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九部》(98)
為什麼人間有差異?
按照一般的邏輯推論,人間社會之所以能組成和運行,是根據人的共同性,人間社會就是共同性的集合,我們因為具有共同性而生活在一起。如果這樣來理解我們的人世間,可謂太過膚淺,共同性是我們人類彼此生活在一起的理由,但差異性恰恰是我們有意製造的社會動力的來源。
正因為人與人彼此不同,才導致“能量差”的發生,也就是說,沒有差異就沒有人間社會,沒有差異就沒有生活的動力。這跟“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有同樣的意義,沒有人之間的差異,就沒有生活。我們是用差異來營造生活的,我們是靠彼此的不同來使生活產生意義的。這跟人類的“大同世界”理想正好相反,或許,正因為人與人不同讓我們深受其苦,我們才試圖倡導世界大同和大同社會,然而,人與人能相同嗎?
同一物種的存在本質就是同,相同的感知、相同的行為、相同的目的,同種個體的相同是使物種得以存在的基礎。物種必須以集群的方式存在才能共同生存下去,相同是生物物種存續必備的前提條件。然而,人類卻在物種性相同的前提下反其道而行之,人有意製造差異,並利用這種差異來構成新的存在形態。人的差異正是人類智慧與文明產生的重要原因,我們的智慧與文明正是為了容納這種差異性而生,人類的生活模式就建立在這種差異性之上。我們從未想到過,這種自然生物所沒有的同種差異性是反存在的行為,這種差異性決定了人類生活的苦難本質,決定了人類就此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前面必然是物種的滅絕。
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是由差異性構成,生命倫理構成了一切差異性的基礎。人與人區別成我和你、配偶區別成婚姻與家庭、群體區別成組織與團體、地緣因素區別成國家或同盟。我們用種種外在的不同:膚色、語言、習俗、文化、歷史……以及種種能找到的差異,將人盡量分開來;從地緣政治、經濟運行、思想觀念、文化傳統、生活形態等等將人分開來;我們用觀念、思想、情感、意願、目的等等精神性因素將人分開來;我們用私有、界限、道德、規則、管理等等生活制度將人分開來。
我們用盡一切辦法,採取一切措施,將人間的差異分化到極致,以及於個人的此時與彼時、此地與彼地、此角色與彼角色、此身份與彼身份都大不相同,差異極大。差異的意義是什麼?就是分割開,你我他、我的你的他的、我團體你團體他團體、我國家你國家他國家……分割開的目的是讓其各自存在,形成各種個體或群體的相對獨立,這種分開是利於形成競爭關係,並用這種競爭之力推動社會、經濟、文化、生活的前進與發展。
我們共同生活在各種人為分割出來的差異之中,我們就靠這種差異來維持各自的存在。於是,看思想及行為是否正確?從差異性中找答案;生活是否有意義?從差異性中找結果;生存的驅動力,就從這種人為分割開的差異性中來。我比你強、我比你優秀、我比你富有、我比你成功……就是差異性製造出來的心理反差,這種反差就形成人們行為活動的“心理勢能”,這就給予人們行為激烈活動的動力。我們必須注意到,其他生物的發生激烈行為活動多來自於與外部異種的互動,唯有我們人類,是在同種內部間製造最劇烈的互動,這就是說,其他生物是同種對外競爭,只有人類的競爭在同種內部間發生,這種區別我們至今沒有意識到。所以我們所說的“優勝劣汰、死者生者”以及“弱肉強食”這些法則針對的不是物種間的競爭,而針對和所指的卻是我們人類之間的差異性競爭,這是所有生物中絕無僅有的存在形態。
我們的存在的目的和意義,都建立和發生在我們人與人彼此的差異中。我們早已經不再和其他物種相對而存在,我們是人與人彼此相對而存在,我們充分地製造和使用了這種差異性的意義。我們早就不是在與其他物種競爭生存,而是我們同種個體之間的競爭生存,同種的競爭只發生在我們人類身上。物種間的競爭將以失敗物種的消亡為結果,而我們人類人與人的競爭以什麼為結果?那就只能以人的消亡為結果。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沒有用在自然,卻用在了我們人類自身,我們人為製造的差異性將帶來什麼結果,還會有意外嗎?
同物種個體的共同性是保證該物種存在的前提,而我們人類卻有意消解了這種不可或缺的共同性。我們刻意製造的差異性正在強力地徹底地瓦解我們人類的生物式共同性,我們卻將自己蒙在鼓裡千萬年至今,我們在幹什麼呢?我們想幹什麼呢?我們知道嗎?(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