰:「有頭佳乎?無頭佳乎?」
眾將曰:「有頭佳。」雍腹語曰:「無頭亦佳。」
凡此,亦如醉者墜車不死,其神全也。嘗聞唐花卿為劍南節度使,命討段子璋平之,其後出師,以單騎出戰,陷入重圍,喪其首,猶臨溪沃盥,有浣女見之曰:「無頭何以洗盥?」
聞言遂仆,此神散之驗也。又太原王穆,至德初,為魯旻舊將,於南陽戰敗,賊騎自後追及,以劍斫穆頸,筋骨俱斷,惟喉尚連,初不自覺死,食頃方悟,而頭在臍上旋覺食漏,遂以手力扶,還附頸,須臾復落,悶絕如初。
久之方蘇,正頸之後,以發分系兩絆,乃能起坐,而所騎馬,初不離穆。
穆方一足踐鐙,而左縛發解,頭墮懷中,夜復蘇,復系發正首,心念馬卧,方可得上,馬忽橫伏,穆因得上馬,馬亦隨起,載穆東南行,穆兩手捧兩頰,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數十人,群行見之,扶寄村舍,尋載適軍。
穆於城中養病二百餘日方愈,繞頸有肉如指,頭竟小偏,此則頭落數次,而可續也,尤奇。
嘉慶初,苗匪煽亂楚蜀,官兵討之,戰於香爐坪。賊敗,有賊目為官兵所殺,頭已落,猶手持大斧作迎敵狀,頸中白氣一縷衝起,徑二丈許,逾時乃仆。
此或有邪術焉?又非尋常所可同語矣。
《埋憂集》上說,實有所本,謝肇淛曾早予總結這一生理現象:
「人有頭斷而不死者,神識未散耳,非關勇也。傳記所載,若花敬定喪元之後,猶下馬盥手,聞浣紗女無頭之言,乃死。
賈雍至營問將佐:『有頭佳乎,無頭佳乎?』咸泣言:『無頭亦佳。』乃死。蓋其英氣不亂故爾。
若淳安潘翁遭方臘亂,斬首,尚年編草履如飛,湯粥從頭灌入;崔廣宗為張守珪所殺,形體不死,飲食情慾無異於人,更生一男,五年乃死,則近於妖矣。」
賈雍,見於《太平廣記》引:
「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界討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咸走來視雍。
雍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佳乎?』吏涕泣曰:『有頭佳。』雍曰:『不然。無頭亦佳。』言畢,遂死。」
《太平廣記》卷三百二十一引,第2548頁。
汪紹楹本輯入《搜神記》,不少論者沿用此誤,而李劍國先生據《太平御覽》等,認為其要晚出一些,當出自《錄異傳》。
《太平廣記》
而《埋憂集》沒有注意到,實際上並非頭落可以人不死,小說中還敷衍有失去了心,憑藉法術暫時不死的描寫。
這較直接地出自賈雍故事,可說是賈雍斷首敘事的文本重建,不過將「頭」置換為「心」。
《封神演義》第二十六回《妲己設計害比干》寫妲己故意跌倒吐血,胡喜媚藉機說這是「舊疾」發作,冀州醫士張元用藥最妙:
「有玲瓏心一片,煎湯吃下,此疾即愈。」紂王命喜媚算,算出亞相比干是玲瓏七竅之心。紂王中計速宣比干。
比干安排好後事,微子想起昔日姜子牙留一簡帖,說可解危急,比干按帖燒飲下。
來鹿台果然被紂王強行索取心,比干接劍拜了先王:「遂解帶現軀;將劍往臍中刺入,將腹剖開,其血不流;比幹將手入腹內摘心而出,望下一擲,掩袍不語,面似淡金,逕下台去了。……」
下一回寫比干飛馬走出五七里,聽一婦人叫賣無心菜,問人若無心如何?婦人曰:「人若無心即死。」比干大叫一聲落馬血出而死。
小說稱,若婦人回話「人無心還活」,比干亦可不死。實際上,這就是一種「真相知曉」禁忌。
所謂「真想知曉」,是一個當事人不願接受的消極性的事實存在或預期發生之事。
這裡,直言無忌地提醒了當事人已經肢體不全、無法存活,恰恰是觸犯了一個法術在身的忠臣比干不願接受的禁忌,摧毀了當事人的生存意志,廣義上也屬於「死亡禁忌」的一種:
「一般死在遠離家鄉的外邊,非正常壽終而死,孕婦分娩而死,死時屍首不全、身首異處,被殺害、被淹死、被燒死、被軋死等等都被視為惡死,是非常忌諱的。」
其中「姓名禁忌」,也當屬「真相知曉」禁忌中一種。
真想知曉,除了叫破真名,還可有「偷窺真相」,如有名的獸妻「白水素女」故事等即然,劉守華、陳建憲等均從「偷窺」禁忌角度予以研究。
劉守華先生將此禁忌同特定故事類型聯繫起來,指出所有異類婚故事:「都有不得窺視女主人公原形的古老禁忌。」而陳建憲教授則注意到在每個相關文本中,禁忌:「處於故事轉折和高潮的樞紐地位。」
萬建中教授指出,人獸婚母題將「違禁-懲罰」作為核心情節,像彝族水牛不準騎和用,否則則頗兇險:「
……此傳說中的禁忌主題省略了設禁環節,因為此禁忌早已為全體族民所知曉並正在恪守。若再複述,便是饒舌。
」以及如上述的有意無意地「點名真情」,甚至一些避諱之類。而這種類型故事中的「偷窺」則就等於用此隱秘方式「發現真相」的意味,在這一點上,同被斬首者、被挖心者原本依靠一些法術可以存活,卻不料被如無意之中「點明」真相,而終止了法術效力。賈雍、花卿、乃至小說中的比干,都屬於這種情況。
明代李詡曾對「無首猶生」敘事所牽涉的當事人活動的現實生活基礎,試圖從文獻所載找出根據:
《廣異記》:清河崔廣宗,開元中為薊縣令,犯法,張守珪梟其首,形體不死,舁歸,飢,即畫地作「飢」字,家人進食於頸孔中,飽即書「止」字。
家人等有過犯,書令「決之」。如是三四歲,世情不替,更生一男。一日書地云:「後日當死。」如其言。
宋嘉祐時,劍南朱無惑《萍洲可談》云:監左帑龍舒張宣義言,有親戚遊宦西蜀,經襄漢,投一飯店,見一人無首。
主人云:「因患瘰癧,頭脫而活,每有所需,以手指畫,日以湯粥灌之,猶存。」
那也就是說,這類頭落仍活的幸運者,必須會寫字,周圍的親人也必須認字,才能隨時了解他的需要和想法。
在古代文盲占絕大多數的社會裡,這樣的條件較為苛刻,如此傳聞,也是帶有人為加工痕迹的。
可見,蒲松齡對於斷首暫時不死,斷首重續的故事,有着特殊的興趣,這與聊齋創作主體個人喜好及總體創作風格非常契合,而蒲松齡實在有着互文性傳統的集大成之功。
簡單孤立地判定他的某一篇章來自何處,恐怕有着武斷之嫌,好比非要斷言揚子江的下游某一股水,是來自上游或中游的某一股水一樣。
距離蒲松齡家鄉不遠處,高密縣出生的莫言對上述母題也有着獨特的感悟。
《檀香刑》寫劊子手趙甲,以「幹活利索」著稱,砍掉劉光第的頭之後,看到死者表情安詳,心中頓時安慰了很多。然而京城百姓議論紛紛:
「人們傳說劉光第的腦袋被砍掉之後,眼睛流着淚,嘴裏還高喊皇上。
譚嗣同的頭脫離了脖子,還高聲地吟誦了一首七言絕句……這些半真半假的民間話語,為趙甲帶來了巨大的聲譽,使劊子手這個古老而又卑賤的行業,第一次進入人們的視野,受到了人們的重視。……」
此與前面描寫偷銀的庫丁被腰斬,後半截身體還能飛舞相呼應:「用雙臂撐着地,硬是把半截身體立了起來,在檯子上亂蹦噠。
那些血,那些腸子,把俺們的腳浸濕了,纏住了。那人的臉金箔一樣,黃得耀眼。那個大嘴如一條在浪上打滾的小舢板,吼着,聽不明白在吼啥,血沫子噗噗地噴出來。
最奇的是那條辮子,竟然如蠍子的尾巴一樣,鉤鉤鉤鉤地就翹起來了。在腦後挺了一會兒,然後就疲疲塌塌地耷拉下來了。……」
古老的民俗記憶在當代作家這裡得到了生動的再現。一個母題的研究,也是一個微型的學術史。
文章作者單位:大連大學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發,原文載於《北方論叢》2014年第1期,增補本一倍多篇幅,收入王立《傳統故事與異域傳說——文學母題的比較文化研究》,2015,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轉發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