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學生罰站時倒地身亡?家長質疑搶救不及時,當地教育局回應

3月17日,河北邯鄲初三學生魏某某被罰站突然倒地身亡,這則消息被推上熱搜,引髮網友關注。

網上流傳的視頻中可以看到,事情發生在3月12日,教室最後一排的一位男生正在被老師罰站,沒一會他突然往後摔倒。摔下去的時候,可能發出的聲音不小,身前多排同學都聽到了聲響,紛紛轉頭看去。這時,正在講台上課的老師看上去沒怎麼動,在男生身邊的幾個同學上前查看情況時,他才走了過去,當看到倒地男生的腿不停的抖動時,又轉回到了講台邊。

據學生家屬稱,當時老師讓學生去叫班主任,隨後叫來校醫。家屬質疑老師搶救不及時,「太冷漠」。

據新黃河客戶端,魏某某父親透露,教室監控視頻片段是家人拍攝後發佈到網上的,事發後,學校不想擔責,家人在醫院見過一面事發時的任課老師,現在學校反而指責他們把視頻發上網影響了學校的形象。

當地教育局最新回應

已經成立事件指導處理小組

警方已介入調查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河北邯鄲市永年區明山學校,17日有媒體聯繫上永年區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當地已經成立事件指導處理小組,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一有結果會對外公布。

3月17日,當地教育局回應稱,當地官方高度重視 ,當地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

網友熱議焦點:

老師沒有第一時間上前搶救

對此,網友紛紛評論,觀點主要分成兩派,一種觀點覺得老師太冷漠:

另一種觀點是為老師辯護的:

律師說法

學校是否存在過錯?

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初三學生被老師罰站後突然死亡,大家心痛惋惜的同時,也產生了疑問:學校是否存在過錯,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呢?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謝蓓律師認為,這要視不同情況而定。

首先,老師罰站是否屬於體罰?合不合理?

體罰是家長們都很關注的問題,很多網友問老師罰站是不是在體罰學生?實際上,僅僅罰站的話屬於正常的懲戒行為。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定,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對違規違紀情節較為輕微的學生,可以通過罰站等方式予以懲戒,罰站時間限制為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因此,如果沒有超長時間罰站等情況,則罰站不屬於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情況,學校罰站不應承擔責任。

其次,該名學生死亡原因究竟為何?學校是否有責任?

對於校方責任,我國《民法典》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以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為判斷依據。

一般情況下,罰站並不會導致學生死亡的結果,但如果該學生死亡是因為患有特殊疾病或屬於特殊體質,而學校對該名學生的身體健康或特殊體質是明知的,那麼學校就明顯疏於照顧,屬於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最後,學校是否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延誤救治?

根據報道,孩子家屬反映該名學生倒地後任課老師並未立刻送醫,若情況屬實,校方確實送醫不及時,那麼校方明顯具有過錯,此時,對於學生突發疾病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學校應當承擔責任。

來源:紅星新聞綜合自橙柿互動、

新黃河客戶端、網友評論

編輯:曉萌 | 主編:陳實、天然

編審:廖壽喜 | 監製: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