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自己“犯下滔天罪行”,蔣潔敏書記犯的惡行,遠比你想的更惡劣

“我犯下了滔天罪行。我本應報答養育我的祖國和人民,卻走向了邪路。”

2015年4月13日,漢江中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蔣潔敏站在被告席,做了他的最後陳述。

蔣潔敏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董事長,也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毫無疑問,他在仕途上有過相當好的發展。

過去,他甚至在酒桌上放下過豪言,稱:“活着要進政治局,死了要入八寶山。”

如果沒有走上邪路,或許他還真的能夠實現當年的山海之志。

只是,他走上了邪路,所犯罪行之惡劣超出了人們的想象,等待他的只有牢獄之災。

他也自此葬送了他原有的光明前程。

蔣潔敏的快速晉陞

1955年出生在山東信陽的蔣潔敏是在17歲那年以技術員身份加入山東勝利油田,自此步入了石油系統。

他花費了21年的時間,實現了從技術員到作業隊隊長、副大隊長再到大隊長的身份轉變,逐漸展露了頭角。

這期間,他憑藉出色的工作表現被吸納為共產黨員,並且趕上了90年代中央連續出台文件,要求加大對青年幹部的選拔培養力度的大好時機,在1993年被提拔成為勝利油田管理局的副局長,從此步入了仕途。

這一年,蔣潔敏不過38歲。

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蔣潔敏的“火”卻沒有燃在勝利油田,而是燃在了千里之外的青海石油。

只因為蔣潔敏很快就被遠調到了青海,當了青海石油管理局的局長。

那裡成了他充分證明自身能力的第一個舞台。

1994年的青海石油正處在儲量下跌期,此前它已經經受了十幾年的開採,正在變得貧瘠。

眼見青海油田的效益也在迅猛下跌,剛剛走馬上任的蔣潔敏立馬提議改變資源開發的重點,給出了“以氣補油”的方案,倡導減少石油勘探,加大對以往不受重視的天然氣的勘探開發。

此舉不但促成青海成為中國第四大氣田,天然氣資源得到了更為有效的開發和利用,還在貫通3條輸氣管道之後,使青海油田取得遠比此前更大的經濟效益。

資料顯示,那時青海油田的效益增加了一倍。蔣潔敏也因此在青海獲得了更多的政治資本,在2000年先後當上了青海副省長和青海省委常委,2003年還被提拔成為青海省委副書記、副省長。

這也是蔣潔敏被稱為“蔣潔敏書記”的原因。

蔣潔敏在青海晉陞的勢頭迅猛,在石油系統的發展也可以用“一路暢通”來形容。

他管理、開發青海油田的成績成了他最好的“投名狀”,又恰好碰上了90年代石油、石化工業實現體制改革的“機緣”,1999年,他就被調任到了中石油集團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同時兼任重組與上市籌備組的組長。

後者涉及盤根錯節的利益主體,他迎來了巨大的挑戰,卻也等到了巨大的機遇。

同年11月,蔣潔敏成為中石油董事兼副總裁。很難想象,6年前他剛剛步入仕途。

蔣潔敏掌舵中石油最早是在2007年,這一年他出任中國石油股份公司的董事長,同時還是母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總經理。

在他的戰略指導下,中石油越發重視開展海外業務,若說在他掌舵中石油之前,中石油海外業務13年間的總油氣當量不到5000萬噸的話,那麼在他掌托中石油之後,中石油海外油氣總量只用了4年的時間就提升到了1億噸。效率之高可見一斑。

有數據顯示,在蔣潔敏掌舵中石油的7年間,也即2007年至2013年,中石油多年蟬聯亞洲最賺錢公司”的稱號。

在最得意時,蔣潔敏在酒桌放下了“活着要進政治局,死了要入八寶山”的豪言。

蔣潔敏的突然落馬

然而,就在2013年9月初,這個在外界看來很平常的日子裡,蔣潔敏卻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帶走調查,至此結束了他的石油夢。他過去放下的豪言、立下的壯志自然也就再無可能。

2013年是中央紀委加大懲治腐敗工作力度的一年。也是在這一年,蔣潔敏辭去中石油集團董事長職務,按例需要接受離任審計。

哪怕他被公認為中石油改制上市的功臣,去年又在中共十八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這一道流程也不可能避免。

據媒體披露,在加大懲腐力度的大背景下,當時對蔣潔敏的離任審計時間從7年延長到了10年,審計的範圍也擴大了很多,其中包含了許多傳聞中的敏感問題。

也是在這一次的離任審計中,組織發現了許多問題,進而引發了後來中石油內部的“人事動蕩”。

中石油集團的4位高管王永春、李華林、冉新權和王道富都因為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蔣潔敏此前對這4人提拔“有功”,自然也受到了懷疑。

事實上,蔣潔敏之所以落馬,就是因為此前遭到調查的王道富在交代問題時“供出了蔣潔敏”。王道富的供述成為了組織查處蔣潔敏貪腐案的一個重要突破口。

也因此,繼8月26日王道富等四位中石油集團高官被捕之後,9月初,已經離開中石油集團的蔣潔敏也被視為“更大的老虎”,在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的任上被帶走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宣布已經對蔣潔敏進行立案調查。

蔣潔敏作為被告人站上法庭,是在2015年的4月13日。

當時受理此案的是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公訴人是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蔣潔敏到庭受審並表示不申請迴避。

檢察機關指控蔣潔敏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甚至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出具了確鑿的證據,要求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蔣潔敏的刑事責任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蔣潔敏本人沒有發表辯解意見,對檢察機關指控他的犯罪事實表示不持異議。

也因此開庭不過4個多小時,審判長就宣布法庭辯論終結,在蔣潔敏作為被告人作最後的陳述後宣布休庭,將蔣潔敏退庭還押。

因為事關重大,合議庭要在休庭後依法評議,擇期宣判。有關蔣潔敏的宣判結果是在2015年10月12日出具,蔣潔敏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蔣潔敏的罪惡

2015年一審法庭上,蔣潔敏作為被告人作最後陳述時提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

他的這種形容並不為過,事實上,他罪惡的程度的確超出了世人的想象。

其實,在2013年案發之前,中石油在遼寧省大連市的企業就出現過4起事故,都是因為輸油管道爆炸而引發的大型火災。這些事故在後來都被判定是責任事故。

蔣潔敏作為當時中石油的掌舵人,為此受到了國務院的警告處分。

這是蔣潔敏在明面上的一個過錯,卻沒有讓他傷筋動骨。事實上,暗地裡,他的過錯更多,也讓國家損失更多。

舉例說明,在擔任中石油主要領導期間,蔣潔敏為了非法獲利,夥同多名中石油高官幫助他人非法獲得了9個油氣田區塊的合作開採權,就使得國家財產遭受了特別重大的損失。

按照規定,每個油氣田區塊在對外合作之前都必須先進行勘探,在探明儲量,確認勘探難度大、滿倉較深、單井產量低、外部環境複雜之後,才可以上報申請對外合作開採。

蔣潔敏卻在根本沒有勘探的情況下就對這9塊油氣田進行了違法報批。

之後整個審批過程中,中石油多名管理人員都在蔣潔敏的暗示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幾乎每個環節都嚴重違法了程序和制度,最終促成了本是國有公共資源的油田成了“個別人為自己撈油水的富礦”。

這些個別人後來非法獲利的錢財高達30多億元。蔣潔敏作為牽線的“功臣”,也從其中得到了許多好處費。

除此之外,蔣潔敏掌舵中石油期間,還大張旗鼓地進行海外手骨,其中在加拿大等國收購的油氣田項目就存在頗多的疑點。

一些花費十多億美元才收購到的“資質良好”的項目,一到開採階段卻被發現十分貧瘠。這期間造成的巨額資金浪費,其實都進了蔣潔敏和個別人的口袋。

甚至,在他的“帶頭腐敗”下,中石油內許多幹部都走上了這樣一條罪惡之路。

如此,蔣潔敏自述“犯下了滔天罪行”,是“中石油的罪人”,也只是往輕了說而不是往重了說。

參考文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年10月25日 中紀委紀錄片:蔣潔敏自述是中石油的歷史罪人

陳玉峰. 蔣潔敏們的“石油夢” [J]. 法人, 2014, (02): 49-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