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追尾就一定全責?至少有4種情況不是,甚至還無責任

這位事故在交通事故當中可以說是比較常見的一種類型,根據大多數人的認知,追尾事故在發生之後,一般都是後車全責,這主要是因為我國有一項非常嚴格的規定,那就是安全的跟車距離。

先來看一下交通法規當中對安全跟車距離的規定,正常情況下,車速在每小時100千米以上時,跟車距離要在100米以上;車速在每小時40千米以下時,跟車距離也要至少保持在30米以上。


根據現實情況來看,在城市當中開車,很少會有司機嚴格遵守安全跟車距離。那就使得許多追尾事故之後,後車基本都會被判定全責。但法規也是公正的,並不是所有的追尾事故都是後車全責,至少有4種情況不是全責,甚至還有可能無責。


第1種情況。

前車如果壓着實線在進行變道、轉彎、掉頭等行為時,後車不小心撞到了前車,那後車也不會有任何的責任,因為直行車輛是享有優先通行權的。

前車想要進行變道、轉彎、調頭這些行為,肯定要確保後方沒有安全隱患才可以進行。


第2種情況。

前車減速壓着實線變道,如果後車避讓不及時撞到了前車,並且同樣壓着實線,這種情況下,兩個汽車都有責任。


第3種情況。

在正常駕駛過程中,左側車道上突然有車輛強行加塞進來,後車因避讓不及時撞到前車。只要前車的車身還沒有全部進入這條車道,那後車基本上就不會有責任。

但後車在這種情況下想要無責,他也要提供相關的證據。首先得證明,前車是在強行加塞;其次,後車是因避讓不及時才撞上去的,並不是主動撞擊前車。



第4種情況。

如果有車輛從右側超車加塞進來,後車因別人不及時撞到前車,這種情況下,基本上也是前車全責。因為在我國交通法規當中有明確規定,車輛不得從右側超車,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在開車過程中,還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自己是正常駕駛汽車,不管是哪條車道有汽車強行加塞進來,都不要在慌亂當中急打方向盤。如果在這時候因為避讓加塞的車輛,導致自己和其他的車輛相撞,那事故的責任就要另行劃分。

所以說,突然遇到強行加塞的汽車時,如果不能確保後方以及旁邊車道的安全性,最好不要突然調轉方向或者減速,直接以正常速度撞上去就可以,反正也是對方全責。


有不少人在開車的時候會有一種心理,那就是「直行最大」,只要我是正常直行,別人都得讓着我才行。如果在現實情況當中以這種心理開車,其實是非常危險的。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我們還要遵從「讓右原則」。因為我國的機動車駕駛室都在左側,右側就會有很大的盲區,如果自己的右側有來車,不管對方是直行還是轉彎,都最好讓對方先行。

這麼做既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尊重他人,開車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絕不能靠意氣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