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諾德股份(600110)再次發佈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諾德股份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湖北諾德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湖北長江諾德產業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湖北諾德鋰電材料有限公司37.50%的股權。
公告同時顯示,截至3月12日,上述交易涉及的盡職調查、審計和評估等相關工作尚未完成,交易細節尚需進一步溝通商討,導致諾德股份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表示,該交易能否通過審批,尚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諾德股份正面臨投資者訴訟索賠事項。2024年9月6日,諾德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陳立志、副董事長許松青、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若因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等違規行為而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目前判斷,於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諾德股份股票,並在2024年4月1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1)報名預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