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定金購買架設網店服務,合同還未簽,定金便難索回。悉尼華人店主david(化名)自認被騙,將軟件公司告上法庭。
不過,即便該公司被諭令償付上萬澳元,但時隔近兩年,被告仍未執行,這讓他感到糟心。
他說,“感覺對方有‘賴到底’的打算”,故即便申請公司清算,也未必能拿回錢。
“bug很多,根本沒辦法用”
david在悉尼某華人區經營一間禮品店。
他告訴記者,2018年12月,軟件公司en**** australia pty ltd(下簡稱“en”)的銷售上門推銷產品,稱可在微信小程序開店,將實體店的商品放到線上銷售。
他聽後很心動,支付1599澳元購買了該項服務。但他後續發現,“這個小程序微商城bug很多,根本沒辦法用。”
david告訴記者,因為金額不大,他並未放在心上。直到數月後,他被告知該公司又研發了一款新功能,可依託微信公眾號實現“多級分銷”。
“我就想加錢在原來的基礎升級一下,多一些定製化的功能,製作一款升級版。”
他稱,雙方最終談妥2萬澳元的價格。他先支付了1萬澳元作為定金,並與該公司ceo趙某建了微信群,溝通具體方案。
溝通過程並不算順利,“雖然我們想法不太一樣,但磨合了一下,大致上講得通。”
“合同還沒簽,就做好了三分之一?”
雙方原定建群次日正式簽署合同,誰料趙某再次提出加價5000澳元,讓david感到難以接受。
“服務本身就沒有達到我的預期,還要加錢。我說,‘那我先不做了吧’,結果ceo說,‘已經做好了三分之一’。”
雙方聊天記錄顯示,趙某回復稱,“我去,我們都開始幹了……你是覺得,我們坐地起價嗎?”
這讓david質疑,“合同還沒簽,就做好了三分之一?根本就是瞎扯!”
他告訴記者,對接的銷售後續對其私下透露,公司宣傳的“多級分銷”功能在微信早已被禁止。
david向記者提供的與銷售人員的聊天記錄顯示,“你開始得到的消息,是技術上可以做到無限分銷,讓你誤以為可以規避中國的三級分銷、微信的二級分銷限制,所以你針對這個設計了一個專屬的商業模式。直到最後,公司才告訴你,這樣做是違法的。”
“就是公司表達越模糊,你得到的誤解越多,公司誤導你的成分越多。”
david自認受到欺騙,“沒了這個功能,跟原來的計劃背離太多,原先的很多計劃都無法實現。”
他再度提出退款,“對方就開始打太極,‘拖字訣’。”
記者了解到,根據微信官方定義,“多級分銷是指用戶利用微信關係鏈,通過微信公眾帳號實施多層級分銷的欺詐行為。”
其主要特徵之一是,“通過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係,依據下線人數、銷售業績等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記者得知,微信僅允許二級分銷模式。
david稱,他也是後來與其他軟件公司溝通後,才知道微信關於分銷的限制。
打贏官司難獲賠,“感覺對方打算‘賴到底’”
2020年,david通過律師向法院提告en公司。
2021年4月,法院判決該司償付david的禮品店1.3萬餘澳元。不過,這項庭令至今未能執行,而david已經為訴訟花費近1萬澳元。
“律師說,可以申請對方破產,但感覺對方有‘賴到底’的打算,不見得會有用。”
他進一步表示,“我起訴是希望對這個公司造成約束力,結果法院判決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對公司沒有任何影響,感到很失望。”
記者在asic上查詢到,en公司狀態為“註冊中”,註冊地為悉尼,其控股母公司註冊地在新西蘭。
en公司有兩名董事,被稱為ceo的趙某登記的地址在新西蘭,另一名負責澳洲業務的董事,則曾參與今次方案的討論。
“可以要求清算,會優先賠償他”
聯繫上趙某後,他對此次糾紛卻有另一番說法。
他表示,“一般軟件開發都是要分批付款的,前期銷售去店裡很多次,收集到了前期需求,也做了開發。首付是支付這部分的,已經花出去了。”
至於被法院判決退款一事,趙某稱,疫情爆發以來,澳新兩地相關業務均已停止,訴訟時澳洲團隊已經解散,而他與律師都在新西蘭,“來不及”在悉尼聘請律師,因此並未能應訴。
對於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操作,他稱,“david可以進一步要求清算,清算後財產會優先賠償他。”
趙某否認最初推出的小程序微商城存在故障,因為“很多商戶都在使用”。
至於david指出,“多級分銷”功能已被微信禁止,但仍被其公司拿來宣傳一事,趙某予以否認,並稱,“我們不會承諾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