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崇左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度崇左市直屬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崇左市直屬機關2024年度
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以下簡稱《職位計劃表》)
1. 全市市轄以下縣鄉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下同〕的在編在崗人員。
2. 中央和自治區設在縣鄉級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在機構改革中退出參照管理範圍、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經批准執行過渡期政策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1. 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次公開遴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 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在上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報名人員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7.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人員年齡要求以職位計劃表要求為準。(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1983年1月18日以後出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1988年1月18日後出生)。
8.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9.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 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 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 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職位查詢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三)開考比例
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應達到開考比例,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其他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應核減遴選計劃至規定開考比例;無人報考或核減遴選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職位取消計劃。
2024年3月12日8:00至4月30日8: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一)筆試
2. 成績查詢
(二)面試
2. 資格審查
3. 公告發佈
4. 時間和地點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遴選機關負責,考察和體檢順序可根據實際確定。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選機關按規定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能力素質不達標的人員進入遴選機關。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人選由遴選機關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按照2:1確定。跟班測評具體由遴選機關組織實施。跟班測評標準由遴選機關結合職位特點制定,在跟班測評開展前報崇左市公務員局備案,並在跟班學習前告知跟班考生。
(二)體檢
遴選機關根據職位需要,可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在崇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人民警察職位根據需要可以增加體能測評。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費用由遴選機關承擔。
(一)確定對象
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公開遴選擬任用人員。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跟班學習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照3:3:4的權重計算。
(二)公示
公開遴選擬任用人員分別在崇左人才網和微信公眾號崇左先鋒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轉任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取消後尚有經考察合格人選的,可由遴選機關集體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並報崇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一)公開遴選擬任用人員按平級轉任進行遴選。
(三)對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遴選工作秩序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將有關違規違紀違法情況通報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四)在遴選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將對筆試、面試、考察等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等均含本級基數。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培訓機構(個人)開展的各類宣傳、引導等行為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崇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務員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來源:崇左市公務員局
編輯:鄧悅
一審:鍾濘澤
二審:黃一剛
終審:黃紹康
法律顧問:廣西法順律師事務所 黃若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