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最新《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技術指引(試行)》,是自然資源資產價格評估的必備參考依據。今天,就給大家分享其中的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模式和基本程序。
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模式
評估模式的種類
在充分關注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形成的系統性、整體性效用的基礎上,根據自然資源資產包的具體組合模式、效用特徵與限制性條件,整體評估可在分估、合估兩種操作模式中擇一使用。
(1)分估模式:以自然資源資產包中各門類自然資源及相應產權為對象,分別評估各類自然資源資產在該資產包整體作用下的價格水平,匯總形成自然資源資產包的總體價格。
(2)合估模式:以自然資源資產包整體為對象,先行評估自然資源資產包總體價格水平,再以此為基礎,分別測算形成各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的價格。
評估模式的選擇
根據資產組合價值實現路徑選擇評估模式。
(1)分估模式的適用場景:當自然資源資產包內多類資源資產權利可分別給權利人帶來直接或潛在收益,且可分別進行價格轉化時,通常可採用分估模式。
(2)合估模式的適用場景:當自然資源資產包中各類資源間具有較強的相互依存性,且某類資源不能單獨給權利人帶來收益或自然資源資產包的綜合收益僅能夠以某類資源資產為呈現載體或價格實現途徑時,通常採用合估模式。
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基本程序
評估基本程序依次為:明確估價基本事項、擬訂估價作業方案、收集估價所需資料、現場查勘待估對象、選定估價方法測算確定估價結果、完成並提交估價報告、整理歸集估價檔案。
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
在接受估價委託和履行評估基本程序時,應特別關注以下要求:
- 當評估目的旨在服務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包供應時,評估業務應由具備相應職能的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委託;
- 明確估價基本事項時,應依據委託書 (委託合同)及所附的規劃條件等,重點明確估價目的、待估對象涉及的自然資源資產及其權利類型、權利期限、權能及開發利用方面的限制性條件等內容;
- 現場查勘時,至少應有一名承辦本評估業務、簽署評估報告的專業評估人員全程參與。
本文來源:2023年11月最新《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技術指引(試行)》
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