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馬仕、安克創新等品牌因電芯原材料問題大規模召回移動電源,充電寶背後的安全問題也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對此,中國民航局於6月26日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對旅客攜帶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作出嚴格規定:嚴禁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
民航局新規。圖/中國民航局官網截圖
九派新聞注意到,這一新規也引髮網友疑問,沒有3c認證,但未被召回的充電寶還能用嗎?若是在新規出台前購買的充電寶,但因無 3c 標識或模糊導致充電寶被機場暫扣,責任和損失又該如何界定?6月30日,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九派新聞,責任劃分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趙良善介紹,若充電寶是在2024年8月1日前生產,當時屬於合法流通商品,消費者基於舊規購買並使用,因新規實施導致無法登機產生損失,民航局作為政策制定者,新規緩衝期過短,未充分保障公民財產權,需承擔一定責任;若充電寶屬於召回批次,廠商應承擔缺陷產品責任;若商家銷售時未告知無3c認證,商家也有責任。但若充電寶非召回批次且商家無欺詐行為,消費者未及時關注政策變化,消費者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趙良善強調,若充電寶屬於召回批次或商家銷售時未告知無3c認證,消費者因無3c標識導致充電寶被機場暫扣,可要求商家或品牌方承擔寄存費用或損失。同時,若商家在2024年8月1日之後,銷售時未明確告知消費者產品無3c認證,則構成消費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退一賠三”,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計算。
談及民航局安檢新規實施後,大量無“3c認證”的充電寶被機場攔截,二手平台隨即湧現大批超低價或標榜“機場攔截”的充電寶,這類充電寶可能對消費者構成哪些風險?二手平台、商家及機場管理部門應承擔何種責任?對此,趙良善表示,此類無“3c認證”的充電寶存在安全風險,如電芯質量不合格,可能導致過熱、燃燒甚至爆炸等,威脅使用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也可能存在性能不達標問題,如容量虛標、充電效率低等。
若二手平台未對此類充電寶進行嚴格審核,任憑商家售賣來源不明、無3c認證的產品,需承擔管理不善的責任,或面臨相關部門處罰,同時,若消費者因購買平台上的不合格充電寶遭受損失,平台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商家售賣此類充電寶,構成違法銷售,若存在欺詐行為,需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賠償,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趙良善說。
趙良善補充,對於機場監管部門而言,若機場管理部門已將充電寶交給有資質的回收機構,盡到了合理處置義務,則不需擔責;若機場管理部門未履行好監管職責,導致充電寶流入二手市場,需承擔相應的管理過錯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3c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是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國家安全及環境的強制性市場准入制度。自2023年8月1日起,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充電寶)被納入 3c 認證目錄,2024年8月1日後,未獲3c認證證書和標註認證標誌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旅客可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官方網站,輸入製造商等信息辨別3c標識真偽。
九派新聞記者 李愷
編輯 王佳箐 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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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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