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類錄取照顧政策
5.具有連續三年以上當地正式戶籍(即戶籍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在當地)的下列考生,加分後達到學校調檔分數線的,向學校投檔,由學校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
(1)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考生,部委屬和外省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漢族考生加10分;省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高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考生,省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漢族考生加5分。
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6.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資格、高職學院考核公示,並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公示後,可由有關高職學院免試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考報名,並在5月27日前向有關高職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高職畢業生,畢業時可分別向相關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組織考核,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資格、高校考核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後,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考。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符合我省專升本報名條件的高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本科專業。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條規定條件的所有擬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都須自行進行申報。
藝體類錄取照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