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年的發展,目前國內微商行業的規模正呈現出逐漸壯大的態勢,據《2019中國微商行業發展報告》統計結果顯示:2019年中國微商行業從業人員突破5000萬人,市場總體規模達到6835.8億元,增長速度也遠遠領先於傳統電子商務等其他商業領域。在這樣的背景下,形形色色的微商品牌一個接着一個地走入大眾的視野,最近幾年逐漸在業內初露鋒芒的“安馨微商”也正是其中之一。
那麼,安馨微商有着怎樣的公司背景?創始人“炮爺”又是誰?相關獎金制度該如何解讀?“安馨3021”是否真的可以做到“減肥不反彈”?安馨微商旗下的多款化妝品又分別因為何種原因而遭到有關部門的責令改正?
公司背景,“炮爺”是誰?
經查,安馨微商隸屬於深圳安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為李園舉弟,股東為李園舉弟和其名下的深圳市創海優科技有限公司,據2019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750萬元,參保員工為0人。
據官網介紹,這是一家國內首批專註於女性護理領域的品牌企業,低碳健康飲食方式倡導者。公司秉承“以行醫的態度做產品”的企業核心理念,匠心打造大健康產業生態圈,品牌旗下包括女性護理、護膚等系列產品,由內而外全方位守護女性健康;安馨“3021”體脂管理、安馨輕食項目,將健康飲食理念帶給千家萬戶。安馨期望以醫療態度的高標準,嚴格把控產品質量,用自然科學的力量為每一位消費者提供安全、有效、健康的產品。
關於李園舉弟,結合多方資料介紹,此人花名“炮爺”,為安馨品牌創始人,1988年1月出生,湖南株洲人。著名品牌操盤手,快粉微商實戰訓練營創始人、導師,極歐商學院特邀講師,新媒體營銷、微信引流高手。海外學習生活長達10年(也有資料顯示“留學新加坡10年”),曾一度服務包括岡本,飛亞達,朵唯,華為等知名品牌,擔任營銷策劃要職。
2011年,李園舉弟回國第一次創業;2012年,第二次創業,做廣告公司,但最終因為急於擴張而失敗;2014年進入化妝品行業,獨立負責操盤過數個化妝品品牌,還曾用12天時間,幫助公司正在虧損的一個品牌實現扭虧為盈,銷量過百萬;2015年,安馨公司成立,李園舉弟選擇了女性私密護理這個細分行業,操盤微商渠道,只用了3個月時間,安馨第一款產品“安馨私處養護凝膠”便實現月銷售額100萬;2016年2月,李園舉弟發布安馨微商新模式,新模式上線兩個月,幫助超過100個微商團隊實現月銷售額200萬。
經查,李園舉弟目前還是深圳市炮爺電子商務有限公的股東之一,而該公司在2020年10月28日已因未依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寶安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至今未被移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安馨官網,在11月下旬,該官網在其“發展歷程”板塊中還明確寫明:“2018年,集團VIP種子會員數突破10萬+;2020年,GMV預計將突破12億元,實現2年40億的高速增長發展”,但沒過幾天,在“清揚君”點名“安馨微商官網改版後虛假宣傳不斷,2020年GMV突破12億?”之後,安馨官網在這一板塊就把上述數據全部塗抹乾凈。
此舉背後的意圖恐怕只有網站管理者才真正心知肚明,畢竟這麼大的一家微商企業,修改官網中的文字表述總不可能是因為在數據方面“弄虛作假”這種原因吧?況且,如果GMV(銷售額+取消訂單金額+拒收訂單金額+退貨訂單金額)真的突破了12億元的大關,那麼這家企業也一定會成為當地的納稅大戶,更不可能在業績數據的收集方面犯下這樣的低級錯誤。
減肥功效,真相幾何
最近兩年,打着“減肥”等旗號在微商渠道中違規宣傳的普通食品並不少見,微商渠道上種種亂象也隨着媒體的曝光而越來越受到外界關注。那麼,聲名在外的“安馨3021”方案內的產品又是否也是其中的一分子呢?
2018年3月,安馨3021體脂管理項目正式上市並發布,該項目的啟動標誌着安馨開始向體重管理領域深入拓展。據介紹,安馨3021體脂管理項目是ANNE`S CLINIC品牌在2017年開始籌備研發的一個針對肥胖超重人群的健康減脂項目。籌備初期,安馨公司與多方醫療機構進行溝通合作,收集了海量條相關醫療數據,最終得出一套健康有效的減脂方法。該項目在上線前進行了為期4個月的公開測試,參與內測的近100名志願者在項目組的指導下均實現不同程度的減脂減重,平均30天減脂21斤,故命名為“3021”。現已幫助近萬名亞健康超重成人成功減脂減重。
按照公眾號“安馨3021陶姐減脂營”的說法,安馨3021其實就是一種飲食減肥法,通過調整日常的飲食結構,以較少碳水化合物的攝入就可以達到減肥的目的。公眾號“清荷食養”的解讀也無外其中:3021減脂是給顧客一整套飲食搭配方案(3021產品+健康一日四餐,加營養師一對一服務)。
總而言之,“安馨3021”在本質上其實就是一種方法或方案,需要配合安馨的食品使用。但實際上,經過調查我們發現“安馨3021”這個項目里的產品都並非保健食品或藥品,僅是一般食品。
藥品價格315網也曾不止一次地接受過網友關於該產品的諮詢,並回復道:“安馨 3021”的商標註冊信息對應的商品/服務為軟飲料; 大豆為主的飲料(非牛奶替代品); 乳清飲料; 植物飲料; 富含蛋白質的運動飲料; 果昔; 乳酸飲料(果製品,非奶); 低卡路里軟飲料; 薑汁飲料; 蔬菜汁(飲料)。固體飲料是普通預包裝食品的一個分類,只要是名稱中寫了“固體飲料”的一般不會是藥品或保健食品,而屬於普通食品。“安馨3021玉米脆片早餐粉固體飲料”、“安馨3021水蜜桃果味固體飲料”和“安馨3021巧克力奶昔固體飲料”可能屬於普通食品,既不是藥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沒有具體的保健功能或治療功效,請消費者謹慎選擇。建議消費者選擇正規藥品或保健食品用於減肥。
而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保健食品的相關規定,具有“減肥”功效的食品一律歸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同時規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但在互聯網上,各種通過“安馨3021”實現瘦身減重目標的案例卻是屢見不鮮,減重幾十斤更是隨處可見。
豎版無縫滑動多圖
甚至還有減重108斤的“高手”。
還有資料顯示,安馨3021減肥不反彈。
對於“不反彈”這三個字,一些公眾號還對此進行了煞有其事的“回答”:
而事實上,“不反彈”這個詞就已經存在問題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關於防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中,就曾明確指出“不反彈”屬於“常見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表述”。
眾所周知,生產商及銷售商也就是代理商,都屬於經營者。如對沒有減肥功效的產品,宣傳具有減肥功效,引人誤解,就將屬於虛假宣傳。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告法》也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生產商及銷售商連帶支付購買價款三倍的賠償。
但話說回來,被宣傳具有減肥功效的是“安馨3021”這種飲食減肥法,而非那些普通食品,如果說“方法”具有減肥功效,是否可以將廣告主從虛假宣傳行為的範疇里摘出來?
但如果我們在此先設立一個前提:“方法”有減肥功效,而方法裡面的食品沒有減肥功效,那麼這種情況,是否說明方法裡面的安馨食品隨便替換成其他食品也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當然,如果把所謂的“安馨3021”歸類為與安馨食品毫無關係的節食減肥法或者生酮減肥法,那就另當別論了,但如果說,在採用這種方法號召別人減肥的同時,還要推銷安馨旗下的普通食品並予以銷售,那產品銷售方恐怕就並非一塵不染了。
投訴問題,質疑之聲
2020年10月,展女士在聚投訴平台上投訴“安馨3021減肥產品沒效果,花了幾千塊錢一斤沒瘦,內分泌都紊亂了,月經也不正常,害人!”,具體內容為:在微商那邊買的3021產品,賣家在閑魚上掛的安馨品牌的,她是深圳安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面的微商,目前已經把我刪除聯繫不上了,因為美容院里好幾個人推,說不用節食不用運動,只要吃這個就能瘦,還說給你什麼指導啊、顧問啊啥的,其實這些都是套路,但是當初我不懂,7月份買的,8月份開始正式吃,買的56天療程的,現在已經過去了,體重根本沒啥變化,如果按那個指導那麼吃的話跟節食有啥區別,青菜葉子、雞胸肉吃吃這些吃久了當然會瘦,難道我是來交智商稅的嗎,產品一點效果也沒有。所以展女士要求深圳安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其損失。
但截至目前,這條投訴仍然未被商家受理。
在法律快車等平台上,也存在類似的質疑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