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我掃墓》
死後,我看着男友和白月光複合,孩子出生,和和美美。
他給我掃墓三年就不掃了。
此後也不許人再在那女人面前提起我。
我終於後悔。
再醒來,沈嶼捏着鼻樑:“我和她沒什麼,你能不能消停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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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怔忪了下。
沈嶼1:30歸家,此時身上都是香奈兒5號的味兒,叢薇車裡噴的就是這個。
他語氣很沖很不耐。
我不理他,走進卧房,看到了我倆在巴厘島拍的婚紗照。
嗤笑出聲。
上一世我不過死了一年,他們就懷孕生子,頭一年沈嶼來我墓前待了不到十分鐘,就被叢薇叫走,說孩子不喝奶,急死她了。
沈嶼回去,月嫂正抱着孩子哄睡,叢薇在用儀器做產後護理。
化着精緻的妝,笑得很甜。
家庭事務繁多,沈嶼很快忘了。
第二年,他借口開會出來,遇上暴雨回去;
第三年,遞了一束花,被電話叫走;
第四年,他不來了。
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那麼大執念,偏不去投胎,但看了他們三年若無其事的恩愛,我看累了。
終於,過年時,同學聚會,共同好友扯了一句我的名字,叢薇眼眶紅了,奔出去。
“以後不要再提宋如景這個名字了,”沈嶼疲憊地說,“我不想叢薇誤會,活着的人先自己活好吧。”
角落裡的人也嗤笑了下。
煙火明明滅滅。
“她是為了救你死的,你有機會活,沒機會的可是她。”
2、
我最後一次去了和沈嶼共同購置的家。
裝修變太多,認不出了。
我翻找半天也找不到自己存在過的痕迹。
院子里的月季全部被挖出來,砌上水泥,換成一盆盆好打理的綠植,也不是叢薇自己在打理。
我嘆口氣,逗了一下那個孩子,終於死心。
我說:“帶我走吧。”
死的時候,我感覺一股子力道指引我往一個黑暗的方向走,我彷彿知道過去了就記不住任何事了,所以拚死不去。
渾身疼,似乎法海在用缽子吸我似的,我閉上眼,意念強烈。
我最終沒走。
每天飄着盪着,時而意識存在,時而不在,每次看日期才知道過了四五年。
此時,我想走了。
腦海里響起一個聲音,“你還是放不下,執念深重。”
我愣,“我明明沒有。”
“……恨,也是執念。宋如景。”
3、
我醒來時,感覺到了地球重力。
說來可笑,飄來飄去的幾年雖然意識混沌,可我已經習慣,腳踩在地上,我反而不適。
這是深夜,一點半,沈嶼突然推門進來,厭煩從他眼中一閃而過。
我沒睡他估計很難想象,覺得這麼晚回來竟然還要應付我,連明天早上都等不得。
“叢薇是秘書助理,叫她過去本來就正常。”
“這麼晚,我有車,能叫她打車一個人回?”
“我和她沒什麼,你能不能消停會兒?宋如景。”
沈嶼語氣終於變重。
我很意外,這分明是我去世之前一個月發生的事。
而且,我一個字沒說。
我只是重生了太過驚訝,所以沉默着盯着他看了這麼久,他自己腦補出了一部大戲。
好玩。
我摸了摸自己的手指,鮮活的,挺嫩,不像死的時候,車把我撞得臉都裂開。
入殮師的表情那叫一個精彩,憋了半天才沒吐。
只是一個東西礙眼。
中指上的訂婚戒指。
我拿下來。
沈嶼洗完澡看見,怒火萬丈,“發什麼脾氣?不想結婚就不結,誰會慣着你!宋如景,我給你臉了!”
戒指被他發火丟出去,家那麼大,很快就看不見了。
我愣住,反正鑽戒賣不出價錢,丟就丟了吧。
命在。
我怕什麼。
他說我不想結婚,那就不想結吧。
我回頭看他一眼,說:“分手吧。我明天搬出去。”
沈嶼愣了愣。
“把你的花你的貓一起弄走,看着就煩,到處都是毛,蟲子,如果不是你我會養?”
“早就受夠你了宋如景!!”
沈嶼摔上房門。
我拿了備用的被褥,有點潮味兒,但無所謂,入側卧一覺到天亮。
我捨不得睡,很早醒了。
叫了搬家公司來,除了卧室,很快一下子搬空了,我捨得花錢,只動用了錢,手都沒上。
搬出去才想起,我去哪兒??
4、
終於想起來,我有個房子,合租的,搬出去和沈嶼在新房子後我就沒回去過,不知那人找到新舍友沒有。
我讓司機掉頭去了。
一大早的,那人似乎通宵做了方案,好看狹長的眼下一些黑眼圈,看到我,眼神一亮。
“吵架了?”
“不啊,你有舍友了嗎?沒有我搬回去,”我看到他,不知怎麼心底雀躍起來,突然看到牆角一個東西,跳起來指了指,“沒舍友,我看到了,我的吉他。”
明輝頓了頓,舔了舔後槽牙,似乎在冷漠地斟酌什麼。
我卻信心百倍。
隱約想起來,我做鬼的時候,同學聚會坐在角落裡夾着一根煙的人,似乎,就是他。
可他,不抽煙的啊。
我還在疑惑,明輝已經讓開了,懶懶痞笑一下說:“進吧,隨便你。”
“但是不要在我這裡吵架,他如果敢找上來,別怪我趕他。”
我看着他,“那我讓保安攔一下他的車。”
明輝似乎沒想到我會想這麼具體的辦法,腳步頓住,煩躁開來,“說了隨便。”
中午。
我收拾好了東西。
躺在床上,心情特別好。
“明輝,出去吃飯啊。”我走到他房間。
明輝背影一僵,“等會,馬上好了。”
“樓下新開一個牛蛙店,我來的時候他們在舞獅,我請你,配菜吃什麼?”我興奮地點單,點着點着發現一個影子蓋住我,明輝看我的眼神別有深意。
“如果只是暫住,可以去酒店,你住我一個單身男人這兒,給沈嶼看到不好說。”他耐心地勸,可能因為熬夜了語調沙啞,讓人聽得有些心猿意馬。
我愣住。
我突然這樣確實不太對,畢竟我可是沈嶼的舔狗,乖得不行。
“我和他分手了。”斟酌一下,我實話實說。
“我是認真的。”
知道沒人會信,我不抱希望地加了一句。
搬家去酒店,更麻煩了。
明輝看我很久,喉結狼狽地上下滾動了一下,最後收回——
“陽台很大可以種花,我給你買營養土。”
5、
明輝行動力一向強,吃飯前,就搞定了我的貓和花。
下意識地伸出手,拉我。
我手都伸出去了,突然覺得不對,眼睛一瞪,意外看着他。
明輝自己也瞬間僵住,看着自己的手。
“我,那個……”他這動作明顯是習慣性的,我倒要看他怎麼解釋。
“對不起。”
明輝最後竟然道歉了,一個字不解釋。
“你那個動作就像經常和我做一樣。”我出門,走在他身邊說,笑,“你是不是趁我不在談戀愛了,把我當你女朋友了。”
明輝笑了,半晌恍惚道:“是。我談了一場戀愛。”
“哇,難得。”我的驚訝不作假,畢竟上學的時候明輝學習那麼棒,從來沒人看他把心思放在感情上過,我們學校上到校花,下到宿管,都對他示好過,他壓根不理,誰啊?能捕獲他的芳心。
“改天將她叫出來見一見呀。”
一旁車過,明輝又下意識護着我,而我抓住了他後背的衣服。
好在只是一瞬。
兩個人分開。
明輝嗓音沉重:“她因為一些事離開了,我現在要去找她。”
“去哪兒了?”
他笑,“我不能去的地方。”
太詭異了。
我離開和他合租的房子不過半年呢。
搞得像去經歷了一場虐戀一般。
沈嶼的電話打來在一周後。
前一世,我和他吵架過後,他甩臉子出了門,在公司加班了幾天,然後丟下一個要出差的短信,和叢薇出差三天。
那幾天我聯繫不上他,一邊自我安慰他忙,一邊反省是不是自己真有問題。
他回來時,我準備了一桌豐盛的飯菜,他有些感動,也道了歉。
如果不是當晚又被叢薇一個電話說東西找不着,就又跑去了她那兒的話。
我此時正在給花換盆,不好拿着手機,只得按了外放鍵。
“喂?”
“你去哪兒了?東西真收拾走了?宋如景,你不覺得你這次鬧得有些過分了嗎?”沈嶼隱忍地問我道。
“分手了,給叢薇騰地方,你們不感激我不曝光你們精神出軌,卻還打電話討伐我鬧?”
我冷靜地說完。
把手上的土拍掉,準備擦手,絲毫不顧對方似乎因為從沒聽我這麼說過話,而愣在了那裡的錯愕,我起身,對着手機聽筒說: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放過你,你就別不要臉地來噁心我了,成嗎?”
文來源於知乎《不給我掃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