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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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爾基《我的大學》:「一個人需要的東西愈少,他的幸福就愈大;一個人的願望愈多,他的自由就愈少。」
慾望少的人,輕而易舉就能滿足自己,幸福會來得很容易。而慾望多的人則相反,因為不能輕易滿足自己,所以總會感覺不幸福。
比如賺錢,如果你只追求小富即安,到了差不多的地步,你就會很幸福。但如果你苛求大富大貴,卻始終到不了這個地步,你就會鬱郁不得志,這樣的感受當然就不叫幸福。
尤其是你的慾望和別人掛鈎的時候,更需要注意,因為別人未必會按你的要求去做。你非要讓別人按你的要求去做,別人偏不按你的要求去做,你就不會幸福。
很多婆媳之間的較量,從根本上來說就是需求多寡的問題,最終的贏家一定是那個化繁為簡的人。
02
沒有在慾望方面吃過虧的人,很難明白化繁為簡的道理。人不可能生來就知道應該如何去定義自己的慾望,都是在經歷中慢慢完善的。
曾經的我也不免俗,總想追求完美,總想讓自己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婚姻讓我明白這樣做不對,讓我意識到一個人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不多,沒有必要追求完美,不完美才是人生的常態。
當然了,並不是說所有人吃了虧都會頓悟,有的人會一條道兒走到黑。
我婆婆就是這樣的人,她也想追求完美,只可惜,她所追求的完美,涵蓋了很多俗不可耐的內容,正好跟我追求的完美相悖。
我渴望自己能攤上一個好婆婆,渴望我們能從一開始就有好的婆媳關係。萬萬沒想到,在結婚當天,我們就鬧了矛盾。
03
結婚之前我不止一次表明心跡,可以讓婚禮熱鬧,但是不能胡鬧,兩家人要管好自己,管好各自的親朋好友,不能容許任何人鬧婚禮。
婆婆嘴上答應地挺好,可真等到結婚那天到來的時候,她卻變卦了,認為不鬧婚禮就談不上熱鬧。
這讓我特別反感,感覺她是故意讓我不痛快,想要壓制我,想要騎在我頭上,讓我在結婚以後屈服於她。
想到這裡,我再也忍不了了,當場翻臉了。而她,非但沒有收斂,還以離婚相要挾:「沒想到你竟然那麼不懂事!如果你執意不讓鬧,那你就滾回娘家吧!我們家不歡迎那麼不懂事的人!」
在她的認知中,這是最狠的招數,認為拿這樣的話噎人,對方就會乖乖就範。只可惜,她打錯了算盤,因為我不是她認為的那種人。
我果斷同意了離婚,化被動為主動,只要能報復婆婆,我寧願身敗名裂,如此一來,我就沒什麼好怕的了。但她卻沒有我這樣的魄力,她已經用了最狠的招數,被我破解了之後,再也沒招了,又丟不起人,只好求我別離婚。
我沒有動搖,越是看到她服軟,我越是想要痛打落水狗,反正已經撕破臉了,反正我妥協了以後也不會好過,索性翻臉就好了。
04
那段經歷讓我明白:如果婆婆拿離婚要挾兒媳,兒媳果斷同意離婚,才是對婆婆最狠的報復。
一般來說,一個人但凡是個正常人,都不可能不在乎別人的感受,不可能犯錯了之後還拿離婚來要挾對方。
換言之,如果一個人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強人所難還不讓別人拒絕,別人不按她的要求去做,她就拿離婚相要挾,說明她已經急眼了,已經狗急跳牆了,這時候如果妥協,就會一輩子活在她的陰影中。而這時候如果鼓起勇氣破了她最狠的招數,她就會一敗塗地,丟人現眼。
最狠的報復,是將錯就錯,不是自己犯了錯將錯就錯,而是循着對方的錯誤將錯就錯。她不是自以為了不起嗎?她不是想要倚老賣老嗎?成全她!看她還能有什麼後招!
任何一個正常人,如果不是被逼急了,都不會隨隨便便跟人翻臉。但是,如果別人厚顏無恥,不拿你的感受當回事,你就沒必要跟她客氣,不要害怕翻臉,反正丟人的人肯定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