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國開始了一場以實現工農業高產值為主要目標的群眾性運動,這場運動破壞了當時嚴重脆弱的經濟結構,是我黨探索社會主義道路過程中遭遇的一場嚴重挫折,這場運動就是給我們帶來深刻教訓的大躍進運動。
當然,在大躍進運動中,也有幹部是明確反對的,比如今天我們要說的王延春。王延春曾擔任湖南省委書記等職務,他在農業方面頗有建樹,還被毛主席稱為“農業專家”,那麼,王延春身上都有什麼故事呢?
王延春出生於1910年,河北曲陽縣支曹村人,出生於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早年時期,王延春主要在家鄉讀書,因為家境不好,所以他入讀當時不收學費的師範學校,畢業後回到了家鄉,成為一名小學教員。
在擔任小學教員期間,王延春接觸到馬列主義,1932年,22歲的王延春加入了共青團,開始在我黨的指引下參加革命活動。可惜的是,1934年,王延春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並被關押起來,直到西安事變後,兩黨第二次合作,在組織的營救下,王延春才恢復自由。
恢復自由後,王延春正式加入了我黨,此後的抗日戰爭時期與解放戰爭時期,王延春主要從事宣傳與組織工作,1948年,王延春奉命南下,到達湖北一帶,新中國成立後,他被任命為湖北宜昌地委書記,同時還兼任了軍分區的政委。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國剛剛成立時,鄂西地區的匪患還非常嚴重,為了給老百姓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王延春親自指揮了鄂西剿匪,僅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平息了鄂西的百年匪患,鞏固了新生政權。
1955年,王延春得到重用,晉陞為湖北省委副書記,主管湖北省的農業問題,也是這段時期,王延春經歷了大躍進運動以及後續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面對大躍進,王延春非常痛心,他不斷批判浮誇風,並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抵制。為了遏制浮誇風,王延春甚至前往麻城蹲點,掌握了寶貴的一手資料,為後續糾正大躍進的錯誤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1960年,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王延春還主持起草了《湖北省委關於調動群眾積極性的十項措施》,在這份文件中,王延春提出了對農業生產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的設想,明確支持包產到戶。這份文件對當時調動農民積極性起了很大作用,還被中央批准轉發全國。
1961年,王延春被調到湖南,擔任了湖南省委常務書記,繼續主管湖南的農業。1966年6月,王延春又被任命為湖南省委第一書記(代理),主管湖南省委的全面工作,是湖南的“一把手”。那段時期,王延春繼續發揮自己在農業方面積累的經驗,為湖南的農業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也因此得到毛主席的表揚,被毛主席稱為“農業專家”。
在湖南期間,王延春積極推行農業生產責任制,他鼓勵農民發財,提出了“敢於勤勞致富,敢於發社會主義紅財”的口號,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在王延春的帶領下,湖南開始科學種田,農作物種類相比之前有了很大變化,舉例來說,那段時期,湘南的棉花種植面積增加8倍,烤煙種植面積增加3倍多,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實惠。
在這之後,王延春還擔任了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晚年他主要生活在長沙,於1984年因病去世,享年74歲。