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娶到外籍新娘,提供相親、領證、返程等“一條龍”服務……為了賺錢,鮑某盯上農村大齡單身男性的婚戀需求,組織團伙編織跨國婚介騙局,該團伙先後組織100餘人非法出入境,違法所得逾1000萬元。經浙江省天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3月,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被告人鮑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一審判決作出後,鮑某提出上訴。近日,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年初,在老撾經營度假村的鮑某因生意慘淡,便打算另尋財路——利用中國和老撾落地簽政策的便利,以旅遊為名組織國內男性出境到老撾相親,既從中賺取“紅娘費”,又為自家度假村帶來持續不斷的客源。
回國後,鮑某立即行動,註冊婚介所、招募親屬同鄉等10餘人當“媒人”,並在浙江天台、三門等地設立報名點,同時利用網絡平台大肆宣傳,承諾可以提供相親、領證、返程等“一條龍”服務。鮑某等人專盯30歲以上、文化水平較低的大齡未婚農村男性,利用他們急於成家的心理,誘導其支付3萬元至5萬元定金,並簽訂《婚姻介紹外籍女孩委託書》,再以“旅遊”“商務考察”為名,協助男方辦理虛假簽證赴老撾相親。
在組織國內的男性非法進入老撾境內後,鮑某等人再對接當地“紅娘”安排相親、訂婚事宜。相親成功後,鮑某便要求男方支付13萬元至15萬元尾款,其中僅有2萬元至3萬元作為彩禮交付給女方家庭,大多數錢款則被鮑某團伙層層分贓。經查,該團伙先後共組織100餘人非法出入境,違法所得逾1000萬元,其中,鮑某個人獲利90餘萬元。
2024年2月,天台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發現,老撾籍女子辦理居留手續的數量較往年激增,遂立案偵查,這條以鮑某為首、橫跨中老兩國的非法婚介產業鏈終於浮出水面。同年6月,鮑某被抓獲歸案。隨後,其他10餘名團伙成員陸續到案,並被另案處理。
到案後,鮑某稱其並不知曉跨國婚介違法,且否認授意相親男女虛構虛假事由騙取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核准出入境。對此,天台縣檢察院依法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補充關鍵證據,通過調取鮑某團伙的微信聊天記錄、資金流水等電子數據,鎖定其授意“相親人員虛構事由騙取出入境簽證”的直接證據。
2024年10月,公安機關將鮑某移送天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11月,該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對鮑某提起公訴。今年3月,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判決作出後,鮑某提出上訴。5月28日,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