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追求個性時尚
給愛車換上「新衣」

但.....
「穿上新衣」的小車
能直接上路嗎?
答案是不可以!


案例曝光
6月21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在g75蘭海高速都安收費站執勤時,一輛「亮眼」的橙色小客車迎面駛來,時尚感「爆棚」,民警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斷定這輛小客車車身顏色「有貓膩」。
民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果不其然,小客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身顏色與現在的車身顏色不符。

對比圖

民警指出其違法行為,駕駛人王某稱:「我不喜歡原來的灰色,有一次車輛被刮碰後去補漆就換成橙色,我還以為只是改個顏色無關緊要。」
民警對王某改變車身顏色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和普法,並責令其儘快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或恢復車輛原貌。

問題來了——
車子改了顏色後應該怎麼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十六條規定: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交警
小貼士

什麼樣的顏色更改不用備案?
如果是貼些個性的小圖案、一些簡單裝修色塊、一些有趣小文字、與原廠同顏色覆蓋層等這些情況,要去車管所重新備案嗎?
《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車身改色如果超過了整車面積的30%,那麼在車輛變更之後的10日之內就應該及時向車管所提交變更申請。

顏色隨意改
只要備案就不會被罰?
符合規定的車身改色能夠備案,是合法的。但不代表車身的顏色圖案可以隨便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車輛的顏色可以改變,但特殊顏色和圖案排除在外。如:消防車、救護車、交通清障車等等。

交警提示
改變車身顏色
要及時到當地車管所做好變更登記
不要悄悄開上路哦
小心吃了「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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