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車「耳朵」有沒有收起來,就可以判斷車有沒有上鎖。一男子憑「經驗」深夜拉車門盜竊,自以為天衣無縫,實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經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故事要從張女士的一次「奇葩」遭遇說起……
2022年12月14日,張女士將車輛停放於自家小區地下車庫後,便坐在車內後排玩手機。過了不久,一黑衣男子突然打開其前排駕駛位車門並坐進車內,開始到處翻找車內物品。直至張女士開口向對方詢問情況,對方才發現后座居然有人,後謊稱醉酒喝多逃離現場。張女士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竟牽出了多起車內財物被盜案件。
(圖片來源於網絡)
自2022年12月起,王某每隔幾天都會來到附近小區的地下車庫,趁着夜深人靜通過拉車門方式,尋找沒有上鎖的汽車。據王某交代,很多高端車型都具備鎖車後自動摺疊後視鏡功能,他憑藉這種「經驗」進行判斷,對未摺疊後視鏡的車輛嘗試拉車門後實施盜竊。
2023年1月18日,經金山區檢察院批准,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進行逮捕。到案後,王某如實交代了當日的情形,並供述了其他盜竊情況。經查,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先後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共計15000餘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活中一些司機朋友的疏忽大意很可能成為不法分子作案的「契機」,在此提醒廣大車主,車內盡量不要放置貴重物品,同時日常注意加強離車檢查,切實保障自身人身財產安全。
(平安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