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鬩於牆而外御其侮」,這句話真是說清楚了中國人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根本邏輯。就近百餘年來說,從清末的的洋務運動,到民末的救亡圖存,再到國共合作抗日,再到中美貿易戰,我們在「對外」和「對內」這兩件事情與其他國家和其他民族的認知十分不同。在傳統文化中,以中原漢族文明為基礎的華夏文化,對天下之功的認知是外御四夷,對天下之過的認知是對內兼并。但是,這個道理是如何形成的?裏面又有哪些細節存在?今天,我們要講一講「功與過」的問題。
《左傳》講「四夷為功,中國則否」,意思是凡是諸侯討伐四方夷狄取得勝利,要把俘獲的人或物奉獻給周天子,周天子用之來警戒四方夷狄。在中原作戰便不獻。筆者以為:單純從上面的義理來看,似乎功與過非常確定,那就是在周天子之下,討伐四夷為功,諸侯傾軋為過。但這樣問題就來了,一是沒有內部兼并,秦漢以後的大一統就不存在了,怎麼辦?二是只會武力抵禦,春秋以後的多民族融合就不存在了,怎麼辦呢?三是如果功過都有,一個人、一件事的判斷標準會混亂,怎麼辦呢?
01
內部兼并怎麼辦?
魯庄公三十年夏,魯軍駐紮在成地。因為齊國要奪取鄣地,所以魯庄公想要救鄣地但是又做不到,因為齊國強大而魯國弱小。這裡不提魯庄公,因為他不能救鄣地感到恥辱。
秋七月,齊國人使鄣地降附。鄣地乃紀國的遠邑,紀亡已二十七年,紀季仍兼保鄣邑。鄣是什麼?是紀國殘存的城邑。降之是什麼意思?實際上是用兵奪取之。用兵奪取之,那麼為何不言「取」之?是為齊桓公避諱。魯國之外的取邑例所不書,此處為何書?因為自此紀國之邑被奪取殆盡。
八月二十三日,安葬紀叔姬。魯女嫁為諸侯夫人,《春秋》例不書葬,此處書葬是為何?是隱痛她。為何隱痛她?她的夫國被滅了,只得被小叔安葬。女子謂夫之弟為叔,此處指紀季。不記載去世的日期而記載下葬的日期,是憐憫紀國的滅亡。
筆者說:關於諸侯內部兼并,一是名義不接受而事實接受,比如:齊襄公滅紀國,周天子力弱,不能管理諸侯,所以春秋五霸相繼崛起,其實是用方伯之令代替了天子之令;二是事實肯定而名義上不肯定,比如:齊桓公滅鄣地,事實是「取」,《春秋》書「降」,是為齊桓公避諱。因「取」是用兵奪取,「降」則是對方自來降服。此事齊桓公有霸功,故為之避諱。
02
外來敵人怎麼辦?
魯庄公三十年冬,庄公和齊桓公在魯國濟水非正式會見,是策劃攻打山戎,因為山戎危害燕國的緣故。齊桓公將伐山戎,請助於魯,魯因路遠險阻,許助之而不行。且《春秋》以為,戎狄亦是天地所生,但可驅逐之,不應迫殺得過於慘痛,故貶齊桓公。
齊國人攻打山戎。齊人,就是齊桓公。經文說「人」為什麼呢?愛惜齊侯,不讓「山戎」與「齊侯」並稱。經文為什麼愛惜齊桓公呢?桓公既沒有山戎周邊的國家作為內應,也沒有其他諸侯國跟隨,而翻越幾千里的險地,向北去討伐山戎,為他感到擔憂。那麼是批評他嗎?是褒揚他,為什麼褒揚他呢?燕國,是周朝的分支子孫,向朝廷的稅賦不能繳納,討伐山戎就是為了這件事。
魯庄公三十一年夏六月,齊桓公來我國奉獻俘獲的戎人,這是不合於禮的。凡是諸侯討伐四方夷狄取得勝利,要把俘獲的人或物奉獻給周天子,周天子用之來警戒四方夷狄;在中原作戰便不獻。諸侯之間不能互相贈送俘虜。齊是大國,為何齊桓公親自來進獻伐戎之戰利品?實際是威嚇我國。威嚇我國是怎麼回事?是用旗杆懸掛戰利品,經過我國。
筆者說:關於諸侯征討四夷,一是肯定抵禦四夷的功績,比如:山戎常年攻打燕國,使燕國與朝廷隔絕,齊桓公就是為此去討伐山戎的。二是質疑攻伐四夷的行為,比如:為何貶抑齊桓公,「大概是因為迫殺山戎過於慘痛的緣故。」 這是短兵相接的戰鬥,為何不書「戰」?《春秋》地位平等的人方言戰,桓公對待戎狄,只能說是驅逐罷了。
03
結束語
《左傳》在本年不只是記錄了魯庄公救鄣地和齊桓公伐山戎兩件事,也記錄周惠王命令虢公討伐樊皮的事件,這裡肯定是在提及「王命」二字。對於「天下之功過」,《三傳》持的是一種審慎和思考的態度。一是從天下大道考慮,認為人之為人,均是生命,可以教化,只有殺戮解決不了問題;二是從中國實利考慮,認為抵禦四夷、打通通道、增強實力,對大家都有好處;三是從人情事理考慮,內部之過可以被外部之功所代替,識人辯理不應偏頗。
回到開頭,何為「天下之功與天下之過」?天下之功者,歸有心者於一家之下也;天下之過者,奪人之財於一國之中耳。人,為天地生靈,所以可以「求同」;利,為人人各異,所以可以「求異」。筆者以為:天下之功,就是在文化上求同存異,接受百姓而不接受貴族;天下之過,就是在利益上唯一排他,接受壟斷而不接受均衡。說白了,我們中國人可以接受對方的百姓,但不能接受「自私自利」的精英;可以接受雙贏的分配,但不能接受「唯利是圖」的貪婪。對不對,願諸君自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