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證明我爸是我爸,我將奶奶告上法庭」

「如果只是幾千塊錢,我寧可不要也不會這麼折騰。」近日,談及為了提取、繼承父親生前銀行賬戶內的存款,北京的張女士無奈地說道。

她表示,為了證明「我父親是我父親」,繼承父親生前銀行賬戶內十多萬的存款,她跑了好多趟,耗時一個多月都無法解決,最終只好通過起訴自己相依為命的奶奶,請求法院出具調解書的方式,最終獲得了父親的遺產。

銀行取款碰壁無奈起訴奶奶

張女士表示,2024年9月,父親不幸去世。由於母親和爺爺已經去世多年,相依為命多年的奶奶也已經近90歲高齡,作為獨生子女的張女士,只能自己一個人強忍着悲痛為父親辦理完後事。

據了解,張女士父親生前為某企業職工,患有肝硬化多年,退休後一直在家中靜養。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張女士的父親幾乎一直處於睡眠和昏迷狀態,並未來得及交代後事。辦理完父親後事幾個月後,張女士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突然想起父親生前曾提及過,其在某銀行辦理過大額存款,金額大概10萬元左右。但父親生前並未告訴過她賬戶的密碼。

張女士表示,為了取出父親這筆遺產,決定前往開戶行進行查詢和提取。但讓她沒想到的是,當其帶着父親的死亡證明、戶口本以及自己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前去開戶行要求查詢父親賬號金額並提取時,卻遇到了麻煩。

「為什麼證明不了我和我爸的關係,簡直是天方夜譚。」張女士介紹,在她來到銀行後,工作人員為其查詢了父親生前的銀行卡號,並查詢了銀行賬戶明細。但是由於他們家三代人共用一個戶口本,上面有其姑姑和大爺的名字,並且戶主不是其父親的名字,因此儘管張女士有其父母的結婚證以及自己的獨生子女證,但銀行方面表示,仍然無法確定張女士和父親的親子關係。工作人員稱,張女士需要去公證處開具公證書,以此來證明自己與已故人的直系親屬關係、合法繼承人的身份。

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來到公證處申請公證,但是麻煩又來了:「我和我奶奶都屬於法定繼承人。在提交材料時,需要提供我奶奶的人事關係檔案。但由於我奶奶之前所在的企業30多年前就已經不存在了,無法調來檔案,所以公證處表示無法進行公證」。

張女士表示,由於自己平時工作比較忙,對於辦理該事項的很多環節也不清楚,因此只好委託給律師去辦理。「銀行告訴我,只有提供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調解書),才能給我辦理資金提取業務。」於是無奈的張女士,只好起訴和自己相依為命多年、年近9旬的奶奶,要求法院進行遺產繼承確認。

張女士告訴記者,法官在了解到其特殊的情況後,尤其是在張女士奶奶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為了縮短訴訟時間,法院安排雙方進行了調解。最後,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法院出具了調解書。「調解書確認我父親銀行卡內的資金歸我繼承」。

張女士表示,在法院出具調解書後,她拿着調解書去銀行要求提取。銀行又和法院進行了核實後,才將父親生前賬戶內的資金提取出來,交給自己。「折騰了兩個多月,這件事情才算辦完了。」她說。

類似事件屢屢見報

多次引發熱議

事實上,近年來,為已故親屬取款難的新聞頻頻引發關注,取款人便利化取款的需求和銀行嚴格的要求往往是雙方矛盾的焦點。多位網友在社交平台表示,為辦理相關流程「跑斷腿」。

2024年11月14日,話題#父親去世後銀行5.5萬存款取不出#衝上熱搜榜,引髮網友關注。

據荔枝新聞報道,此前,江蘇的姜某去世後留下了55000元的銀行存款。姜某父母早亡,離異後一直單身,只有一位獨生女小姜。父親去世後,小姜去銀行想要取出這筆存款,卻遭拒絕,稱需要提供繼承公證文書或者生效法律文書才能取款。由於小姜沒有這些文件,便將銀行告上了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姜某的錢款存入銀行,銀行負有依照約定支付存款本息的義務,小姜作為其第一順序合法繼承人有權繼承姜某的銀行存款和利息。最終,法院判令被告銀行支付小姜55000元及利息。

法治網記者調查發現,多家銀行對已故親屬存款提取有較為嚴格的規定,一般需要出具親屬死亡證明、關係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到網點進行辦理,部分還得辦理公證,而且需要界定存款數額是否屬於小額存款。

據了解,目前查詢已故人生前賬戶,各家銀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差不多,但也不是完全統一。

幾乎所有銀行都需要查詢人提供已故人死亡證明、戶口本、查詢人身份證明等,但有的銀行還需要提供已故人火化證、查詢人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證明。

有的銀行表示,查詢人和已故人必須在同一個戶口本上,否則無法證明其存在直系親屬關係,還需要到比如派出所、社保等單位開具證明,以此來證明之間存在關係。

工作人員還特意強調,比如有些用戶三代人共用一個戶口本,銀行無法認定其存在合法繼承關係,必須要開具相關證明。持遺囑進行查詢提取的話,則必須提供遺囑公證。

至於提取,多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如能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證明,5萬元以內金額可以直接提取;而高於5萬元金額的,則必須進行公證方可提取。

銀行的「無奈之舉」?

律師:標準亟待統一

值得注意的是,為便捷用戶查詢已故人銀行賬戶,中國銀聯近日聯合多家銀行在北京等多地推出了「已故人員銀行卡賬戶線索查詢」便民服務試點。

以北京為例,申請人可在全市170餘個網點獲得授權碼後,在雲閃付app上提交申請,查詢已故親屬的開戶銀行名稱。已故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若要查詢,需要向支持審核的銀行網點提供已故人員死亡證明、戶口本等表明親屬關係的文件及本人身份證,公證遺囑制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要提供公證遺囑等材料,而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需要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等材料。

不過,「卡點」依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據銀聯電話客服人員介紹,以北京為例,目前用戶還只能查詢到已故人在33家銀行是否可能開設有銀行賬戶的線索,至於賬戶明細及金額則無法查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諸如定期存款、理財等尚無法查詢,因此,用戶如到銀行網點櫃檯查詢,其結果會更為詳細和精準。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首次突破3億人。隨着老齡化社會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人將面臨如何查詢、提取、繼承已故人生前銀行賬戶資金的情況。但現實中,查詢和提取仍然存在難點。

「查詢相對來說更容易,但提取和繼承因為涉及較為複雜的法律關係,而銀行目前無法對用戶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一一進行核實確認,所以從規避風險的角度來說,銀行會要求用戶進行公證等形式以此來確定法律事實和關係、規避風險。」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說。

那麼,在保障安全、規避風險的同時,如何讓已故人賬戶查詢和提取程序更為便捷?《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利軍律師認為,依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已故人生前銀行賬戶資金屬於其個人財產,過世後應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儲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合法繼承人申請查詢和提取已故人存款時,應依法予以協助。如果銀行對適格的繼承人拒絕查詢和提取賬戶資金,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不過,黃利軍也指出,銀行在實際操作中確實面臨諸多現實性風險和困難。為有效規避風險,銀行通常會要求繼承人提供更為充分和完整的證明材料,以確保資金的安全和合法流轉。這種做法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繼承人的辦事難度,但從銀行的角度來看,卻是出於對資金安全和合規操作的必要考量,實屬無奈之舉。

黃利軍進一步分析稱,已故人存款的提取問題極為複雜,還關聯到遺產糾紛的事前預防機制,銀行的要求旨在通過明確的法律程序和規範,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繼承糾紛;同時,個人隱私和信息保護的需要也不容忽視,銀行在處理相關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隱私保護法規,確保客戶信息的安全。

黃利軍表示,銀行與其他部門(如民政、公安、公證機構等)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對於簡化流程、提高效率至關重要。為此他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需要盡量降低操作難度,為當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比如打通多部門壁壘環節,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共享和流通。

例如,銀行可以與民政、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或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系統,快速核實已故人的婚姻狀況;通過公安部門的人口信息系統,核實取款人的身份信息和親屬關係。這樣可以減少當事人提供繁瑣證明材料的負擔,同時也能提高銀行核實信息的效率和準確性。

同時,《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苟博程律師建議,各家銀行還應精細統一操作標準。對於親屬和繼承關係簡單的案例,可以適用簡便化操作。繼承人只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即可向銀行申請查詢和提取賬戶資金,銀行在核實材料真實性後,應依法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遺囑繼承相較於法定繼承,程序更為複雜。通過公證、訴訟等方式確認遺囑的合法性和處理複雜家庭關係的繼承問題,可以有效保障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能使銀行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順利完成已故人賬戶資金的提取和繼承手續。」他說。

來源:法治網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馬俊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