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最近在二手平台上以「哪吒」為關鍵詞檢索,會出現多個槍版影片的鏈接。鏈接詳情頁介紹稱:「最新版《哪吒2》,沒時間去電影院的,在家也能刷,4k高清、拍下秒發。」
不僅如此,詳情頁還附有影片的截圖畫面。除了《哪吒2》,《蛟龍行動》《封神2》《射鵰》《熊出沒》《唐探》的槍版資源均已在網絡上流出,買家只需花幾元錢即可觀看所有春節檔影片。
剛剛結束的春節假期中,影院內人頭攢動的景象還讓人記憶猶新。據國家電影局統計,2025年春節檔(1月28日—2月4日)總票房達95.10億元,觀影總人次1.87億,總場次數346.8萬場,平均票價50.8元,刷新了中國影史春節檔票房和觀影人次紀錄。這個票房成績來之不易,也給2025年的中國電影市場注入了強勁的動力。
去年年底,賈樟柯導演的《風流一代》遭遇盜版,同樣在網上引發熱議。應該看到,《哪吒2》《風流一代》等電影被盜版不只是導演及其幕後團隊的損失,也是對整個電影市場的傷害,應該有更多從業者站出來,也需要有更多觀眾自發進行抵制。
事實上,所謂的槍版資源不僅性質惡劣,畫質也同樣低劣,即使在手機上觀看,也不可能得到舒適的觀影體驗。當影院里的燈光熄滅,那種沉浸式的觀影氛圍,仍然是任何一個熱愛電影藝術的觀眾所需要的。更重要的是,每一部電影都凝結着導演、演員和幕後製作團隊的智慧與汗水,文明觀影拒絕盜攝是對電影創作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維護電影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一環。

圖源:新浪微博
有業內人士指出,電影槍版資源之所以一直有市場,最重要的原因是價格低廉,與電影院動輒幾十甚至上百元的票價相比,幾塊錢的價格幾乎等於白送。另一方面,槍版資源具有及時性,往往電影院剛上映一兩天網上就有槍版出現。因此,各大互聯網平台理應守土有責,不能為槍版資源提供售賣的空間,有關部門也應及時出手,斬斷盜版資源背後的灰色利益鏈條。
自2017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明確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因此,我們購買電影票,並不等於擁有盜攝影片的權利,觀影仍需恪守底線。
關於盜攝的幾個問題>>>
什麼叫盜攝?
從法律層面來看,雖然我國並無 「盜攝」 這一確切法律術語,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也就是說,只要未經許可在電影院對正在放映的影片進行錄音錄像,就屬於盜攝行為的範疇。
從侵犯的權利角度考量,盜攝行為通過錄像等方式將電影作品進行複製,是對著作權人複製權的侵犯;另外,若將盜攝的電影內容上傳到網絡平台,讓其他人可以在網絡上隨時觀看,則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盜攝必須要盈利嗎?
具體而言,盜攝行為並不以「盈利」為必要的構成要件,如以盈利為目的,在影院中私自拍攝形成「槍版」電影資源,並出售傳播的,顯然嚴重侵犯了電影版權方的權益,屬於違法行為。但即便未進行盈利,卻錄製長視頻甚至完整版的電影,形成了對電影實質性內容的替代,向不特定群體傳播的,同樣可能構成侵權違法。
拍攝電影劇照也構成盜攝嗎?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在電影院的拍攝行為都構成盜攝。根據《著作權法》中關於合理使用的規定,如果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僅是將拍攝得到的照片或錄像保存於拍攝設備中,供個人留念、欣賞,未通過任何渠道傳播,該行為屬於合理使用範疇,不會構成侵權。
例如,將少量、非關鍵內容的照片作為配圖,以發表評論、感受為主要內容撰寫觀後感,並發佈至互聯網,此種「觀後感式傳播」因其並非完整呈現原作品的表達內容,僅是為作者表達個人觀點、感受作補充,未妨礙著作權人對其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原作品形成市場替代,屬於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適當引用」 的情形,亦不構成侵權。
電影院是一群陌生人與電影藝術發生重要聯繫的場所。當我們一同歡笑一同哭泣時,素不相識的我們也就融為了一體。既然有這份奇妙的緣分,何不讓我們倍加珍惜?這些只有在電影院才能獲得的珍貴體驗,盜版資源以及盜攝的圖片視頻永遠替代不了。
來源:工人日報、光明日報
責編:曾欣
編審:沙蘭梅
終審: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