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關於流浪犬的新聞引起檢察官注意……|檢察為民辦實事
2021-05-23 17:42:59·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施行,除了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遛狗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栓狗繩外,對管控流浪犬、貓的職責主體也作了明確規定,要求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該法填補了法律層面對流浪犬、貓管控職責主體的空白。
一則新聞引發關注
2021年5月7日,一篇新聞報道引起了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公益檢察室檢察官的注意,報道中介紹了位於上海市某小區存在不少流浪犬在小區附近出沒,影響居民生活和出行的情況。次日,公益檢察室檢察官來到該小區,實地查看,並向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小區居民核實相關情況。經了解,大部分流浪犬是被遺棄的,經常穿梭於周邊小區內外,存在傳播疾病風險,而且還經常咬壞財物,影響行車安全,向居民犬吠,給群眾帶來不安全感。
簡案快辦協同治理
這起案件事實清晰、法律適用不存在爭議,並且已經影響到了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公益檢察室檢察官經合議,決定啟動簡案快辦程序。
5月10日,靜安區檢察院向相關街道辦事處制發《檢察建議書》。當天,檢察官聯合街道辦事處、轄區派出所、居民委員會、小區熱心居民,協力開展流浪犬整治。
5月17日,檢察官再次前往該小區開展“回頭看”行動,小區周邊不再有流浪犬身影。通過向小區居民了解,證實自聯合行動後,小區周邊流浪犬的情況已得到有效整治。
幫流浪犬找新家
居民的日常生活得以保障,但辦理案件中收容的流浪犬如何得到更妥善的安置,給流浪犬一個溫暖的家,再次牽動了檢察官們的心。公益檢察室輾轉多方聯絡,與一家民間流浪犬救助站取得了聯繫。5月17日,檢察官來到該流浪犬救助站,實地查看現場環境、工作人員資質、工作程序等情況,將流浪犬交付救助站寄養。
接下來,救助站會採取隔離觀察、注射疫苗、健康檢查、安排領養等工作,檢察官將定期對寄養的流浪犬情況跟進了解。
本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正式施行一周後,靜安區檢察院運用該法辦理的上海市首起流浪犬整治行政公益訴訟案。案子雖小,但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關乎動物保護。從得知情況到第一時間介入,靜安區檢察院快速啟動簡案快辦程序,協同相關行政部門迅速整治,用高效辦案展示為民辦實事的初心和使命,用溫情體現司法溫暖。(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劉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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