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一位名叫李昌鈺的華人被指控在一起凶殺案中捏造證據,致使被告人蒙受30多年的冤獄。
消息一出,輿論嘩然。
相比於事件本身,人們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李昌鈺”這一名字上。
李昌鈺,何許人也?
他是美國第一位州級華裔首長,先後在世界範圍內偵破六千多起重大刑案。
作為刑偵專家,李昌鈺先後參與偵察了許多耳熟能詳的案件。如“肯尼迪遇刺案”,“尼克松水門事件”“克林頓桃色案”“9.11事件”等。
這些轟動一時的案件背後,總少不了李昌鈺來回奔波的身影。
正是這些經歷,讓李昌鈺成為了“華人神探”,被譽為當代的福爾摩斯。
然而,如今已然80餘歲,按理說應該功成身退,安度晚年的李昌鈺,卻突然被捲入一起三十多年前的案件。
任誰來看,都會感到不可思議。
而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還在後面。
2023年9月21日,時隔兩個月,李昌鈺終於等來了“審判”。
據《衛報》報道,美國法院幾乎判定李昌鈺罪名坐實,並由州政府向此案涉及的兩名嫌疑人賠償2500萬美元的和解金。
儘管李昌鈺一再聲明自己絕無可能捏造證據,但美國法院仍然堅持自己的判決。
至此,網絡上的聲音大致分為兩派。
有個別網友表示李昌鈺遭此指控,是晚節不保。
但大多數人認為,李昌鈺只是在為美國腐朽的司法系統“背鍋”。
更有媒體表示,無端指責一個為全球刑偵事業做出巨大貢獻的華人,這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撲朔迷離。
但為什麼在事件發生後,輿論普遍倒向支持李昌鈺的一方。
除了民族認同感外,恐怕還與他的人生經歷有關。
1938年,出生於江蘇如皋的李昌鈺是一名典型的“富二代”,他的父親李浩民是當地有名的土豪。
按理來說,李昌鈺的童年應當是衣食無憂的。
然而1949年,當李浩民出海經商時,一場海難奪去了他的生命。
隨着父親的離去,李昌鈺的家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從一個富家公子瞬間變成了一位落魄的少爺。
為了減少開支,李昌鈺在後來放棄了好不容易考上的台灣省海洋大學,而是選擇了警官學校,只因後者可以減免學費。
此時的李昌鈺還不知道,看似迫於無奈的選擇,日後將會成就一段傳奇。
為了取得最好的成績,獲取全額獎學金,李昌鈺在警校中比任何人都要刻苦。
即便是訓練得遍體鱗傷,他仍然會毫不猶豫地爬起來,一直到走不動路,直不起腰為止。
如此“拚命三郎”的精神感動了其他同學,也感動了教官,他成功以全校第一的成績畢業,並且順利入職。
那時,22歲的李昌鈺意氣風發,成為台灣省歷史上最年輕的警長。
正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
李昌鈺的志向,不僅僅是要在探案上精益求精,更是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警局內部腐朽貪污,屈打成招的情況。
然而,正所謂“獨木難支,孤掌難鳴”。縱然李昌鈺竭盡全力,仍然勢單力薄,寡不敵眾。
甚至頻頻有人威脅他,不要動了別人的蛋糕。
久而久之,李昌鈺的精神變得消沉,他一度懷疑自己職業的意義,甚至想要另謀出路。
就在他最困頓的時候,有朋友提醒他,為什麼不嘗試去當時最發達的國家美國看看呢,說不定會有所啟示。
這句話成了李昌鈺的救命稻草,他想着,若是能學習先進的偵察技術和檢驗手段,是不是就能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了呢?
於是,在1964年,李昌鈺僅帶着一身行李和五十元錢赴美國留學。
獨處異國他鄉,除了孤寂,生存也成了一個問題。
為了攢夠學費,李昌鈺當過餐廳服務員,做過銀行助理,甚至藉助美國人對華人的刻板印象,向他們傳授中國功夫。
或許是出於掃盡一切冤假錯案的執着信念,李昌鈺在這般惡劣的環境中堅持了下來。
在半工半讀維持生活近十年後,李昌鈺用兩年半的時間修完了整個四年的課程。
俗話說,當你走過了足夠的彎路,剩下的,便只有那條康庄大道。
大學畢業後的李昌鈺如同開了掛一般,不到40歲便成了鈕海芬大學刑事科學系的正教授。
更是在幾年後,將自己的職業理想應用到實踐,首開以科學證據將嫌犯定罪的先河。
往後幾十年里,李昌鈺將會接觸到各種刑偵界的“疑難雜症”,並用高超的推理手段,將他們一一化為烏有。
1986年11月,美國康尼狄格州的警方接到了一通電話。
對方是一位中年男子,自稱是前中情局特工,他的聲音急促,言語中透露着焦急與絕望。
“我的妻子失蹤了,你們一定要幫幫我!”
報案人名叫理查德,他的妻子叫做海倫,是一名空姐。
據理查德所說,海倫失蹤前,二人曾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發生爭吵,自己失手打了她一巴掌。
面對着突如其來的暴行,海倫怒不可遏,選擇離家出走。
而理查德本人也正在氣頭上,認為妻子過不了幾天就會自己灰溜溜地跑回家。
然而,時隔一周,妻子不僅沒有回家,甚至音訊全無。
這讓特工出身的理查德頓時有了不詳的預感,急忙選擇報案。
在接受調查時,理查德好幾次控制不住情緒,聲稱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警方連忙安慰他,並承諾一定會找到他的妻子。
然而,憑空找尋一個人,談何容易?
案件始終沒有進展,當地的警方轉而向李昌鈺尋求幫助。
拿到卷宗的第一刻,李昌鈺立馬就發現了不對勁:
在理查德家幹了多年的保姆,在警方接到報案前兩天突然辭職了。
辦案多年的經驗告訴他,其中必有蹊蹺。
於是,他找到了這位當事人,在交談中,他感到對方的緊張,像是在迴避些什麼。
這一系列反常的表現,引起了李昌鈺助理的懷疑。
但李昌鈺並沒有咄咄逼人地審訊,而是溫柔地和她嘮起了一些家常,並循序漸進地引入正題。
終於,保姆卸下了防備,說出了自己辭職的原因。
原來,在海倫失蹤的前一天,保姆在卧室中聽到了夫婦間的爭吵,並且遠比理查德描述得更加激烈。
而奇怪的是,第二天早晨,也就是海倫失蹤第一天,理查德匆匆地讓保姆先離開幾天。
當她再次回到理查德家時,卻發現家裡被打掃得異常乾淨。
這讓她心裡起了疑惑,因為理查德從不自己打掃衛生。
更可怕的是,過了幾天,她發現海倫房間的地毯上有一灘血跡,當她正準備清洗時,理查德卻慌忙地將地毯扔掉了。
此時,保姆心中有了一個可怕的推斷,她連忙找了個理由辭職,想要報警,卻苦於沒有證據,擔心遭到報復,便對警方有所隱瞞。
聽到這兒,李昌鈺立馬轉移調查重點,將目光放在了理查德身上。
為了不打草驚蛇,李昌鈺他開始四處走訪,詢問最近有沒有看到可疑的人。
很快,有一位環衛工人提供了線索。
某個深夜,當他開着掃雪車的時候,發現有一個男人開着碎木機,這在平時並不常見,因此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碎木機?
李昌鈺心裡一沉,直覺告訴他,這極大概率是處理屍體的工具。
有了線索,李昌鈺立馬和警隊前去環衛工人所負責的約拉爾湖片區,並篤定理查德很有可能將屍塊扔進了湖裡。
然而,要在偌大的湖裡找到早已被分解地七零八落的碎片,無異於大海撈針。
這時,李昌鈺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他將一頭死豬放進了碎木機,並將碎片丟進了湖裡。
結果不出所料,儘管大部分碎片消失得無影無蹤,但仍然會有一小部分殘留物漂在岸邊。
於是,警方立馬在岸邊展開了地毯式搜索。
果不其然,經過長達幾小時的努力,他們找到了大量的骨頭碎片和女性頭髮,經過DNA比對,與海倫高度吻合。
隨後,打撈隊還在湖裡撈出了電鋸,李昌鈺利用激光電解法查出了編號,並經過走訪,確定購買者正是理查德。
面對着如山的鐵證,狡猾的理查德終於承認了。
與高智商罪犯的博弈,讓李昌鈺聲名大燥,“當代福爾摩斯”的美名由此而來。
然而李昌鈺本人卻是事了拂塵去,深藏功與名。
用他自己的話說,他只是一個普通人,他所做的一切,不單單為了自己,更是在為美國華人進入主流社會開創道路。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樣一位斷案如神的華人偵探,晚年會遭此“無妄之災”。
事情還要追溯至1985年,在一場駭人聽聞的案件中,受害人卡爾被發現死在家裡。
他的身上留下了27處刀痕,頭部遭受重擊,血液濺滿了牆壁。
當地警方立馬進行了大範圍排查,鎖定了嫌疑人——17歲的亨寧與18歲的博奇。
在當時,李昌鈺雖說還沒有“火出圈”,但在美國的司法系統中,還是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
正是在他的提議下,美國大多數州的斷案程序由“重口供”逐漸轉向了“重物證”。
因此,即便所有的間接證據都不利於他們,甚至其中一名嫌犯向家人透露了自己行兇的事實,也依然無法進行定罪。
這是因為此案仍然存在着一個疑點——在嫌疑人行兇當晚乘坐的車輛中,沒有發現受害人的血液以及DNA。
就在警方一籌莫展時,李昌鈺在現場找到了一個關鍵的物證——一條帶血的毛巾,經過化驗後提供給了法院。
檢方認為這足夠證明嫌疑人在行兇後曾用它清洗過血跡。
至此,整個證據鏈連貫起來,兩位嫌疑人因此被判50年監禁。
對於李昌鈺而言,這只是一場微不足道的案件。
然而,奇怪的是,在20年後,嫌疑人亨寧突然向法院提出抗議,認為自己是含冤被捕。
雖說在當時,整個案件的審判結果並沒有太多爭議,但出於“程序正義”,案件得以重新審理,作為決定性證據的帶血毛巾被送去機構檢測。
可結果卻令所有人大吃一驚。
檢方聲稱,毛巾上的污漬並不是血跡,而是某種無機顏料。
因此,作為證據提供者的李昌鈺面臨著“捏造證據”的指控。
對於這突如其來的罪名,李昌鈺一再強調,自己在當時做過血液檢測,能夠肯定毛巾上的殘留物是血跡。
然而,儘管李昌鈺一再抗議,美國法院仍然判定有罪。
這個結果顯然沒法服眾,不僅是因為人們相信李昌鈺的為人,更是因為本案的疑點實在太多。
第一,嫌疑人若是真的有冤,為何不在當時就進行申訴,而是要在服刑20年後才選擇翻案?
第二,本案的嫌疑人只是兩名沒有社會身份的“小毛賊”,李昌鈺完全沒有必要冒着自毀前程的風險去陷害他們。
況且,按照李昌鈺的說法,他在此案中只負責搜集證據,並沒有參與後續的審判工作。
換言之,就連李昌鈺本人也不知道“帶血毛巾”會成為決定性證據,那麼,他“捏造證據”的動機又何在呢?
如果說以上兩點只是主觀的推測,那麼這關鍵的第三點,則令人感到憤慨。
在為嫌疑人“平反”後,9名參與辦案的人員都面臨著指控,然而,唯獨李昌鈺的罪名,是沒有經過陪審團認定,而迅速成立的。
這很難不讓人浮想聯翩。
對此結果,李昌鈺通過媒體發表了公開聲明,表達了對於判決的失望,而他本人究竟會不會選擇繼續上訴,我們還無從知曉。
如今,“法制”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法律的威嚴是不容任何人挑戰的。
在我們所希冀的正義中,不應當有人含冤入獄,更不應當讓法律被政治,種族,甚至資本所左右。
一方是享譽世界的“華人神探”,一方是聲稱“公正平等”的美國法院,究竟誰對誰錯,在事情徹底調查清楚前,我們誰也不能妄下定論。
但可以肯定的是,美方不經過陪審團認定而迅速定罪的行為,顯然違背了“程序正義”。
於情於理,我們都希望這件事不要以一個充滿爭議的結果收尾。
不僅是因為同理心,更是出於我們對正義與法律的信仰。
正如羅翔所說:
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則是污染了水源。
本文作者 | 簧小淮
責任編輯 | 淡淡翠
策劃 | 淡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