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獻中,凡是涉及到地方官考核就會出現“年終密考”這一詞彙,或許很多讀者對於年終密考的概念還不是太清楚,御史特整理資料,與各位分享。
年終密考只針對高級別官員
明清兩朝,朝廷對地方文官的考核辦法主要是三年一次的“大計”。大計的實行十分嚴格,也是一個比較科學的制度。然而,任何制度隨着時間的發展,都必然會留下一些弊端。
大計之弊主要有二,一是三年一次時間太長,朝廷無法隨時掌握官員的政績和能力;二是大計主要是督撫考核,主觀性很強,容易滋生政治腐敗。
故而,從乾隆朝開始,便有了“年終密考”的新制度。
乾隆元年,乾隆給各省督撫明發了一道上諭:
“朕即位之初,各省道府諸員皆不深知其人,汝等可將各屬員賢否事迹,各摺奏前來,務須秉公甄別,以備朕用。”
這道上諭,可以理解為年終密考制度的起源,但真正形成定製則是在乾隆四十九年。也可以看出,年終密考的主要對象是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等高級別官員,州縣官並不列入考核對象。
乾隆為何要實行年終密考?
年終密考是以每年為時間限制的,這就有利於皇帝掌控地方大員。既然是密考,就得體現出“密”的重要性。
皇帝對密考十分重視,稍有紕漏就會及時指出。比如道光二十六年,道光帝在上諭中就曾說:
“各省督撫每屆年終,將該省司道等官切實出考,密封陳奏,朕親加披覽,即軍機大臣亦不發給閱看,原所以慎重考核,嚴防泄露。”
既然年終密考如此之嚴密,那麼這種皇帝與督撫之間的單線聯繫,能否保證封疆大吏向皇帝反映的情況屬實呢?
事實上,出入很大。比如道光九年,雲貴總督阮元、雲南巡撫伊布里在年終密考中參奏雲南布政使王楚堂“官聲漸差,輿論不洽。”
道光是個細心的皇帝,他本人對王楚堂的印象也不錯,總覺得督撫的考核可能存在隱瞞。於是,他暗中派人對到雲南加以調查,結果得出的結論與督撫考核完全相反。
阮元、伊布里因此受到了嚴厲的訓斥,並被處於降一級、罰俸半年的處分。
再如光緒二十三年,兩廣總督、廣西巡撫對思恩知府周天霖密考,但他們卻給出了不同的考語。
總督稱周天霖“廉明誠篤,處事謹慎。”而巡撫給出的考語是“聲名平常,操守難言”。督撫各執一詞,這讓慈禧太后頗覺憤怒,她下旨讓廣東巡撫密查周天霖其人。不久,廣東巡撫呈上奏摺,說周天霖“廉謹有為,品能親率。”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年終密考雖然有利於皇帝控制地方高級官員,但同時也很考驗皇帝駕馭督撫的能力,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影響一個官員的仕途前程。
年終密考對地方大員的仕途影響。
年終密考作為地方大計考核的一種補充方式,彌補了大計例行公事的弊端,督撫向皇帝提供了地方大員的詳細情況並給出甄別,正是由於年終密考的實施,地方大員的仕途前程被緊緊地握在了督撫的手裡。
年終密考事關前程,地方大員就不敢得罪督撫,下級賄賂請託的情況就不可避免會發生,進而擴大了地方陋規的盛行。
換句話說,地方大員在任何時候都得討好督撫,否則就將面臨被參的下場,且不分督撫賢明與否,下級賄賂成了官場上的潛規則。
比如道光二十六年陝西大旱,按察使張集馨在非常拮据的情況下,還不得不給上級奉送陋規,而此時的陝西巡撫正是林則徐。
林則徐是出了名的清官,張集馨也是少有的能吏,就算張集馨沒有給他送銀子,也未必會在年終密考上說他的壞話。可即便如此,林則徐也還是按官場舊例,收下張集馨的陋規銀兩。
從這一點也能看出,督撫密考對於地方大員的仕途影響之大。
年終密考好壞對於官員來說是極其重要的,同治二年,廣東巡撫郭嵩燾向朝廷密奏,一口氣考核了廣東省15位高級官員。所幸,這15為官員事先都送過禮,他們的仕途也因此迎來了新的台階。
次年三月,廣東鹽運使蔣志章升任四川按察使,布政使吳壽昌升為湖北巡撫,按察使李瀚章升為布政使,潮州知府李福泰升為道員,其他各員也多升遷。
從相關文獻來看,凡是在年終密考中獲得好評的官員,一般都會受到提拔,反之則要受到降級、調任甚至是革職的處罰。
年終密考的出台,使得知府以上的高級官員在大計考核中顯得無足輕重,多為例行公事。
大計更多的是針對中下級官員,這也是我們研究文獻的時候,往往發現“卓異”一類的頭銜,往往都是州縣官這一級別容易獲得,當然,在大計中受到處分的也是州縣官居多。因此,大計對地方大員的影響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