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1年三月份的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信息,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總目標任務已於2020年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總體上完成,但通過隨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對於這項任務落實情況的督查發現有些地方對於「不低於」目標的落實出現了反彈。
提高並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不低於」目標是國家層面一直以來的教育戰略決策,由於落實的難度大,未來若干年對於這個目標落實的監督力度也會隨之加大,更是近幾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和教育部持續進行監督的重點內容和任務,當然要想這一目標任務得以落實更需要各級地方政府的積極主動作為。
從規定和要求上來說,各級地方政府都會將將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列為政府必保支出並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待遇保障長效機制和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但從履行職責的能力上來說,並非所有地方政府都有相應的財政硬實力作為支出的重要支撐,因而在不少地方也就會出現落實上的反彈。
近幾年由於受到疫情等綜合因素的相互交叉影響,很多地方政府財政實力出現下滑,導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教師薪資出現變數。2022年7月14日,財政部發佈了與此相關的信息(如上圖所示),2022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9.7%,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31.4%,地方財政因土地收入下滑而承壓。
2022年8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文件提出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這個文件的發佈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很多地方政府財政實力出現下滑的事實性存在,而受人口老齡化以及疫情等的影響,地方政府用於「三保」的資金支出比重卻在持續上升。
這樣就會導致地方財政收支缺口持續擴大,而地方財政收支缺口持續擴大很可能會讓教師工資的目標落實出現反彈,因為地方政府用於「三保」中的保工資支出佔有很大的比重,而由地方財政全額撥款發工資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的教師群體數量卻又是大頭,因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於2022年的1月和5月連續兩次發佈了提醒函要求確保「不低於」持續落地落實。
現在很多地方都以財政收支出現嚴重失衡為冠冕堂皇的借口隨意拖欠、剋扣或挪用完全依賴財政撥款發放工資和津補貼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包括教師在內的款項,這是目前很多地方在自行消化較高負債率的特定情形下所採取的一種違規違法的措施,在責任追究問責制度嚴重滯後的情況下,這種隨意拖欠、剋扣或挪用更加肆無忌憚。
此外,很多地方還採取了另一種措施,那就是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包括教師在內減薪,同樣是以財政資金緊張為由隨意縮減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理應及時足額發放的相關津補貼,正如有位網友所說財政壓力的增大導致了公共部門的撥款大幅縮減,使得政府部門紛紛削減花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薪資成了縮減支出的首要目標。
應對財政壓力增大就隨意縮減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薪資不是根本之道,是太過「霸道」。開源是關鍵,結合市場和本地實際,積極拓展和謀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力發展和振興地方經濟,節流是保障,力求做到厲行節約,避免任何形象工程等的不必要的改建、擴建和重建,勤儉辦一切事業,大力壓縮非重點、非剛性支出特別是低效無效、標準過高的和非必需的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