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十年過渡期,主要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和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方式的過渡期。從時間界限來劃分,開始於2014年10月1日,終止於2024年9月30日。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的,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稱為退休中人,其中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退休的,屬於十年過渡期的退休中人;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在202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屬於十年過渡期結束後的退休中人。
十年過渡期期間的退休中人,由於處於新老制度銜接的過渡期,工作人員退休時養老金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按照老辦法計算高於新辦法計算的,按照老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新辦法計算高於老辦法計算的,按照新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
但新辦法計算高於老辦法計算的部分,不是全部發給退休人員,而是按照十年過渡期的比例計發。2014年10月到2015年1月到12月退休的,計發比例為10%;2016年1月到12月退休的,計發比例為20%,以此類推,到2024年1月到9月退休的,計發比例為100%。
到2024年9月30日,標誌着機關事業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的結束,從2024年10月1日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算。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職業年金是單獨計算的。
202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與2024年9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相比,養老金有這麼幾個變化:
一是養老金計算辦法不同。
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包括基本退休費、退休前所擔任的職務、職級或是專業技術崗位對應的補貼標準、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增加的退休費標準。
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四個部分,職業年金要納入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基數,新辦法計算的部分要按照退休當年的比例計發。
2024年10月以後退休的人,養老金不再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只按照新辦法計算,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就是本人退休後首次領取的養老金。
二是養老金計算辦法基本理順。
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退休的中人,由於部分地區養老金計算辦法一直沒有理順,退休中人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基本上都是按照老辦法預算並預發的養老金,很多人退休了好幾年還不知道自己的正式的養老金是多少。多數人退休後都還存在養老金重新核算和補發的問題;2024年退休的人員,養老金逐步理順,多數地區已經完全理順,退休人員退休後領取的基本上都是正式的養老金。
三是養老金的結構比例發生了變化。
在2024年10月以後退休的工作人員,雖然養老金是按照新辦法計算,但已經具有十年以上的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相對減少。在養老金構成中,基礎養老金在養老金中的比例是最高的,其次是過渡性養老金,由於多數人都還有差不多30年左右的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的比重有所降低,但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的比重相對比較高。
四是2024年10月以後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差距會逐步縮小。
十年過渡期的退休中人,退休時間不同,由於每一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不同,再加上每年新辦法計算高出老辦法的部分人計發比例不同,高出部分的絕對值更高,不同年份退休的養老金差距比較大。比如2024年1月與2016年退休的相比養老金差距將近接近一倍。
在2024年10月以後退休中人,雖然每一年的退休的人養老金仍然有差距,這種差距主要是在職時的工資每年提高,繳費基數每年提高,養老金計發基數逐年提高導致的。但由於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都是按照100%計發,總體上養老金保持一個平穩增長的態勢,但每年退休的養老金差距不像十年過渡期退休中人那麼大。
綜上所述,機關事業單位十年過渡期結束後,新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主要變化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養老金計算辦法不同,即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算;二是養老金計算辦法完全理順,預發養老金的時間大幅度縮短;三是養老金的結果比例發生變化;四是養老金差距會縮小,但養老金總體上還是要高於十年過渡期退休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