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二三里資訊2024年11月1日報道,大連市民李先生於十餘年前墊資承建了一個總造價1.6億元的工程項目,截至目前仍有數千萬元工程款未能回款。
李先生作為大連宜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第六分公司的負責人,在2010年墊資承建了位於大連長興島的北首節能光源產業基地項目工程。宜華建設承攬該項目的全部工程造價為3.2億多元,李先生承接了其中造價為1.6多億元的部分,並與宜華建設簽訂《管理責任狀》。李先生完成工程後,截止到2014年,宜華建設只陸續支付給他1億餘元工程款,尚有幾千萬元未支付。
李先生起訴到法院,宜華建設則認為應待北首公司支付給其工程款後,按比例向李先生支付。而北首光源實際支付給宜華建設的工程款僅有2.4多億元,所以只能給李先生結算1億餘元。李先生也曾找北首公司,但該項目已爛尾,公司也找不到相關責任人,導致其討債無門。
李先生再次起訴到法院,法院認定宜華建設只收到2.4億元付款,所以無法給李先生全額回款。李先生提出,法院雖認定宜華建設只收到2.4億元付款,但實際上宜華收到的應該是3.6億元付款,其中有1.2億款項在北首光源打到宜華建設賬戶後,又被轉給了大連北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一個叫姜某的個人。李先生認為按照當時簽訂的《管理責任狀》,工程款應專款專用。
宜華建設認可有1.2億元款項由北首光源打到其賬戶,並稱是按照北首光源指示轉的款。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遼 02 民終 9041 號中提到「至於1.2億款項由北首公司打到宜華公司賬戶,宜華公司又按照北首公司指示支付給大連北首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姜某,並無充分證據為宜華公司惡意規避向李某支付工程款而為之,基於以上論述,法院對宜華公司已收到北首公司支付243,045,570.12元工程款的事實予以確認」。
二三里資訊致電宜華公司詢問這1.2億元款項打到賬戶後又為何轉走,該工作人員稱不清楚,也不方便幫助溝通相關領導。李先生表示,儘管宜華建設已起訴過北首光源,但欠宜華建設的工程款現在也未償還,他們希望在宜華建設當時轉走的這1.2億元上能有轉圜的餘地。
建議李先生尋求法律援助或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關注相關部門對於此類糾紛的處理意見和政策,看是否有其他途徑來解決問題。此外,了解宜華建設與北首公司之間的糾紛進展以及可能存在的解決方案,也有助於李先生進一步採取行動。
周道新聞綜合二三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