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認無能!四年發了16篇論文,總字數40萬,結果考核不合格」,日前,一個知名高校的教授在社交平台上發的「罪己詔」引發關注和熱議,在「罪己詔」中,這個即將退休的二級教授自嘲『蠢材』,退群謝罪。
一個當年作為人才被引進的高材生,為何在即將退休的時候卻被扣上考核「不合格」的帽子,是另有隱情還是制度太苛刻了呢?
諷刺的事,這位教授的學生對他評價頗高,認為他「德高望重」,「從不壓榨學生成果」,一個老師好不好,合格不合格,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學生,為何學生層面好評如潮,卻通不過學校的考核機制呢?當一個老師拚命教學卻被冰冷的指標給「一票否決」,這是不是教育的悲哀呢?
根據學校方面的回應,李力教授的聘期考核不合格,是因為「普通C刊論文僅1篇,未達到合同要求」。但教授本人卻提出質疑:「四年年度考核都合格,為何合起來就不合格?」 他坦言,自己堅持「三不原則」——不搶課題、不爭獎項、不主動投稿,只為「把版面留給年輕人」。
現在很多高校老師的考核,似乎變成了一種量化的數字遊戲,比如要求4年發表16篇論文之類的。寫論文畢竟不是工廠流水線做產品,一篇核心期刊論文從選題到發表,少則半年,多則兩年。4 年 16 篇,相當於每 3 個月就要產出一篇高質量論文。這對普通老師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更荒誕的是,有些學校為了 「雙一流」 頭銜,把壓力層層傳導,甚至要求教授 「非升即走」。這哪是搞教育,分明是搞 「學術富士康」!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於是濫竽充數者有之,搶學生的勞動成果者有之,還有多少所謂的論文是被逼出來的 「學術垃圾」?李教授的不合格的悲劇,是不是就是因為他不願壓榨學生,不願搶第一作者呢?結果這樣的老師竟成了 「不合格教師」,實在讓人唏噓。
「年度合格」,「聘期不合格」,這是不是一個悖論呢?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脫節,是不是可能導致教師長期兢兢業業工作,最終卻被「算總賬」。這種規則是否公平?是否淪為「秋後算賬」的工具?
一流高校要保住名校光環,需要論文充門面,需要學術成果,這也可以理解,畢竟有了這些才會有項目,有經費的支持,但這些成果的壓力最後還是要傳導到老師們的身上,雖然校方否認了「末位淘汰」,但是「非升即走」也足夠讓老師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了。
「大學之大,不在大樓,而在大師。」 高校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光靠冷冰冰的考核機制怕是不行,潛心教學的資深教授如果都要發「罪己詔」了,那高校又如何吸引真正潛心學術的人才?
大學生最害怕的莫過於考研考博低的時候遇到那些把學生當勞力、搶論文署名的導師。像李教授這樣不搶課題,不爭獎項,把機會留給年輕人的的「清流」本應是理想選擇,但現實卻是:「善良的老師考核墊底,強勢的『老闆』名利雙收」。
當然,也不是說大學不需要考核,而是構建更科學的評價體系:要將教學質量、學生反饋、學術影響力納入考核,而非僅數論文篇數。要允許教師根據特長選擇「教學型」或「科研型」賽道,避免「一刀切」。要有透明申訴機制,確保教師對考核結果有質疑和申訴的權利,防止權力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