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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9年,蒙特利爾議定書還實施了其戰略行動計劃,該計劃概述了到2015年加強SFM北方和溫帶森林的五項舉措。
第二份國家森林報告也於2009年發表,其中強調了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成員國如何應對氣候變化的四個關鍵問題,生物能、生物多樣性和水《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最新宣言《延吉宣言》於2017年發布,重申了成員國對《蒙特利爾議定書》和SFM促進和實施的承諾
儘管歐洲擁有豐富的北方和溫帶森林,但歐洲國家選擇發展一個不同於MP的區域系統。在保護歐洲森林部長級會議的推動下,歐洲森林聯盟是歐洲主要的SFM實體。
最初稱為赫爾辛基協議,該組織在2009年11月採用了名稱FE。歐洲聯盟定期主辦部長級會議,旨在處理歐洲SFM的問題並通過決議,它的第一批活動早於里約地球首腦會議1990年,該組織發表了《斯特拉斯堡宣言》,承認森林對生態和經濟福祉的貢獻。
其1993年《赫爾辛基議定書》擴大了森林對社會文化價值的貢獻保護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以及與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的合作其隨後的會議,即1998年《里斯本宣言》,確立了以社會經濟為重點的社區和信息系統。
在2003年,維也納宣言闡述了生物多樣性的必要性,介紹了C&I為減緩氣候變化,並強調了SFM的經濟和社會文化層面。
隨後的宣言強調了能源、水、木材和木製品、氣候變化以及發展綠色經濟等問題FE指導方針旨在優先考慮和促進《SFM公約》的實施,並使其普遍化,指導可適應地方和國家締約方的政治原則。
C&Is為國家利益相關者和決策者闡明了一系列自願採納的建議,並強調對SFM採取“經濟可行、環境無害和社會公平”的方法,以補充先前存在的SFM措施重點領域包括造林重新造林、溝通和利益相關者的參與。
ITTO成員國分為生產區和消費區,與《蒙特利爾議定書》和《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成員國重疊。SFM標準化的討論清楚地顯示了更多的溫帶和北方焦點,多個協議正在相關國家積极參与。
1985年,基於消費者對在英國和歐洲採購熱帶木材的影響的認識,地球之友首次為森林認證和標籤計划進行遊說。
他們開始了自己的“好木材”計劃,從1988年開始,相關的標籤開始出現,這也是IIED報告發表的時間觀察到地球之友於1989年向ITTO提出了一項全球森林認證計劃,但ITTO理事會拒絕了這一建議,並聲明這是“一個隱蔽的嘗試”。鼓勵當前抵制進口木材產品的運動”。
這促使地球之友退出這一進程,並鼓勵其他非政府組織開始組成聯盟來發展擬議的認證制度,其中最突出的是世界自然基金會和雨林聯盟世界自然基金會於1991年開始與林業行業談判,以組織一個貿易網絡,並於1993年在地球峰會後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全球森林認證計劃——森林管理委員會(FSC)。
注意到ITTO在處理認證問題上缺乏領導力,預測“這一概念將把ITTO甩在後面”。多利益主體、多層次認證的誕生可以歸結為他發現衝突關係存在於具體主題的背景下,尤其是貿易與保護利益集團;以下人士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這些都形成了行業和非政府組織推動的森林認證計劃之間的競爭態勢。
他們認為當前的競爭態勢,源於並形成於非政府組織對消費者關於公司“自我認證”其森林產品的懷疑態度的回應,以及非政府組織保持行業對話比採取直接行動更有效的策略。
認為儘管ITTO自1994年以來對森林認證越來越感興趣,但像糧農組織一樣,他們傾向於將該主題視為一個技術性更強、政治性更弱的過程。
FSC的標準化方法包括通過平衡、審慎的多方利益攸關方投票制定自願森林管理標準。
FSC在大會(GA)中有三個(環境、社會和經濟)分會場,每個分會場擁有三分之一的投票權,這些投票權又進一步細分為全球北部和全球南部分會場FSC採用FSC國際制定的全球原則和標準,但通過其國家機構在國家一級促進制定因地制宜的標準,稱為指標及其後續核實程序,以鼓勵可持續森林管理。
它提供了三種類型的標準:森林管理、監管鏈(供應鏈的完整性)和受控木材(負責任的採購)標準第一套非官方的P & c在1993年的創立大會上被批准,但是新成立的FSC董事會在1994年批准了P & c的第一個正式版本。
在1996年修正案之前有九項原則,其中種植園特有的第十項原則得到批准和確立。FSC隨後在2000年(文件1.2)、2005年(版本4-0)和2015年(版本5-2)對《政策和法規》進行了修訂。
起初,FSC並沒有得到行業利益相關者和土地所有者的大力支持,因為需要實施的標準更為複雜,而且認證本身的成本也較高他們也不認為他們的利益會在機構的治理結構中得到公平的代表FSC實施了吸引行業利益相關者的戰略措施,其中許多因降低森林管理標準而受到批評世界自然基金會的生產者、森林所有者和消費者聯盟。
“全球森林和貿易網絡”(GFTN)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FSC證書在全球的普及,非政府組織利用該聯盟在全球推廣FSC證書全球供應鏈 自成立以來,FSC一直得到非政府組織的大力支持,這也是其發展壯大的部分原因,儘管在過去十年中,由於市場競爭和爭議,這種支持已經消退。
另一方面,由於來自其他全球森林認證計劃的競爭,FSC的增長和發展受到了嚴重的限制,其中最大的是森林認證認可計劃(PEFC),基於全球森林產品部門和其他國家跨國進程的社會政治和經濟背景,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利益攸關方團體,對市場驅動的治理的信任和合法性,已經看到社會資本的侵蝕在過去的十年里。
FSC的非政府組織利益相關者團體由於在程序和實質規範方面的“逐底競爭”而退出了認證計劃.儘管如此,在超過25年之後,它在各種利益攸關方之間建立了圍繞SFM的正式和非正式對話,包括FMEs迄今為止,FSC已經認證了全球超過2 . 22億公頃的森林面積。
值得注意的是,PEFC沒有自己的森林管理標準,這些標準只能在當地實施,但實際上是一個總括認證計劃,該計劃認可基於方案制定者標準的國家和地區認證方案。
例如,在北美,PEFC認可了SFI、美國林場系統和加拿大標準協會就認證面積而言,SFI有1.52億公頃的面積符合森林管理標準,是僅次於FSC的世界第二大單一認證制度;它是北美最大的因此,我們的研究涵蓋了SFI標準的變化,而不是PEFC標準的變化,這些變化並沒有全部出現在SFI森林管理標準中,例如,關於森林外樹木的P & Cs。
美國林紙協會(AF&PA)於1994年在北美(僅限美國和加拿大)成立了SFI,以響應FSC。
外部審查小組是1995年由適應基金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理事會設立的,目的是向SFI提供諮詢意見;ERP於1997年獨立,儘管確切原因尚不清楚第一版標準由行業協會制定(第二方),其自願執行是第一方(自我保證)。
為了提高其在利益相關者中的聲譽和信任,在1998年加入了第三方認證選項此外,2000年,基金會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成立了可持續林業委員會(SFB ),以擴大利益攸關方網絡;40%的董事會由公司組成,其餘來自不同的利益相關者群體2001年,SFI成為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組織。
當時,SFI的行政人員和一些員工仍然是通過AF&PA聘用的。2002年,SFI效仿FSC的三室模型利益相關者參與。SFI在2005年獲得了PEFC的認可。
最後,在2007年初,SFI成為一個完全獨立的非營利組織。SFI和FSC一樣提供三種認證標準:監管鏈、森林管理和纖維採購。SFI森林管理標準僅適用於北美,而FSC森林管理標準覆蓋全球。
今天,森林治理被認為是一系列過程的集合參與式管理,而一般的林業資源利用都是由它包括規劃、決策、實施和監控。
自從21世紀議程在1992年里約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林業利益相關者的全球化得到了最顯著的預示,設計和實施“原則、標準、指標和驗證者”(PCI&V)被認為是制定SFM這種PCI&Vs、PC&Is、C&Is的方法,甚至類似的術語,如不同系統中的目標和績效測量(O&PM ),代表了Ockham剃刀方法來管理全球人-林聯繫和相互作用的複雜性它們形成了一個評估工具的層次結構,具有越來越高的特異性。
將一項原則定義為"作為推理或行動基礎的基本真理或法則",圍繞依賴於倫理、價值觀以及科學和傳統知識的核心概念加以闡述。
它是SFM標準化的主要框架,並為標準、指標和驗證器的其他三個組成部分提供了依據。
標準被定義為“判斷一件事情的標準”,並且在概念上足以成為“二級”原則,因為它增加了可操作性水平,而不是績效的直接衡量標準”例如,對於“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的原則。
標準之一可以是“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的過程”遺傳變異被維護" (指標是對標準的進一步說明;它是“森林生態系統或相關管理系統的任何變量或組成部分可持續性的資源及其利用”對於“維持遺傳變異的過程得以維持”這一標準,一個合適的指標可以是“等位基因或基因型頻率的方向性變化”。
在這個例子中,決定“等位基因或基因型頻率的方向性變化”的可接受的性能標準的數據可以簡單地是“等位基因的數量”SFM標準化分級特性中的最後一級有時被稱為“驗證者”協議和認證方案的相關PCI&V的修訂由利益相關方協商推動原則、標準、指標和驗證者等術語的使用在協議和認證方案之間略有不同。
協議和認證方案的不同目標也影響它們的整體框架,即,當協議被框架為“健康和安全政策”時,相應的認證方案總是被框架為“組織”應該制定健康和安全政策。
參考文獻
J.R 邁爾斯, D.E 福斯布魯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伐木標準:對森林管理者意味着什麼J.因為。, 93 (1995),pp。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