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喜歡做自己做不好的事情,但是有誰是一出生就能把事情做好的呢?

每個人都會不自覺的迴避自己的短處:跑調的人不去搶麥唱歌,內向的人不去顯露自己。
當然也有少數人例外,這只是因為他們不自知,心理學裏有個悖論:
如果你從來沒有因為生病請過假,或者逃過課,那麼,你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缺席,但凡你有這麼一次,你就會隔三岔五就有這樣的心思,時機一成熟就會付諸行動,只是因為逃課比學習容易,兩害相商取其輕。

如果是因為我沒有做好這件事而不喜歡,就要考慮這件事到底對於我有什麼意義。那麼就請努力做,做到好為止。
退一步講:如果你被逼着去做自己能做好的事情,應該也是有興趣的,
有時候人們說自己感興趣的事情都是其他的事情,可事實上出現這樣感覺的只是因為,他沒有在那件事上受到挫折而已。

其實:很多人放棄A去做B的時候往往會發現,是因為不了解B也同樣困難重重,挫折不斷,沒過多久就就會因為做不好B而對其失去興趣可能再去尋找C,並將這一行為「合理化」,……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我感興趣的不是B。
這個道理套用在什麼事情上都合乎情理,甚至可以帶入婚姻。
說來說去其實就是順序出現了問題,往往不是有興趣才能做好,而是做的好了,才有興趣繼續下去。
當下的人們浮躁且隨意,戾氣很重,又不思悔改,對於這樣的錯誤總覺得自己是個意外,自己很倒霉,沒有我的天選興趣,其實,很多的興趣源於孰能熟能生巧。
做的多了就擅長了,
擅長了就比別人做的好了,
有個對比項興趣就濃了,
而後就越來越喜歡,擅長,
進入一個循環,都是正向的。

可是做的多,就要大量時間投入,「沒興趣」不過是沒有足夠的時間發酵到有成效,如果將它當做「不感興趣」的;理由,無非就是白白把時間虛度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